律法頒布的原因和目的首先我們來看律法頒布的原因見經文: 他曾對他們說:你們要使疲乏人得安息,這樣才得安息,才得舒暢,他們卻不肯聽。所以,耶和華向他們說的話是命上加命,令上加令,律上加律,例上加例,這裡一點,那裡一點,以致他們前行仰面跌倒,而且跌碎,並陷入網羅被纏住。(以賽亞書 28:12-13 和合本) 總結: 神本想讓以色列人得安息,但是他們剛硬不肯聽。因為較少的律法打不倒人的自信,無法讓人向神投降,承認我們不能行,所以不得不讓律法越來越多,頒完舊約律法,頒新約律法,從而讓以色列人和恩典時期的人徹底拆毀自己的義,在律法以外,因信稱義,得安息。見經文: 但如今,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羅馬書 3:21-22 和合本)注意,注意,再注意,就是只有在律法以外的地方才有神給我們的義。只有在律法以外的人才能因信稱義得安息。一定要走到律法的外面去。對走不出去的人為了塞住人的口=打擊他的自信,律法頒布越來越多。見經文: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審判之下。 (羅馬書 3:19 和合本)為什麼要塞口呢?這是因為以色列人誇口。見經文: 百姓都同聲回答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摩西就將百姓的話回復耶和華。 (出埃及記 19:8 和合本)總結: 律法頒布目的1.是讓人知罪;2.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經文: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馬書 3:20 和合本)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加拉太書 3:23-25 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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