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永生的少年財主無法得救的真正原因在哪裡?經文: 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有古卷: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他說:“什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什麼呢?”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馬太福音 19:16-24 和合本) 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着基督;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 神而來的義,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或者我也得以從死里復活。(腓立比書 3:7-11 和合本)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馬太福音 16:26 和合本)總結: 請先閱讀”成為基督徒的第二個心要條件”,這個少年財主所缺乏的就是使徒保羅的這種把萬事都當作糞土,為了得永生這個至寶的這種心態,在他眼裡地上的財寶比天上的更貴重;因此他並沒有選擇跟隨耶穌,而是選擇了回家。這種人真是傻到家了,得永生就是得到神本身呀!!!拿自己自己地上全部的財寶去換神這個無價之寶的事我是有親身經歷的,那是某一年八月份的中下旬,神先給了我這個應許: 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路加福音 24:45 和合本)我當時很清楚神是針對我丈夫對我說的這句話。因此正在上班的我就不再顧及他,即沒帶手機,也沒拿包,錢等任何東西離開了單位,決定去我常去的教會去只跟隨耶穌做全職侍奉去,在離教會不遠的地方,我扔掉了鞋子,放在路邊的草棵里,也扔掉了繫上頭上的橡皮筋。當時我身上的僅存的兩樣物質性東西就是身上穿的褲衩和一條連衣裙,坐地鐵進入口,我是求那個人放行的;當時天空還下着雨,到了教會,門緊鎖着。我並沒有敲門,我的心裡想到的是我也要像耶穌在服侍之前上山受40天試煉一樣在教會外受試煉40天,所以我決定在外面等40天,到了晚上天很冷,神帶領我走到了一個小亭子邊,它的附近有一個泉眼(長流水的),很神奇罕見的的,我就從亭子邊的垃圾箱撿了個瓶子,接泉眼的水喝,吃的食物呢是亭子邊的灌木叢上的野果,當時我並不認識它們,也不知道它們是否能吃,我心裡當時是這個經文: 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 (創世記 1:29 和合本),到了夜裡天非常的冷,而我的衣服是被雨淋濕透了的,凍的發抖的我躺在亭子裡的長凳上給神唱了一夜的情歌,我把我所記得的幾乎所有情歌,歌詞做些改動,都唱給神了,其中有一道首印象最深刻,就是山青水秀太陽高的那首,其中的那句,除了他呀(我心裡想着耶穌),我都不要,你知呀,不知道!我的心意很堅決,除了耶穌我什麼都不要。當時在想,當神給我遮體的衣裳之後,我把身上最後的衣服也拿去給我的丈夫,全給他,我就是連一個線頭都不會帶走。當時因為我是赤腳走來走去的,腳磨出了泡,第二天下午我就到垃圾箱裡找不到鞋子,就找兩個塑料袋兒系在腳上,走到路邊的小商店門口處時,一個婦女見到我的樣子,領我進到了小商店裡買了一雙拖鞋給我,後來我又在路上撿到了100格里的錢當回家的路費,後來可能神覺得我考試合格了吧!給了我回家的念頭,我坐車回到家裡,當時我手裡還剩了83格里,家裡沒人,灶台上是做好的美味的食物,丈夫知道我會回來預備好的!感謝主!!!所以,拿我自己在地上一切的一切去換神的這種事我即使做1000次,10000次都願意做!!!不肯做的人一定是傻透了的!!!放棄有限的自己的一切去換神!得到了神的你不就得到了無限一切嗎?這是天下絕無僅有的、超級划算的一筆交易!!!見經文: 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屬耶和華-你的 神。 (申命記 10:14 和合本)思考: 這種二選一的功課是每個信徒都必須做的功課,在這裡跌倒的,都是出了埃及以後倒在曠野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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