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道:他們就是這樣害耶穌! |
送交者: 生命季刊 2022年12月29日06:37:3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他們就是這樣害耶穌(1)
文/王明道 生命季刊微信專稿
音頻為李慕溪弟兄朗讀”:
經文:太二十六57-68,路二十三1-5,約十八28-十九7
陷害耶穌的不是那些拜假神的羅馬官吏,也不是那些無知無識的猶太民眾,乃是那些自命為領導猶太人敬拜神、事奉神的大祭司、祭司長、文士、和長老。這些人熟讀舊約,他們理當比一般民眾更先認識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但他們的罪不但使他們心被油蒙,而且使他們仇恨耶穌到極點。因為耶穌揭發了他們的罪惡,嚴厲的斥責他們,所以他們恨他入骨。
他們怎樣陷害耶穌呢?尋找耶穌的罪狀麼?那是不可能的事,因為耶穌是那樣聖潔完全,不但在人眼中無罪,就連在神眼中也是無可指摘的。神兩次為祂作見證說,“這是我的兒子,我所喜悅的。”要在這樣聖潔完全的人身上尋找祂犯罪的事實,當然是一件辦不到的事。但他們下決心要陷害祂,那便只有“尋找假見證”了。他們這樣作的結果是什麼呢?“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着實據。末後有兩個人前來說,“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太26:61)假見證當然得不着實據。如果得着實據,根本就不需要作假見證了。他們說的這幾句話是真實的麼?要回答這個問題,容我們讀以下的這一段經文──
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看見殿裡有賣牛、羊、鴿子的,並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裡。耶穌就拿繩子作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的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祂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着說,“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因此猶太人問祂說,“你既作這些事,還顯什麼神跡給我們看呢?”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麼?”但耶穌這話是以祂的身體為殿。所以到祂從死人里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祂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約二13-22)
我們把主耶穌自己所說的話和兩個告祂的人所說的話互相比較一下吧。
“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
那兩個人說,“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
他們所引證的話是主耶穌所說的麼?大部分是,但有一部分不是。主耶穌說,“你們拆毀這殿”;他們卻告祂說,“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這殿’。”
把“你們”改成了“我”,意思便完全不相同了。主耶穌說這話是以祂的身體為殿。意思是說,“你們殺害了我,但我三日內要復活。”
但那兩個人把“你們”改成了“我”,那便是說,耶穌准備要拆毀聖殿了。誰敢拆毀猶太全國的人敬拜神的聖殿呢?他們心想,用這兩句話誣陷耶穌,足可以把耶穌置於死地。
但這如何能生效呢?如果他們真能信耶穌能拆毀聖殿,三日內再建造起來,那便等於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因為一個平凡的人是不可能作這樣一件奇事的。如果他們不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那樣,他們就只能將這兩句話當作狂人所說的話。他們又焉能因着一個狂人所說的兩句話把他置於死地呢?他們說,“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到底耶穌曾否動手拆毀聖殿呢?不用提主耶穌未曾這樣說,縱使祂確實這樣說過,只憑這兩句話,他們也不能定祂的死罪,何況這兩句話是他們故意歪曲的呢?
到底大祭司比那一般人有見識,他知道那兩個人所說的話不能構成耶穌的罪狀;也許他明白耶穌不會說這樣沒有意義的話。他意料到這兩句話是別人捏造的。他不能憑這兩句話定耶穌的罪,所以他要叫耶穌自己在全公會的人面前開口,然後就着耶穌自己的話陷害祂。
因此他對耶穌說,“你什麼都不回答麼?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什麼呢?”這實在是耶穌自己聲辯的一個良好的機會。祂可以說,“我並沒有那樣說。我只是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他們不應當歪曲我所說的話。”但祂沒有這樣說。祂只是一言不發。
大祭司又說話了;他說,“我指着永生的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這時候主耶穌不能不說話了。因為在這時如果祂不說話,祂便是違背了神借着摩西所傳給以色列人的律法。在律法書中有一條說:
“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證,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他要擔當他的罪孽。”(利五1)
主耶穌知道祂自己是神的兒子基督。祂既聽見大祭司叫祂發誓,便不可不作見證,因此祂立時回答說,“你說的是。”
但祂要使大祭司知道,神的兒子基督今日雖然像一個卑微的罪犯,站在這裡受審,但這不過是暫時的;將來有一天祂要“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着天上的雲降臨。”到那時他們再可以知道,祂今日自己承認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不是信口胡言,乃是千真萬確的實話。
大祭司現在如願以償了。他就是希望耶穌在眾人面前親口承認自己是神的兒子、是基督,這樣,他便可以定耶穌的罪。因此耶穌一說完那兩句話,他就撕開衣服,說,“祂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妄的話你們都聽見了。你們的意見如何?”那些人回答說,“祂是該死的。”
他們既定了耶穌的死罪,便在第二日的清早,把祂解到彼拉多的衙門里,要求彼拉多把祂釘死。他們在彼拉多面前告祂什麼罪呢?他們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注意,他們在這時給他加上了一個政治上的罪名──“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這個罪名完全是他們捏造的。祂從來沒有作過這件事。我們讀一段經上的記載,就足以證明他們是在那裡誣陷祂。
當時,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就着耶穌的話陷害他。就打發他的門徒同希律黨的人去見耶穌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人,並且誠誠實實傳神的道,什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請告訴我們,你的意見如何?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耶穌看出他們的惡意,就說,“假冒為善的人哪,為什麼試探我?拿一個上稅的錢給我看。”他們就拿一個銀錢來給他。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該撒的”。耶穌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他們聽見就希奇,離開他走了。”(太二十二15-22)
“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這是多麼合理的事!猶太人竟會誣告耶穌,說他“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這就是因為他們知道,如果他們在彼拉多面前控告耶穌,說祂稱自己是神的兒子基督,彼拉多一定要說,“這是你們猶太人信仰范圍之內的事。那不違反羅馬國的法律,我這作巡撫的人不過問你們信仰方面的糾紛。”他們要使彼拉多過問耶穌的事,必須把耶穌牽涉到政治的問題上去。“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這是一個極嚴重的政治問題,也是一個極大的罪名。猶太國那時屬羅馬管轄。該撒是羅馬國的皇帝。“禁止納稅給該撒”是背叛羅馬皇帝,這件事彼拉多不能不過問了。
在這一樣罪名之外,他們又告祂一件事說,“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
注意,昨天夜間大祭司問耶穌說,“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
今天他們在彼拉多面前不告祂說“並說自己是神的兒子基督”,卻改變了說法,說,“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他們把“神的兒子”一個名詞拿下去,換上一個“王”字。
“神的兒子”是一個信仰方面的名稱,“王”卻是一個政治方面的名稱。“基督”這個名稱本是指着神所膏的王,為什麼猶太人在“基督”下面又重說一個“王”字呢?我們當知道“基督”雖然也是指着神所立的王,但這個名稱是猶太人專用的一個名稱,它是指着神在舊約中所預言的一個王,這個王是在神將來所要設立的國中掌權的,它不是指着世上任何一個國中的王。如果他們在彼拉多面前只控告耶穌說祂自稱是“基督”,彼拉多一定還認為這是猶太人信仰方面的事。但他們控告耶穌,說祂自稱“是基督,是王”,這個罪名就不簡單了。這意味着耶穌要反抗羅馬的統治,要奪取該撒的帝位。在前面所說的抗稅罪名下面,又加上這樣一個罪名,問題便嚴重到極點了!
看這些猶太人的領袖們是多麼詭詐!他們在彼拉多面前控告耶穌的時候,在信仰的范圍之外,給祂捏造政治上的罪名,藉此使彼拉多定祂的罪,以便達到陷害耶穌的目的。
在這種情形之下,彼拉多開始審問耶穌了。但審問的結果是什麼呢?根據主耶穌自己的話,彼拉多明白了耶穌並沒有犯猶太人所說的那種罪。彼拉多問祂說,“你是猶太人的王麼?”祂回答說,“這話是你自己說的呢?還是別人論我對你說的呢?”
彼拉多聽了這話,又問耶穌說,“我豈是猶太人呢?你本國的人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你作了什麼事呢?”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彼拉多再問祂說,“這樣,你是王麼?”祂毫不隱諱的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
彼拉多聽了這些話,就知道猶太人控告耶穌的話完全是他們歪曲捏造的。他知道耶穌所講的完全是一些屬靈的事,並不涉及羅馬國的政治,更與該撒沒有一點關系,所以他對耶穌說完了“真理是什麼呢?”一句話以後,就出來到猶太人那裡,對他們說,“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
彼拉多既查不出耶穌有什麼罪來,便想要釋放耶穌。不過他又想到,猶太人既費了那樣多的心力把耶穌捉住,並解到這裡來,自然不便就這樣輕易把耶穌釋放了,所以他為他們開一條出路說,“但你們有個規矩,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你們要我給你們釋放猶太人的王麼?”不料猶太人竟喊着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
這巴拉巴是什麼人呢?約翰接着告訴我們說,“這巴拉巴是個強盜。”馬可敘述巴拉巴的事更詳細一些,他說:
每逢這節期,巡撫照眾人所求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有一個人名叫巴拉巴,和作亂的人一同捆綁,他們作亂的時候曾殺過人。眾人上去求巡撫,照常例給他們辦。彼拉多說,“你們要我釋放猶太人的王給你們麼?”他原曉得祭司長是因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只是祭司長挑唆眾人,寧可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彼拉多又說,“那麼樣,你們所稱為猶太人的王,我怎麼辦祂呢?”他們又喊着說,“把祂釘十字架。”彼拉多說,“為什麼呢?祂作了什麼惡事呢?”他們便極力的喊着說,“把祂釘十字架”。(可十五6-14)
約翰福音中記載彼拉多前後共有三次說,“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第三次他說的時候,是說,“你們自己把祂釘十字架吧,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
猶太人這時候說什麼呢?他們說,“我們有我們的律法,按那律法,祂是該死的,因祂以自己為神的兒子。”他們起初要把耶穌牽涉到政治的問題上去,便說祂“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及至彼拉多審問耶穌以後,證實了猶太人的控詞是捏造、歪曲,他們立時改換了他們的說法,不再提政治的問題,只說,“祂是該死的,因祂以自己為神的兒子。”彼拉多不能只憑這一句話定耶穌的罪,所以當他聽見他們喊着說“把祂釘十字架”的時候,便問他們說,“為什麼呢?祂作了什麼惡事呢?”他們已經無話可答,他們也不再回答彼拉多的問題,只是極力的喊着說,“把祂釘十字架。”
看看這群猶太人的領袖!起初捏造政治上的罪名控告耶穌,及至彼拉多證實耶穌並沒有違反羅馬國的法律,他們只好不再提他們給耶穌所捏造的罪狀,只控告祂說,“祂以自己為神的兒子。”最後彼拉多請他們舉出耶穌犯罪的事實,他們舉不出來,便只有蠻不講理的喊着說“把祂釘十字架”了。不但這樣,他們寧可要求彼拉多釋放那作亂殺人的強盜巴拉巴,也不肯接受彼拉多的建議,釋放耶穌。這些人真是剛愎頑梗、悖逆硬心已到極點,不希奇神的震怒會臨到他們的身上了。(待續)
王明道(1900-1991)中國家庭教會領袖。本文選自《王明道文庫第2冊·小徑》第4章“時代信息",浸宣出版社出版。本刊已獲微信原創播發王明道先生文章的授權。本文歡迎弟兄姊妹轉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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