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之死——祂降世為人的目的 |
送交者: 生命季刊 2022年12月27日04:15:0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主耶穌之死 約翰福音信息(100)
文 | 任運生 生命季刊專稿
音頻為郭光明弟兄朗讀,:
約19:30-37
“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約19:30)
關於耶穌基督之死,四福音書都有清楚記載,其中約翰福音記載更加詳細,因為使徒約翰是以目擊證人的身份記述耶穌之死的過程。
一、猶太律法
“猶太人因這日是預備日,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把他們拿去,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約19:31)
主耶穌被釘死十字架是在逾越節當天禮拜五下午,這是猶太人的預備日,即為第二天的安息日做預備。猶太律法規定,被掛在木頭上之人的屍體不能過夜,免得污穢地土。
“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將他掛在木頭上,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申21:22-23)
因為猶太人的這個節期是逾越節與安息日重疊的大日,因此猶太人要加快被釘十字架的兩個強盜和主耶穌的死亡速度並於當日葬埋。於是猶太人求彼拉多打斷他們的腿,儘快將他們從十字架上挪去。
當人被釘在十字架時,人的整個身體因重力作用而下垂,加上鞭打、失血等因素導致身體無力,被釘的人每呼吸一口氣都極為艱難。他們需要用力腳踩足下的木板,將身體儘可能往上撐起,使被壓縮的肺臟可以舒張從而完成一次呼吸,之後隨即又垂下去。下一次的呼吸要重複這個艱難的過程。因此,一旦打斷人的腿,他們無力將身體向上撐起,被釘的人將很快因窒息死去。
羅馬人的習慣是讓犯人在十字架上受盡折磨,使他們在十字架上停留的時間越久越好,一方面滿足他們內心折磨犯人的快感,同時被釘十字架者生不如死的慘狀是對其他以色列人的嚴酷警告。
但這一次,彼拉多卻出人意外地同意了猶太人的請求。
二、耶穌之死
“於是兵丁來,把頭一個人的腿,並與耶穌同釘第二個人的腿,都打斷了。只是來到耶穌那裡,見祂已經死了,就不打斷祂的腿。惟有一個兵拿槍扎祂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約19:32-34)
兵丁把兩個與耶穌同釘十字架之人的腿都打斷了,但到主耶穌那裡,發現祂已經死了,就不打斷祂的腿。但為了確保耶穌已經死了,有一個兵丁拿槍扎祂的肋旁,隨即有血與水流出來。
四福音書都記述耶穌之死是確實的。
馬可福音記載,耶穌死後亞利馬太的約瑟放膽到彼拉多那裡求耶穌的身體。
“彼拉多詫異耶穌已經死了。便叫百夫長來,問他耶穌死了久不久。既從百夫長得知實情,就把耶穌的屍首賜給約瑟。”(可15:44-45)
這段聖經指明,約瑟清楚知道耶穌已經死了,彼拉多詫異耶穌已經死了,就叫來百夫長詢問,百夫長證實耶穌已經死了。
這個百夫長的證實乃耶穌之死很強的證據之一:首先,他是執行十字架刑罰的監管者,他知道耶穌已死,並且他也必須確保耶穌真的已死,不然他自己要擔當責任。
其次,這個羅馬百夫長也是現場目擊證人。“對面站着的百夫長,看見耶穌這樣喊叫斷氣,就說,‘這人真是神的兒子。’”(可15:39)
使徒約翰是門徒中唯一的目擊證人,他補充了主耶穌死時更多的細節。
1. 兵丁沒有打斷耶穌的腿,因為見祂已經死了。
2. 有一個兵丁拿槍扎耶穌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
這些羅馬兵丁是職業劊子手,他們有足夠的經驗知道如何將人處死並確保犯人被處死。當兵丁準備要打斷耶穌的腿時,發現祂已經死了,就沒有再打斷祂的腿。同時,另有兵丁拿槍扎耶穌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這是耶穌之死的重要證據。
血與水的同時流出,顯然是羅馬兵丁的長槍刺破了耶穌的心包囊和心臟,於是心臟的積血和心包積液一併流了出來。血與水的同時流出。還有另外一種原因,當人死後不久,血液中的有形血細胞開始沉澱使血清被分離出來,就與尚未完全凝固的血液一同流出。
1986年3月21日發行的美國醫學會雜誌第255卷第11期期刊(JAMA, March 21, 1986—Vol 255, No. 11),刊登了愛德華茲(醫學)博士(William D. Edwards)等人的文章---“耶穌基督的肉身死亡” (On the Physical Death of Jesus Christ),從醫學角度描述了耶穌基督被鞭打、折磨、釘十字架死亡的詳細情形。這篇在JAMA雜誌上發表文章,從醫學角度以詳細的圖文證實耶穌之死的真實性。1 該論文的文摘如下:
“拿撒勒人耶穌經歷了猶太人和羅馬人的審判,被鞭打,並被判處釘死。鞭打產生了深條狀的撕裂傷和明顯的失血,它可能為低血容量的休克創造了條件,這一點從耶穌過於虛弱而無法將十字架背到各各他的事實中可以看出。在受難現場,他的手腕被釘在十字架上,在十字架被抬到直立的柱子上後,他的腳被釘在柱子上。釘在十字架上的主要病理生理效應是對正常呼吸的干擾。因此,死亡的主要原因是低血容量休克和衰竭窒息。耶穌的死亡是由士兵的長矛刺入他的身體來保證的。現代醫學對歷史證據的解釋表明,耶穌從十字架上被拿下來時已經死亡。”
當兵丁拿槍扎耶穌的肋旁,隨即有血與水流出,這一事實非常重要,它批駁了當時已經充斥傳播的異端。
諾斯底主義認為物質是惡的,靈是善的,所以基督不可能道成肉身,否認耶穌的人性。但血與水的流出,證明耶穌是有血與水的完完全全的人,祂的死也是作為一個人的死。
幻影說認為人們看到的十字架上的耶穌只是一個幻覺,並不是真實的有血肉之體的耶穌,但血與水的流出有力駁斥了這種異端說法。
昏厥說認為耶穌在十字架上並沒有真的死,祂只是昏厥,後來在墳墓中醒過來又自己走出了墳墓。但血與水的流出證實耶穌的確已死,甚至槍扎肋旁的心臟本身都足以使人致死。
上述這些異端說法,都是否定耶穌的死,進而否定耶穌三天后的復活,從而否認基督的信仰。
耶穌之死不僅是確實的,而且也是必須的,首先是要應驗舊約聖經有關基督之死的諸多預言。
聖經的第一個彌賽亞預言就論到基督的死。
“女人的後裔要傷你(撒但)的頭,你要傷祂(基督)的腳跟。”(創3:15)
基督要傷撒但的頭,撒但要傷基督的腳跟。傷頭是致命的,標誌着撒但的最終滅亡以及基督的完全得勝。傷腳跟是非致命的,表明基督之死是為世人的罪代死,如耶穌基督自己所說,祂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預示基督被釘死十字架之後第三日從死里復活。
創世記22章那代替以撒的羊羔,是耶穌基督代替罪人受死的比照。出埃及記逾越節羔羊的被殺獻祭,更是基督之死的清晰預表,因為新約聖經明確指出,基督就是那逾越節的羔羊。
“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5:7)
詩篇第22篇是基督被釘十字架惟妙惟肖地描寫,“你將我安置在死地的塵土中”(詩22:15)是基督之死的明確預言。
以賽亞書53章是又一處非常集中的彌賽亞預言,其中論到基督之死的,有如下經文:
“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賽53:7) “(祂)從活人之地被剪除。”(賽53:8) “人還使祂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賽53:9) “耶和華以祂為贖罪祭。”(賽53:10) “祂將命傾倒,以致於死。”(賽53:12)
但以理書有關以色列七十個七的著名預言,也論到了基督的死。
“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但9:26)
新約福音書的記載,主耶穌自己也多次預言自己的死。
“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路9:22)
為什麼耶穌基督的十架之死是必須的?
因為罪的代價就是死,主耶穌對人類的拯救,正是以祂自己的道成肉身代替罪人在十字架上受死。耶穌基督以祂的十字架受死,一勞永逸地廢除死亡的權勢。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乃是永生。”(羅6:23)
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臨終前說“成了”的時候,其最基本的含義是:世人的罪債還清了,救贖的大工完成了。
“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借着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來2:14-15)
基督的死而復活,是十字架救恩有關“赦罪與稱義”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耶穌基督的死,代表祂的人性,為罪人贖罪;耶穌基督的復活,代表祂的神性,對罪人施行拯救。因此,耶穌基督的死而復活,是十架救恩的必須。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5)
三、真實見證
“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這些事成了,為要應驗經上的話說,‘祂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經上又有一句說,‘他們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約19:35-37)
約翰特別指出,這些事情的成就,為要應驗經上的話。
“祂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約19:36)
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神在埃及降下十災,其中最後一災是滅長子之災。神吩咐以色列人各家要取一隻逾越節羊羔宰了,將血塗在房屋的門框上和門楣上,羊羔的肉要用火烤了吃。
但神當時給以色列人一個聽起來很奇怪的命令:“應當在一個房子裡吃,不可把一點肉從房子裡帶到外頭去。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以色列全會眾都要守這禮。”(出12:46-47)
民數記第九章當神吩咐以色列人守逾越節的條例時,這個命令再次重複。
神吩咐以色列人宰逾越節的羊羔,肉可以烤着吃,但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當年以色列人宰逾越節羊羔的時候,有沒有為這個奇怪的命令困惑呢?
對於聖經中神的話語,哪怕不能完全理解,也要完全地順服遵從,因為神永遠是不會有錯的。
詩篇34篇義人蒙神保守骨頭一根也不折斷乃是基督的預言。
“義人多有苦難,但耶和華救祂脫離這一切。又保全祂一身的骨頭,連一根也不折斷。”(詩34:19-20)
以色列人守逾越節的條例是神在曠野向以色列人頒布的,特別提到逾越節羊羔必須沒有殘疾、毫無瑕疵,而且其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這令人奇怪的命令在新約的亮光之下,乃是指向那真正的逾越節羊羔——耶穌基督!
以下是以色列人的曠野經歷與主耶穌生命的平行比照。2
1. 神借會幕與以色列人同在,耶穌基督道成肉身與世人同住;(約1:14) 2. 摩西曠野舉蛇為拯救標誌,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施行拯救;(約3:14-15) 3. 神為以色列從天賜下嗎哪,耶穌基督是從天降下生命之糧;(約6:35-51) 4. 神為以色列人使磐石出水,耶穌基督是喝了不渴生命活水;(約7:37-38) 5. 神在曠野以火柱為民指引,耶穌基督乃是照亮世界的真光;(約8:12) 6. 神為以色列設逾越節條例,耶穌基督是真正的逾越節羔羊;(約19:36) 7. 羔羊的血救以色列人不死,耶穌基督神羔羊使世人得永生。(約20:31)
使徒約翰所說為要應驗經上的話,第二處經文是:“他們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約19:37)
舊約經文的出處在撒加利亞書第十二章,
“我必將那施恩叫人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必為我悲哀,如喪獨生子,又為我愁苦,如喪長子。”(亞12:10)
羅馬兵丁沒有打斷耶穌的腿,應驗“祂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的預言,然後羅馬兵丁用槍扎主的肋旁,他們決不會意識到,他們的惡行正在應驗舊約聖經的預言。使徒約翰在聖靈的默示之下指明,耶穌正是“他們所扎”也“必仰望”的那一位。
當耶穌復活之後,就將祂的手和肋旁指給那些擔驚受怕的門徒看。
“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約20:19-20)
當然,當主耶穌再來時,萬民都要仰望祂。
“看哪,祂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祂,連刺祂的人也要看見祂,地上的萬族都要因祂哀哭。這話是真實的,阿們。”(啟1:7)
約翰福音的作者從來不提自己的名字,而總是稱自己為“耶穌所愛的那門徒,”(約19:26;21:20;24)我們知道“那門徒”正是使徒約翰自己。
約翰親眼看見了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過程,他就為這事作見證,他的見證是真的,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為的是要叫讀這見證的人可以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正如約翰在本書結尾所道出的寫作目的:
“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跡,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20:30-31)
今天,你是否相信約翰作為目擊證人所作的見證呢?你是否相信耶穌是基督、神的兒子,並接受祂作你個人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宰呢?
參考文獻: 1. William D. Edwards, Wesley J. Gabel, Floyd E. Hosmer, On the Physical Death of Jesus Christ. JAMA (Th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255(11):1455-63, 1986 2. Bruce B. Barton, et al. Life Application Bible Commentary, John.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Illinois, 1993.
任運生 牧師,在美國牧會;生命季刊特約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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