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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妙的光 榮耀的主 - 洪予健
送交者: 馬得勝 2006年04月26日23:04:3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2002年1月

  我信主前有四年之久,差不多天天在實驗室里使用多種激光,來研究某分子復
合物在高真空中的微觀動力學行為。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為了探測到該分子在未知世界裡的真相,我常常得
花費許多時間,努力將實驗室里的激光系統調整到最佳的工作狀態(否則一切實驗
研究根本無從開始)。換句話說,我天天與這套激光系統打交道,天天將自己置身
於那明暗對比強烈、光束交叉重疊、色彩斑斕奪目的奇異環境中。那四年裡,我雖
還未認識主,卻已強烈地感受到光之奇妙實在不可思議。現代物理學的兩大分支─
─量子力學和相對論,都是與人們的常識感覺迥異的科學理論,它們都是基於光的
奇妙特性向人顯示的不容否認、也無從迴避的實驗事實後,才發展出來的。說實在
的,若不是因著光的導引,人也不可能在較高的層次上欣賞到隱藏在這世界裡的深
奧難測的奇妙。
  “光啊光,你究為何物?你究從何來?”即便是還未認識神的我,當時已經不
止一次在心中向光發問、為光讚嘆了。
  記得我初到查經班時,正逢從頭查考創世記之際。當我讀到神在創世的第一句
話竟是“要有光”時,心中突然產生了一種莫名的激動:為什麼神在創造中要將光
置於首要的位置?神造萬物,各從其類,神看着是好的,卻唯獨指著光的名稱好
(“神看光是好的”,創世記1:3)。這一切都是偶然的嗎?當然不是。原來,在光
未出之前的創造之初,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的一片,我們看到的,是一個正等
待神用他的話語來賜光明、定規範、創生命的世界,而光就是打破混沌、使神的創
造得以顯明出來、進入秩序、孕育生命的重要預備。光的出現使神的創造進入了新
階段。
  進一步說,在神的旨意中,光遠超於它在創世中的作用。我們知道:宇宙萬物
的存在本身並不是神創造它們的終極目的;神的美意乃是要引導人借著光,不僅看
到他所造的天地、曉得他的存在與大能(普遍啟示),並在聖經真理的光照下,進
一步認識那創造天地的主同時也是施恩拯救的主(特殊啟示)。普遍啟示是為特殊
啟示預備的,它所指向的,是神啟示的最高峰──基督耶穌──那真正的大光,
“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福音1:14)。可見在聖經的特殊啟示里,光不僅是
神第一個完全的創造,更是神自己的預表及象徵。“神就是光”(約翰一書1:5)。
光那奇妙的、獨有的特性,可以幫助我們更多、更深地認識我們榮耀的主。讓我們
通過下列對光的七大特徵的討論,來加深對神的認識吧!
一、光的啟明性
  眾所周知,光的第一個特性便是照明。“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以弗所書
5:13),光的啟明性正顯示出神是借著啟示向我們顯明的神。詩人大衛讚嘆道:
“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詩篇19:1)我們雖然不能在光中看
見神,卻能在光中看到他所造的萬物,並由此曉得神的存在;因為“自從造天地以
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
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1:20)。光照亮了神所造的世界,讓我們對他的大能奇
妙油然產生驚奇敬畏之感,無怪乎哲學家康德的墓碑上鐫刻著這句他最常被引用的
名言:“有兩件事我愈是思考,就愈覺得神奇,心中也愈充滿敬畏:那就是我頭頂
上的星空,與我內心的道德準則。它們向我印證:上帝在我頭頂,亦在我心中。”

  神既能用他創造的光顯示他的創造,就更能用他自己所發的真光顯明他自己。
因為主耶穌“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希伯來書1:3)。使徒保羅
也指出:“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裡,叫我們得知神榮耀
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哥林多後書4:6)所謂啟示,就是將原來隱藏的向
人顯明,正如直到神說“要有光”後,他的創造方才顯明。同樣的,主耶穌的救贖
大恩也是人類命運的轉折點,是神在歷史上一直準備好的:始祖墮落後,他揀選亞
伯拉罕成為萬族之父,並借著摩西賜下律法,又“在古時借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
曉諭列祖”(希伯來書1:1),但一直要到道成肉身的基督親自在十架上為世人的罪
被釘死、三日後復活升天,救恩方才完全顯明出來。
  主耶穌就是那光,這位聖潔公義的神“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提摩太前書
6:16),“在他毫無黑暗”(約翰一書1:5);但他來到世間,“要照亮坐在黑暗中
死蔭里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路加福音1:79)。他開了瞎子的眼,
使他們能看見;也“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哥林多前書4:5);更照
明我們心中的眼睛,使我們能認識他,“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
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以弗所書1:18)。在這個意義上,光不只是啟示的
方法,光所啟示的也是自己,因此詩人說:“在你那裡,有生命的源頭;在你的光
中,我們必得見光。”(詩篇36:9)
二、光的供應性
  中國有句口號說“大海航行靠舵手,萬物生長靠太陽”。其實這話並不完全,
因為舵手若離開了羅盤的定向,太陽若沒有了可產生足夠光熱核熱核反應,那麼船
既不能在大海中航行,萬物也無法生長了。說到底,真正幫助萬物生長的,是那帶
着熱量驅散寒冷的光、是那帶著能量促進光合作用的光。神所造的光不但給世界帶
來光明,也為世界帶來生命成長所需的能量,這兩者是緊密不可分的。
  為什麼聖經中常將神的話語既比作光,也比作糧?如同世上的糧因光而來,當
神的話語光照啟示了我們,使我們迴轉過來認識、仰望我們恩主的時候,就從他那
兒得到了屬靈生命成長所需的糧(能量)。因此耶穌不但稱他自己是世界的光,也
是生命的糧(約翰福音6:48);“他的輝煌如同日光在其中藏著他的能力”(哈巴
谷書3:4);他的光帶著能力,成為我們生命所需的糧食,使我們活著不是單靠食物,
而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馬太福音4:4)。正如萬物的成長需要陽光的供應,我
們屬靈的生命同樣需要在神榮耀的光照下長大成人,這就是為什麼先知但以理說:
“他一向我說話,我便覺得有力量。”(但以理書10:19)
  但光奇妙的特性還不只表現在眾所周知的照明與供應能量而已。光不只讓我們
看到上帝所造世界的奇妙;借著人類對光本身進一步的了解,它簡直打開了上帝所
造世界的另一個天地。可以說,二十世紀近代物理學的突破與成就,都離不開對於
光的研究。我們不妨從近代科學的發現,進一步探索光的其它五大特性。
三、光的全備豐富與和諧統一性
  光不僅帶來光明和能量,更給這世界帶來美。原來,這世界所以色彩繽紛,都
是由光所賦予的;因為任何物體的顏色都需經由光的作用,才能顯示出來。早在遠
古時代,神就以七彩的虹與挪亞立約;但直到牛頓用三稜鏡分光後,人們才知道光
的七種顏色都是由表面看來單一的白色光分解而來,而這七種光色又可由更基本的
紅黃藍三原色所表達。
  在聖經理,“七”是個完全數,七種不同顏色的光顯出其色彩的豐富與完備;
這不同的七色光又都具有作為光的同一性質──它們隨時都可重新組成單純一致的
白光,而不露絲毫原來各自光色的痕跡。光的這種特性,正反映了神所造世界裡的
豐富完備性與高度一致的和諧性;光的“一而三成為七”的特性也是從神而來的,
由此可以幫助我們理解三位一體神格中的區別和同一。
  我們所信奉的獨一真神,是聖父、聖子、聖靈。神的三個位格有分別,但在本
質上則是同一位神;“一而三,三而一”是上帝的完美性所不缺少的條件,但三一
神論卻是神漸進的啟示。數千年前,在中東多神文化的環境裡,神先向以色列人啟
示他是獨一的真神;因為神必須只有一位,如此他才是絕對無限、全知全能、享有
至高無上的權柄的神。耶穌來到世上,就是站在這絕對權柄上說話行事的。但神又
不是絕對孤獨的主宰;因為神就是愛,“愛”是神的本質,也是關係的用語,這愛
有目標、有交流、有分享、有參與。所以耶穌來到世上,又必須宣稱他和聖父以及
聖靈是有分別而完全合一的位格。這個啟示在舊約時代是隱含的,到了耶穌降世才
顯明出來。而主耶穌升天后降下聖靈、門徒被聖靈充滿之後,歷代以來重生得救的
基督徒才借著聖靈的內住,經歷到聖父與聖子的內住。
  三位一體論是啟示性的真理,也是基督教一切其他教義的鑰匙與基礎。這教義
雖然不易理解,卻並不自相矛盾,正如光那和諧統一而又全備豐富的特性是不爭的
事實一般。
四、光傳播中的自足性
  托瑪士楊(Thomas Young)在其雙孔實驗中發現光的衍射與干涉現象,確認了
光是一種波。而根據人們對波的認識,例如水波、聲波,都只能借著一定的媒質才
能傳播;光既然是一種波,人們便理所當然認定它也需要在媒介中傳播,於是人們
將想像中幫助光傳播的媒介命名為“以太”(Ether)──一種無人見過卻非存在不
可的物質。直到麥克耳遜-莫雷(Michealson-Mauray)從實驗中發現光的速度完全
不受假定的以太運動方向所影響,人們才知道光作為一種電磁波,其傳播方式完全
可由麥克斯韋電磁方程式來描述:光是以電場磁場相互激發的方式來傳播的,不需
要任何媒介。至此,以太之說也就成為昨日黃花了。
  光在傳播中自立自足,它照明物體、供應能量、給予色彩的功能都是獨立完成
的,不需假手媒介之助,也不能以其它物質的波來類比。同樣的,各樣美善的恩賜,
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雅各書1:17)。
神一切的啟示都由他自己完成,這世界所需的一切供應都由他自己預備,三一真神
本性中的真善美聖也由他自己向我們顯明,並不假手於他物、他人。關於這一點,
保羅有非常精到的陳述,我們在思想光的特性時,對他的話必能更有體會:“創造
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之主,就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麼;自己倒將生
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使徒行傳17:24-28)

五、光的恆定性
  光的恆定不變性表現在三個方面。首先,光的形態不變,不像其他物質那樣會
因著溫度而有固態、液態、氣態的變化。其次,光的狀態是不變的,不像其他物體
那樣可以有動靜的變化,光永遠只有動態,它不自行停止。第三,光在真空裡的速
度不但是常數(由麥氏方程推導而出),而且是絕對常數(由麥克耳遜-莫雷實驗
發現),光速不依人們測量參考系的改變而改變。過去人們憑著常識認定時間和空
間是絕對不變的,因此將它們作為測量的絕對單位,如此卻無法解釋光速為何不受
經典相對運動規則的影響。直到愛因斯坦建立了狹義相對論,人們才發現:在真空
中光速絕對不變的事實面前,那要產生變化的就是人們以為絕對不變的時間與空間。

  這給我們什麼啟發呢?照人的說法,真理是在人的實踐中不斷發展的。人所造
的意識型態需要發展,人所造的宗教也需要發展,因為它們都不穩定、不自足、不
完美,若不求新求變,就無法適應時代的需要。“變”是人間主義與宗教存亡的關
鍵。相反的,基督教存亡的關鍵卻在於“不變”,我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
真道,竭力地爭辯”(猶大書3)。聖經說:“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
是一樣
的。”(希伯來書13:8)主耶穌也說:“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馬
太福音24:35)。
  常識無法解釋光速不變的奧秘,反而使我們對光產生誤解。同樣的,人在罪性
中不但看不見主的榮光,當這光照在我們生命的黑暗裡時,我們反而還不肯接受這
光。相對論的成功,在於愛因斯坦跨出勇敢的一步,不顧常識的限制,承認光速不
變為宇宙的基本事實;並從此一事實出發,改變人們原來對世界的認識。這一改變,
使現代物理學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同樣,我們唯有接受耶穌是那絕不改變的真光
源頭,才有可能真正改變對自己、對世界種種價值觀的看法,回到神原初造我們時
的心意之中,讓他永不改變、一句也不落空的話語成為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
(詩篇119:105)。
六、光的不可超越性
  光除了速度恆定的特點之外,也顯示出其不可超越的至極性。神借著光,為我
們定出了兩個宇宙常數:一是光速常數(C),那是世上一切速度的上限(光速不可
超越);二是能量的下限,即普朗克常數(h),這是我們所能確定的最小能量單位。
光猶如一把宇宙的量尺,將至大及至微的尺寸定好,讓世上萬物的運行莫不在於其
中。理論上的研究顯示:任何物體加速到接近光速時,該物體的質量就會趨近於無
窮大(因為E=m*c*c=mc2,能量都化為質量了);而根據牛頓第二定律(F=ma),
使得該物體繼續加速前進的力也要變得無窮大才可以。載人奔月的多級火箭一級級
地加速上去,最快也要三天三夜才能登陸月球;而光從月亮到地球,卻只需1.25秒。
以光這樣無可超越的速度,當我們仰望靜夜星空,想到那一閃一閃的光芒,竟可能
距離我們有幾十萬、甚至幾十億光年之遙時,怎可能不對神那至尊至榮、大而可畏、
無與倫比的威嚴肅然起敬呢?
  光速不可超越、質量不可再分的性質,都是由光的啟示而來,這是真理絕對性
的顯示──當主耶穌說他就是世界的光時,當然也包括這一層意思。神從一本造出
萬族的人,並且預先定準人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
而得: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使徒行傳17:26-27)。至大至高的神其實離我們
各人不遠,因為他親自來尋找我們,要與我們建立愛的關係;然而人卻舍此不由,
而執意超越疆界,欲與天公試比高,另造通天之塔,以致變亂口音不說,還離神愈
發遙遠。人類的愚頑自恃幾千年前如此,今天依舊如故。但主耶穌明明說:“我是
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約翰福音8:12),
棄暗投明只有一個辦法,就是回歸真理的源頭,跟從耶穌基督──那永不改變、無
可超越的大光。
七、光的波粒二象性
  人因光速不變的發現產生了相對論,又因著光輻射中能量不連續性的發現而產
生了量子論。而量子論的創立,最終解開了在科學史上一個長期存在的謎,那就是
光為何既是粒子又是波。粒子和波本是完全不同的回事。人類從經驗中發現:任何
物質的本質如果不是粒子,就一定是波;不可能既非粒子又非波,也不可能既為粒
子又為波。但為什麼我們從不同的實驗中有時可看到光完全的粒子性,有時卻發現
光又具備完全的波動性呢?這個謎底由德國海森堡的測不準原理揭開了,原來,這
是人所能使用的測量工具的局限性所造成的:根據測不準原理,微觀粒子的行為會
因著觀察者的出現而發生改變。
  基督教歷史上出現的異端,多半出現在耶穌究竟是誰的問題上。有人否認耶穌
的神性,認為他只不過是人;有人否認基督的人性,認為他全然是神;也有人割裂
耶穌的神性與人性,認為他的肉體是人而靈魂是神;還有人融合耶穌的神性與人性,
認為他的人性被神性蓋過,溶成不可分的一體。但是聖經說得很清楚:耶穌既是完
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基督的神性與人性奇妙地統一在他單一的位格中。他是人,
所以和常人一樣出生、長大。除了沒有犯過罪之外,他也會餓、會累,有和我一樣
的體力;他也會哭、會歌,有和我們一樣的性情。他在十字架上受苦、被釘死時,
一點也顯不出超人的跡象。但耶穌同時又是神,所以他可以超越時空預知未來,他
可以使大自然聽命、使瞎子看見、瘸子走路、使死人從墳墓中走出來。更重要的是
死亡不能拘禁他,他受死後復活升天,今天仍然是萬有之主。
  現代科學的發展可以使得人們不再懷疑光既具有粒子性又具有波動性的特點,
為何就不能接受耶穌具備完全的人性與完全的神性呢?兩千年前的猶太人看到耶穌
的言行事跡,驚疑不定,無法接受這樣一個鄉下木匠的兒子居然是神的可能性,最
後甚至乾脆以褻瀆之名殺了他。今天我們如何看待耶穌?C.S.路易斯說得好,自欺
欺人地把耶穌當作是人間偉大的道德教師是行不通的,要不我們就得接受他既是神
又是人的宣告,要不我們就得把他當瘋子、傻子、騙子,甚至是地獄中來的魔鬼。
但願光的波粒二象性給我們一些啟發,讓我們敢於承認自己“測量工具”的有限,
來謙卑接受神所給我們的啟示,在聖經中看耶穌展現人性的一面時,不懷疑他的神
性;看到他神性的一面時,也不以為是看到了鬼魂。
結論
  主耶穌基督是世界的光,我們也已從光的幾個特性,加深了對他的認識。但光
雖有這些奇妙的特性,卻不是永遠長存的,因為“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
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翰一書2:17);到了新天新地,在新耶路撒
冷城內就不再用日月光照了,“因為主神要光照他們,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啟示錄22:5)。原來如此奇妙的被造的光也不過是要過去的影子,為要引導我們
來就真光:唯有主耶穌才是那從起初存到永遠的真光,當我們跟隨他、與他相交時,
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約翰福音8:12),且成為光明之子,“顯在
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立比書2:15),好將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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