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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再思基督的新命令 - 洪予健
送交者: 馬得勝 2006年04月26日23:04:4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人對基督大愛的認識,是與他對自己罪的覺察成正比的。常常阻礙我們愛神的
根本原因原來不是別的,乃是人的驕傲自義。人因自義而少認罪,因少認罪而少悔
改,因少悔改而少得赦免,因少得赦免而少得那從神來的愛,因少得愛而少愛神愛
人。
  根據約翰福音的記載,主耶穌叫門徒彼此相愛的新命令是在他被釘十字架前的
最後一晚賜下的。在被賣的那一夜,主設立了聖餐,又親自為門徒洗腳,然後對他
們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
怎樣相愛。”(約十三34)。這是歷史與永恆相遇的神聖時刻,照想門徒應該大為
激動、熱烈反應才是,但事實上他們卻對夫子的新命令保持出奇的沉默,誰也沒有
出來答腔。倒是彼得作為門徒的代表,將話題轉到他們當時更關心的實際問題上,
問耶穌要到什麼地方去(約十三36)。
新命令──迂闊不實的老生常談?
  為什麼當時門徒對主的命令未置一詞呢?我發現自己同樣是讀這段經文,信主
前後竟有完全不同的感受。信主前的我這麼想:本來嘛,夫子要弟子們彼此相愛,
這是挺自然且可理解的;但耶穌對此竟慎而重之地以命令的方式“賜下”,有點像
是對風車宣戰的唐吉訶德,莊嚴得叫人忍俊不禁。門徒之所以顧左右而言他,可能
是出於尊重的緣故不便置評吧。依我得救前的觀念來看,耶穌此言似乎犯了兩點錯
誤:其一,“彼此相愛”的道理自古以來誰人不知,誰人不願?這叫人同此心、心
同此理。早在耶穌之前,中國的聖人孔子不就是以“愛人”來解釋他所提倡的仁嗎?
世上又有哪個宗教不是勸導人們與人為善的呢?就連一向以進行無情鬥爭著稱的共
產黨,還要求在革命隊伍內部發揚團結友愛、互相幫助的精神呢!這種基本的常理
常情婦孺皆知,根本就是老生常談,哪有絲毫“新”意可言?其二,愛雖能以可見
的行為表達出來,但愛首先是一種全然主觀的情感,其來源在於受到所愛對象的吸
引。情人眼裡出西施、癩痢頭的孩子是自己的好,可見人只能愛他想愛的,也就是
在他心裡眼裡認定值得愛的人和事。換句話說,愛只能完全出於內心自然的流露與
自由的表達,豈可被命令所激發、所限定?何況耶穌的命令是要求雙方彼此相愛,
這就更不可思議了。人不愛我,我豈能愛人?即使我願愛人,得不到對方善意的響
應,我豈能再愛得下去?到底還是毛澤東說得對,“世上從來沒有無緣無故的愛”,
彼此相愛只能是有來有往、自動自願、不可強求的事。
新命令與舊命令之間
  信主之後,神開了我的眼,再面對原先那套振振有詞的理論,不禁為自己在愛
與真理上的無知感到羞愧難當。首先,我的詰難完全是出自對神救恩啟示的無知。
原來耶穌所指的新命令,是相對於舊約時代以色列人從摩西處領受的十誡而言的。
這命令相對於摩西律法之所以新,有如下三點的不同:
  第一,命令表達時的情形不同。神在頒布律法時,西乃全山冒煙有如燒窯一般,
因為耶和華在火中降於山上。遍山大大的震動,有雷轟、閃電、密雲、黑暗、暴風,
還有高而又高的角聲。至聖至尊的神在他大而可畏的公義與威榮中透過摩西頒布十
誡時,不但遠遠站立在山下的百姓盡都發顫,只求不要再向他們說話,恐怕會死亡;
連上了山的摩西都甚是恐懼戰兢,蒙上臉不敢見神的面(出十九、廿,來十二18-21)。
但神在賜予門徒新命令時不但向人顯現,而且是在基督里以受苦僕人及贖罪羔羊的
身份顯現的。他謙謙卑卑地來到罪人中間,為門徒洗腳,將神犧牲大愛的榜樣顯明
在先,然後對門徒以殷切囑咐及權能祝福的形式賜予了新命令。不潔的人本來見了
神必定要死,如今卻蒙他作僕人親自洗腳,這是何等不可思議的對比!
  第二,命令所表達的內容不同。摩西律法以一連串“不可”的面目出現,旨在
對罪的嚇阻禁止。其中,人我關係的出發點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害人之心、
之舉皆不可有。但耶穌的新命令卻要求人有積極的愛人之心,其出發點則是“你們
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六31)。至此,愛就從對客體的後響
應,變成了從主體的先出發。這種對愛的革命性表達,是聞所未聞的。
  第三,命令要達致的效果不同。神的律法顯示出他的聖潔公義,以及對罪的絕
對恨惡。雖然律法的總綱是要人竭盡一切地愛神與愛鄰舍(太廿二37),但律法自
身卻不能賦予我們付諸行動的愛心;律法不是愛心的動力來源,它只能作為一面鏡
子,照出我們原來沒有愛心的本像。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三20),知什
麼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四17)。可幸神讓律法
照出我們的本像,讓我們知罪,目的是要叫律法作“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
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三24)。原來,律法(舊命令)乃是基督新命令的
準備,新命令則是對原來舊命令的成就,“因為愛是不加害於人的,所以愛就完全
了律法”(羅十三10)。
聖愛與情愛之間
  我為過去讀聖經時不懂裝懂、妄加詰難的心態羞愧不已,原因除了發現自己對
救恩啟示的無知之外,更看見我對愛的認知是相當盲目膚淺的。其實耶穌所說的愛,
在聖經希□文中為Agape(指神的聖愛,是一種聖潔無私、在意志里堅守的愛),而
非Philo(即人感覺喜好中的情愛);當我不認識神是誰時,也就不知道聖愛從何而
來,當然更不免對基督的新命令大驚小怪了。我所認識的愛僅僅是Philo而已,那不
過是從人有限的經驗感覺層面中抓取到的一鱗半爪,對愛的認識連一知半解都還稱
不上。例如,當我非常自信地談到“彼此相愛”是自古以來婦孺皆知的常理常情時,
我卻全然無法解釋為何自古以來人類的“實情”偏偏違反“常情”──世人不但不
能彼此相愛,反而更多地充斥了歧視、隔閡、鬥爭、仇恨。這種常情與實情的尖銳
對立反映到每一個具體的人時,我們就會發現:我的常情是渴想得到愛,我的實情
是不想付出愛;即使想,也付不出。我驚訝世人與我一樣,對愛的常情與實情之間
巨大的反差竟能如此熟視無睹,好象它們的悖謬並存是理所當然似的。
  人“渴求愛”而“無力愛”,這現象背後的根源是什麼?為此,我們不得不問:
人性中渴望愛的常情由何而來?人世間缺乏愛的實情又是如何造成的?一句話,愛
到底是什麼?世上誰能回答呢?
  唯物主義不能回答這問題,因為它知道愛不是物質元素所能構成的。它一面聲
稱所有的精神現象都從物質而來,卻一面又說不清物質如何可以轉變為愛(物質變
精神)。自然科學不能回答這問題,因為它研究的對象只限於物質世界。進化論不
能告訴我們愛在何時何方來到生物的進化序列中,它告訴我們的只是殘酷的生存競
爭。馬克思主義構築了無產階級內同志般相愛的神話,但這也在斯大林的恐怖清洗
和文革的無情鬥爭中破滅了。放眼望去,我們發現任何人類文化中產生的思想、學
說、主義,不但不能解決這個問題,甚至都未曾想過竟有這樣的問題存在。原來,
人對“愛”的實質竟是如此陌生、如此無知,說不清、理還亂。
愛──從源遠流長到棄源絕流
  唯有聖經告訴我們,“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神造人時,
就已經將他的聖愛注入在我們的生命中;因為神造萬物,唯有人是照著他的形像所
造的(創一27)。約翰更指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來,並且認
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約壹四7-8)。在此,約翰點明了
神賦予我們愛的目的,是為了讓我們在愛中認識他;而神邀請我們認識他,又是為
了讓我們更愛他;因此這認識絕非頭腦的理解,而是愛中的相交。人的生命中有愛,
因為“神就是愛”,愛與神是一體的,我們像神之處就在於生命不能與聖愛分離。
但人像神、卻又不是神,神的愛是源,人的愛則是流。神將所造的人安置在他的園
里,是為了讓人與他在愛中相交,在這相交的關係中享受源遠流長的平安喜樂,並
因此更加認識這位造我們、愛我們的神。
  愛之流源源不絕時確實是很美的;但當亞當夏娃愛自己(流)過於愛神(源)
的時候,就違反了神的誡命,聽從了撒但的誘惑,其直接結果就是破壞了與神在愛
中源流相交的關係,也就是愛流棄絕了它的源頭。例證之一,就是他們犯罪後對神
的第一反應──因害怕而躲避(創三8-10)。“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我
們看到犯罪的始祖當時肉體雖然沒有死,但顯然他們向着神的愛卻死了;而當人的
生命離開了原初聖愛的滋潤時,這生命也必然因枯萎而死。
  當亞當夏娃不能愛神時,他們彼此也不能相愛了。亞當眼中的夏娃本是“我骨
中的骨,肉中的肉”,現在卻變成“那個女人”(創二23,三12)。再說一次,因
為神的愛是源,人的愛是流;流若不與源相接,人的愛就不可能成為“活水的江河”
源源涌流。至此,人的愛就會出現以下的病變:
  一,愛流乾涸,不能解渴。人企望愛,卻得不到真正的愛。生命滿是空虛孤獨。

  二,愛流乾涸,無力付出。人即使想愛,所行出的愛仍是被動的(只能被所愛
的對象吸引、限定)、短暫的(久病床前無孝子)、狹隘的(各式小團體主義、民
族主義)、自私的(徇情枉法、裙帶關係)、自義的(以行善博取虛名)、對等的
(單愛那愛我的人),不一而足。
  三,愛流乾涸,倒錯變質。貪慾成了愛的代名詞。“不愛光,倒愛黑暗”(約
三19);不愛神,卻愛世界。
從創造之愛到救贖之愛
  正因世人的愛如此殘缺破敗,人類的歷史才充滿了仇恨、戰爭、痛苦與絕望。
怎麼辦?失落了愛的生命,唯有借著愛才可能美境重尋;但人靠著自己是找不回愛
的,因為失落了神在創造中所給予我們的完全的愛之後,人就不再認識這愛,因此
既不願也不能自己洄溯到愛的源頭。人的光景正如保羅絕望的呼喊:“我真是苦啊,
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七24)。感謝主!如今神要借著他恩典的拯
救,重新將這愛賦予我們。還是約翰的話,“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
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四11)。說到底,神讓我們信
他,就是信他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贖罪的犧牲大愛。正如保羅說的,唯有因著這樣的
信,基督才能“住在你們的心裡,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
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弗三17-19)。
從因信稱義到因愛成聖
  保羅讓我們借著信基督對我們捨命救贖的愛,使這愛的源頭紮根在我們信徒的
心中。但我們不能僅僅滿足於這“因信稱義”的第一步,我們還要“因愛成聖”─
─我們的生命對基督的愛要有一個從認知、經歷、感受到明白的過程;或者說我們
在基督里的愛心,要有一個隨生命成長的過程。這過程即是理解並遵行基督新命令
中下半句“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的功課。這是神的愛源向人的愛流
的呼喚。愛流高不過於它的源頭,流只有靠在源上、響應它的呼喚,才能涌動不竭。
而響應愛源呼喚的功課是沒有止境的,因為基督的愛是永遠領受、認識不盡的;這
功課也不是信徒個人就能單獨學習的,保羅要我們和眾聖徒來“一同明白”。如何
一同明白?就是在神的家中透過流血、流汗、流淚,學習操練彼此相愛。我們在多
大程度上認識了基督的愛,也就在多大程度上決定了我們能怎樣地愛神愛人;反之,
只有我們在發現彼此相愛的虧欠中,才能更清楚知道自己對主愛的認識是如何膚淺,
愛主又是如何不夠,由此而更靠近主,來支取從他來的大愛。
  我們如何發現自己愛弟兄的心不夠呢?拿基督愛我們的尺度一對照就知道了。
約翰說:“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
壹三16)。說實話,讀到這樣的話,我的心就發毛,捫心自問:我愛弟兄的心達到
這樣的高度(或深度)了嗎?耶穌說好牧人為羊捨命,我被呼召在牧者的職分上事
奉,但我敢自誇對弟兄姐妹有如此的愛嗎?沒有的話,就應該更靠近主來支取他的
愛了。支取主的什麼愛?照著約翰這話再看一眼,更嚇了一大跳,原來我所以不知
道何為愛,是因為我沒有領受到神為我捨命的愛,所以我也不願為人捨命了。
愛的體會與罪的覺察
  為什麼我對於基督死的意義,在真理上是認定了,但在愛的感受上卻不強烈?
那是因為:第一,這件事在時空上與我相隔得過於遙遠,沒有身歷其境的真切感受。
第二,基督在十字架上是為世上千千萬萬得救的罪人而死的,我只是其中一個,並
無特別。
  然而再想下去,以上兩點只是表面的理由,真正的原因是對自己的罪人本相認
識不夠,沒體認到“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這句話講的正是
我;也沒有深刻意識到所有的罪都是沖著那造我、養我、救我的神而犯的,這對神
又構成了多大的傷害;更看不到最可怕的地獄審判正是對我所犯的罪行最公正的報
應。我若沒有一點在那萬劫不復的、罪的無窮黑暗中極其痛苦的經歷,若沒有一點
因著基督捨命的犧牲才從其中被拯救出來的切身體驗,我怎能像保羅一樣,從心底
里指著基督說一句“他是愛我,為我舍己”(加二20)呢?
  由此可見,人對基督大愛的認識,是與他對自己罪的覺察成正比的。人只要對
自己有一點“罪不該死”的想法,耶穌的死對他而言就完全是不相干、多餘、甚至
可笑的事了,這樣的人又怎可能從主領受他救贖的大愛呢?原來,常常阻礙我們愛
神的根本原因不是別的,乃是人的驕傲自義:人因自義而少認罪,因少認罪而少悔
改,因少悔改而少得赦免,因少得赦免而少得那從神來的愛;正如主耶穌所說“那
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路七47)。相反的,我們對自己罪的可惡、可怕覺察愈
多,就會對基督的愛認識愈多;因為我們愈看見自己的不配,神的恩典就愈發彰顯,
我們就愈會被神的大愛感動激勵,也由此會愈發來愛主、跟從主,遵行他的旨意。

從驕傲自信到憂傷痛悔
  當初主耶穌向門徒賜下這條新命令時,門徒們雖不致對主的命令本身有反感,
但至少不覺得新奇,或許也不認為有什麼為難之處。彼得甚至表示他願為主捨命
(約十三37),其它門徒也紛表同意。結果彼得卻被主說中了,在雞叫以先竟然三
次不認主。彼得跌倒不是由於怯懦退縮,恰相反,彼得的個性是急躁勇猛的,在客
西馬尼園一馬當先地要為保衛耶穌而血戰一場的正是他,因此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
彼得講的是真心話。“士為知己者死”古已有之,但彼得這種要為主捨身的愛,卻
不是因著主為他捨身而來,因此這愛是不堅固的。(說實在,彼得並不認識主捨身
的意義,當初力勸耶穌不可受死,而被主斥為撒但代言人的也正是他。)彼得跌倒
在他的自信與驕傲上,他說:“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太
廿六33)。神破碎彼得是愛他,讓他經歷過三次不認主的恥辱之後斂去驕傲自信,
“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林前一29)。
  唯有憂傷、痛悔、謙卑地來到神面前的人,才能真正領受到神的愛。雞叫後痛
哭的彼得,終於看清了:一,那如羔羊般任人羞辱鞭打的耶穌,依然是掌管天地的
主,因為他的預言並不因此失效。彼得認識到他必須重新認識主。二,自己原來如
此沒有自知之明,竟然會是個忘恩負義、背信棄主的小人,而這種人一向是他最為
不齒的。三,他本以為主對他特別關愛,是由於他一向出眾的表現,想不到如今他
卻跌得比其它門徒更慘;更想不到這一切主儘管早已知道,但主仍然愛他。此時彼
得羞愧之極,終於明白主的愛是他完全不配得的,而自己對主的愛則純屬血氣,是
那麼不堪一擊。
  但我們又有誰能取笑彼得呢?彼得是主所收十二門徒中的領袖,他在看到主為
他施行的神跡(一網打了兩船魚)時,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不配,“我是一個罪人”,
以後又毅然決然捨棄一切跟從了主。在一群因吃餅得飽的門徒紛紛散去的時候,又
是他代表十二門徒表達了堅定不移的信心:“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
呢?”(約六68)。彼得的表現恐怕不是我們所能望其項背的,但是一時的悔改和
謙卑不足以防止他再度驕傲,一時對真理堅定的認識也不能保證他永不失落,更何
況是我們這些經常逸出愛源、生命軟弱枯乾的人呢?在十字架聖愛的大光中,我們
真是再無可夸,唯有知罪認罪,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
愛是永不止息
  是的,說到底,基督是我們信心的創始成終者,也是他新命令的創始成終者。
新命令之所以在彼得和其它門徒身上依然彰顯出極大功效,是由於主為門徒的代禱
(路廿二32)、他榮耀的復活,以及五旬節聖靈大能的澆灌與同在。神借著彼得在
愛上跌倒又重被堅立的事啟示我們:主耶穌不但是賦予我們愛的豐沛源頭,也是成
就我們愛心的堅固保障;因此我們在愛神愛人的功課上固然一無可夸,卻也毋須灰
心喪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誰是愛神的人呢?
主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約十四21),當我們不再
“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無論是自信自義還是自暴自棄),轉而定睛仰望耶穌,
並且信靠他的話語、順從他的命令時,這就是愛他了。如此,永遠坐著為王的主必
使萬事──包括我們的成功與失敗──互相效力,叫我們得益處。這對我們是何等
大的釋放與安慰!
  我們所得的益處,就是按他的旨意被召,叫我們今世再沒有什麼能使我們與基
督的愛隔絕,更叫我們在永恆中享受與主同在的榮耀喜樂。將來在新天新地里,我
們是否仍信他、是否仍盼望他都不再是問題了,因為所信和所望的已在眼前成就;
唯有“愛是永不止息”,主與他的子民在愛中源流交融的對話將永無窮盡。但願我
們今天就立定心志遵守基督的新命令,好叫我們到那日能有份來到主面前,像提比
哩亞海邊的彼得那樣,對他說:“主啊,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約
廿一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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