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可以行賄嗎? |
送交者: 生命季刊 2022年10月02日03:04:4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基督徒可以行賄嗎?
文 | 巴拿巴 生命季刊專稿
音頻為冬梅姊妹朗讀:
“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祂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至大的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申10:17)
“惡人暗中受賄賂,為要顛倒判斷。”(箴17:23)
近日,一位姊妹發了一個代禱請求,她的小兒子上初中,別家孩子早已開學,她兒子卻遲遲沒收到開學通知。了解原委才知,孩子成績不夠,但報了一所本市最好的中學,而且,委託中間人向校方送了5萬元好處費,對方答應可以上,卻遲遲沒辦成。
這位姊妹是希望兒子上最好學校,接受優質的教育資源。但這不是行賄嗎?若按正常程序,劃片或按政策上一所普通中學,豈不就沒這麼麻煩了,這樣做,討主的喜悅嗎?
無獨有偶,一次聚會中,聚會點的負責人周弟兄趁無人時與我交通:“唉!今天找了我們單位領導,為阿寧(老大兒子,已畢業多年)工作的事給領導送了紅包,領導覺得咱送得錢太少,也沒弄成事(指安排工作)。”
我震驚了!
基督徒,可以為私利而行賄嗎?
聖經的教導是,“賄賂”(名詞)本身產生壞作用,因此,行賄、受賄都是犯罪。申命記16:19,“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名詞)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又見傳道書7:7,“勒索使智慧人變為愚妄。賄賂(名詞)能敗壞人的慧心。”
記得女兒上小學時,同小區的一位姊妹告訴我:“咱小區劃片是**三小,但其實離家最近的是**雙語小學,你女兒想上那所學校嗎?我認識人,送一萬元就可以上了。”
我堅持按政策劃片分到了普通小學,但她兒子卻上了那所雙語小學,送禮,在她眼中仿佛與罪無關。
另一位李姊妹,曾熱情地為我介紹經驗:
“考高中時,孩子班主任手中都有分配生的名額。這是不公開的,你只要跟班主任搞好關係,送上點好處,孩子成績差不多,就可以走分配生了。”
不僅在升學、求職、部隊提干轉期(轉一期可多三年,退伍時會發許多安置費),單位晉升提拔......我們基督徒一樣會遇到許許多多利益的誘惑和挑戰。若明知按正常程序肯定會失去機會,而“走後門”行賄有可能得到好處時,我們基督徒該怎麼辦?
有位盧弟兄,在單位基層幹了十幾年,業務一流,業績突出,有次分享了他的見證:單位老主任退休了,要從他和另一位年齡大,業績平平的同事中選一位來繼任部門主任,領導也暗示了他是最佳人選,但需要“研究研究”,弟兄在主面前禱告之後,決定不去送禮,寧可失去這次機會。果然,結果出來,同事當上主任,領導安慰說:“你還年輕,老劉快退了,照顧一下嘛!”
盧弟兄鬱悶了好久,嘆息基督徒在地上,老老實實做人,只有吃虧的份了。
但後來,盧弟兄在婚姻的事上蒙主賜福,妻子是某北京駐當地的辦事處負責人,也是敬虔愛主的姊妹,工資是自己的數倍。但工作太忙,盧弟兄由於沒有當上領導,工作清閒,更多的時間照顧家人孩子,盧弟兄現在感恩主沒有讓他被提拔。
是的,“堅心依賴你的,你必保守他十分平安,因為他依靠你。”(賽26:3)
倘若我們因沒有隨從世俗的惡行而失去了一些好處,相信主必償還,主必以“出人意外的平安”祝福我們,寧可吃虧,寧可讓步,聽憑主怒,而不與惡人同流合污。
記得去年八月,單位改革,紙媒式微,我幹了近二十年的工作(報社)面臨“雙選”,有多人勸我找找人,送點禮,好保住工作,我禱告主,堅信主必養活祂的兒女,不求人的好處。
結果,兩次雙選,我都落榜,失業了。我堅心依賴耶和華,甚至已準備去干一份臨時工時,單位卻打來電話,邀請我回單位,到改制後的網絡部工作,工資比之前漲了近一倍,感恩!是的,堅心依賴耶和華的,耶和華必保守他十分平安。
而我認識的一位周弟兄,去年應聘到一家國企上班。今年面臨轉正的機會,想要給領導意思意思,我當時勸他別送,因為,行賄是神不喜悅的。而他覺得別人都送,為了能順利轉正,他送了。然而,今年因為疫情,單位削減開支,整個部門都裁了。弟兄欲哭無淚。
聖經列舉了大量的行賄造成的惡果,豈不就是神不喜悅行賄嗎?沒有人行賄,怎麼會有人受賄?上帝不喜悅為謀求不當利益而行賄之事。我們是天父兒女,行事為人就當與所蒙的恩相稱,若一些事、一些利益甚至是理所當然之事不通過行賄就不能達成,那麼,我們也不能行賄,而是要堅定地信靠我們的主,我們的神,因為我們的好處不在祂之外。
基督徒在地上所遭遇的一切,都是有主的美意。像保羅被猶太人陷害,既沒有觸犯羅馬法律,又沒有犯猶太人的律法,卻因被宗教領袖嫉恨而落入巡撫腓力斯的獄中,就連當時的亞基帕王也說:
“這人若沒有上告於凱撒,就可以釋放了。”(徒26:32)
但腓力斯為了索要銀錢,卻寧可留保羅在監獄中。“腓力斯又指望保羅送他銀錢,所以屢次叫他來,和他談論。”(徒24:26)那麼,保羅可以為求自由而向腓力斯行賄嗎?保羅寧可繼續坐牢,為義受苦,而不去行賄。
保羅給了我們基督徒一個榜樣,我們當效法他,就是哪怕目的是好的,看似合乎神的心意,理所當然的事,若必須以不正當的行賄手段才能得到,那這件“好事,正當的事”就變成犯罪了。
今天這世界敗壞墮落,特別在中國,人情社會,仿佛不送禮、不行賄就辦不成任何事,但在這黑暗的時代,更是要彰顯基督榮耀的時刻,求主幫助我們堅定心意按主的聖潔行事為人,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唯以神我們的救主為樂,喜愛耶和華的律法,跟從主的腳步。
基督徒,是屬神的子民,是天父的兒女,我們豈可以犯罪的手段來達到自己的私慾目標嗎?
求主擦亮我們的眼睛,讓我們將一切交託給耶和華,並靠賴主,相信主給我們的就是最好的結果,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巴拿巴 中國大陸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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