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歷史文獻印證聖經的可靠性
4A.聖經的可靠性與可信性
1B.序言
這裡我們要證實的乃是聖經在歷史上的可靠性,而不是討論聖經是否神的默示。
在查證聖經在歷史上的可靠性時,我們必須採用考證一般歷史文獻時所用相同的衡量標準,這樣才算公平。
森德斯(C.Sanders)在《英國文學史研究簡介》(Introduction to Research in English Literary History)一書中曾列舉三種基本考驗及編纂史料的原則:參考文獻的測驗(Bibliographical Test)、文內證據的測驗(Internal Evidence Test)、及文外證據的測驗(External Evidence Test)。
2B.新約聖經之可靠性──按其參考文獻考驗方式來衡量
所謂參考文獻的測驗乃是檢察所留傳下來的文件,看其中章節及文字的真偽。換句話說,在缺乏原本的情況下,抄本的可靠性如何?抄本的數目共有多少?又抄本與原本之間共相隔多少時間?34/26
1C.學者印證新約的可靠性
美國聖經校訂委員會委員艾博特(Ezra Abbot)在其《批評文字》(Critical Essays)一書中論道:“經文具有各種不同的抄本,其數目之多令無心的讀者咋舌,但我們要記這個數字通常只是一般不信基督教之作家們所提供的數字,說總計‘共有十五萬種!’數目如此之大,這樣看來豈不證明新約聖經確實不甚可靠,這會不會影響我們信仰的根基呢?
“其實不會,根據諾頓(Norton)先生的看法,在這15萬種希臘新約抄本中,有百分之九十五都是不可靠的,可以將它刪去。因為顯然都是膺品,很少受到聖經權威人士的支持,也沒有經文批評家會正式接受它們。這樣一來,我們就只餘下7500種待鑒的版本。然而再經細察之後,我們又發現,在這7500種抄本中,其中有百分之九十五的抄本差異都是不足影響版本內容的,他們只涉及拼字法、字法結構、字句排列次序等方面的差異,這些對研究經文內容實無傷大雅。
“至於那些只注重辭句表達的方式,卻不重經文含意的版本,我們亦可略去。這樣一來,真正餘下來值得考證的抄本只有四百種左右。但其中涉及真正不同經文含意的抄本並不太多,有些抄本在經文字句的增減上稍有出入,但能真正引起學者的好奇與興趣的並不多,只有極少數的版本是真正算是有問題的。但如今聖經批判學家們人多勢眾,評審、鑑定抄本的工具充足,因此這些抄本中所謂較嚴重的問題都得以一一解決,被經學家們斷定為真的經文均是相當可靠的。這與鑑定古代的文學作品有何其大的差別,許多文學古著我們不但不能完全肯定它的字句,連對那些用來解釋原文的文字其可靠性,我們也都會有所懷疑,然而聖經內容的鑑定卻沒有這類的困難!”30/4
沙夫(Philip Schaff)在《希臘新約聖經版與今日英文版之比較》(Comparison to the Greek Testament and the English Version)中表示,在所有15萬種抄本中,只有400種版本其中經文原意可能是有疑問的經文,然而在這四百本中仍只有五十種是真正值得待鑒的。但沙夫強調說,儘管有版本上的差異,它們“卻不足以影響基督教的基本信仰及信徒的職守,因為有他處的經文,甚至他處已被證實的經文以及整本聖經中連貫的思想都能印證這些基要的教訓,全書不會只因一兩處不能確定的經文影響而動搖。”42/117
華費爾(Benjamin Warfield)在《新約文句批判》(Textual Criticism of the New Testament)之序在引用艾博特(Fzra Abbot)對十五萬種抄本中百分之九十五的差異都是不值得考證的看法說:“……。他們為數雖眾,卻極少受經文批評家的支持,這百分之九十五的差異實微不足道,無論采不採用,對經文本身之意義實不生影響。”54/14
蓋司樂與尼克(Norman Geisler and Willian Nix)對取捨抄本中之差異有如下的建議:“若說從新約聖經抄本中,我們能找出20萬處文稿的差異來,這種說法則未免太過含糊一些,事實上只能說新約中約有一萬處左右的差異。因為如果一個錯字在三千本抄本中出現,我們仍算是三千個差異。”14/361
何德(Fenton John Anthony Hort)曾畢生研究聖經抄本,因此一直被視為經卷考證的權威,他說:“聖經中有八分之七左右的部分,被專家們認為是可信的,至於其餘的八分之一在經文批評學中看來,只限於文句排列的先後次序的不同,有些太過瑣碎根本無足輕重。
“如果這個取捨的原則是正確的,那麼差異的範圍就可大為縮減。如果我們手邊有二、三種不同的抄本,而我們已下定決心,若非找到絕對的證據,將不輕易武斷地決定經文的對錯,然後我們姑且再略去抄本拼字法不同的差異不論,那麼新約聖經中的字句真正值得我們懷疑的,大約只占全部新約全書的十六分之一。若以此計算,那麼我們就知道一般所謂的差異都是極瑣碎的,真正值得研討的只占差異總數的極小部分,甚至不超出全部的千分之一。”22/2
蓋司樂和尼克(Geisler and Nix)對何德的看法有如下的補充說:“其實只有八分之一的差異是真正算是有份量的,其他僅僅是拼字法和文體上的出入。就整體而論,只有十六分之一的差異是重要的,或算是為‘較嚴重的差異’。若用數字來統計,那麼新約聖經中有百分之八十八點三三(88.33%)的部分都是純正無誤的。”14/365
華費爾(B.Warfield)大膽宣布說:“新約聖經留傳至我們手中時,其中內容全部,或幾乎全部都是無誤的,即使是最差的版本亦不例外,我們可引用班德賴(Richard Bently)的話來證明:‘聖經的經文絕對真實、準確……其中的信條與道德教訓均被完整保存着──無論你如何挑選版本,即使故意挑選最差的版本,其中內容依然不會改變’。”54/14;55/165
沙夫(Philip Schaff)分別引用崔格拉及史瑞挪(Tregelles and Scrivener)的話說:
“我們擁有這麼多的聖經版本,又有這麼多的考證工具,因此我們不必用憑空揣摩的方式,將版本中差誤的部分除去。”摘自崔格拉所編之《希臘新約聖經一序言》(Greek New Testament,Prolegormena,P.X)
史瑞挪(Scrivener)說:
“雖然抄本數目太多,有時使真正學聖經的學生深感疑難、困惑,但這卻也能同時引導他從這些差異中更進一步地體會出聖經的完整性。如果伊果齊魯(Eschylus)的讀者能同時擁有這許多伊氏作品的版本資料,使他們在欣賞伊氏升華性的詩篇時不必傷透腦力,費盡耐性,而能尋得詩句的準確性,他們將不知會有多喜樂呢!”42/182
布如斯(F.F.Bruce)在《經書與羊皮古卷》(The Books and the Parchments)一書中寫道:“萬一沒有其他客觀的文字證據能用來修正聖經抄本中顯然的錯誤,經文批判家則須靠臆測的方式來修正此錯誤,但要使用臆測的方式則需要高度的律已精神,它不但要能說明修正時所選用的字是絕對正確的,它也必須能說明版本中原有的錯誤究竟是如何產生的。換句話說,這種修正不但對‘原文來說是合理的’,在運用到‘不同抄本上時也一樣合理’。然而各新約版本中需要使用這種臆測修正法來修改經文錯誤之處者,卻幾乎可以說沒有。證明經文之準確性的證據為數甚眾,可謂俯拾皆是。從成千的證據當中,至少總有某處的某一版本,能將真正原來的經文保存下來。”6/179,180
甘揚爵士(Sir Frederic Kenyon)乃當今最偉大的新約文字批評家,他一再強調經文的錯誤絕對不足影響基督教的基本信仰。他說:
“我最後還要再次提醒大家,基督教的基本信仰並不建立在一句會引起爭論的經文上。但如果我們一味只提及這些經文的錯誤和文句上的差異,必然使人對聖經的內容及文字產生懷疑,以為聖經是經不起審定的。
“我們強調聖經內容絕對可信,實非言過其實,特別新約聖經其經文內容尤其可靠。它除有多種抄本之外,又有早期的新約譯本及教會早期作品中所引用的新約文字,可以用作勘校的參考資料。任何一處有問題的經節,都可以從這些參考資料中找出其正確的願意來,世界其他的古典文學作品卻沒有這樣的優點。
“世間學者對一些重要的希臘及羅馬作家們,諸如:沙孚克理斯(Sophocles,古希臘悲劇作家)、蘇西載得士(Thucydidus,希臘史學家)、西賽祿(Cicero,羅馬政治家及演說家)、魏吉爾(Virgil,羅馬詩人)這些人所遺留下來的作品甚覺滿意,對這些作品的內容正確與否也從不懷疑。但這些作品只有少數抄本流傳於世,至於新約聖經卻有成百成千的抄本留存於世。”25/23
華費爾(Benjamin Warfield)說:
“我們若采目前新約聖經的經文,與古時的新約抄本相比,我們就……不得不為兩者相近似的程度感到驚異。新約聖經是經人細心抄寫才留傳下來的,抄寫的人之所以細心,完全是出於他們對上帝的話敬愛的緣故。這也是上帝格外的恩賜,使他的教會能在每個時代中保存一部全部無誤的經書。若與其他世俗的古典文學相比較,所留傳下來被世人一直使用的新約聖經遠較任何古書數量為眾。不僅如此,許多早期信徒所留傳下來的其他著作及見證中,足供我們鑑定、修正新約版本中為數稀少的不準確部分,這些優點都遠非其他古典作品所能及。”54/12f。
英語重訂標準譯本聖經(Revised Standard Version)的編者說:
“任何一位生於1946年的細心讀者都會同意,基督教的信仰不會因出版重訂標準譯本的聖經受影響。他所信仰的內容正與1881年或1901年的信徒所信的完全相同。理由很簡單,聖經在版本上雖有許多差異,但從沒有一個差異大得足以讓我們將基督教的教條提出加以修改的。”16/42
史垂特(Burnett H.Streeter)相信由於有大量的新約版本流傳下來,“經文的可靠性應當是很高的。”46/33
甘揚爵士(Sir F.Kenyon)在《聖經的故事》(The Story of the Bible,Wm.B.Eerdmans Publishing Co.出版)一書中又說:“經過多年來苦苦追尋經卷的底細,經過多年來的研究工作,我們終於印證聖經的準確性,也看出我們手中所擁有的這卷書誠然是可信的,它是上帝真實不變的話語。”26/113
耶魯大學的鮑羅斯(Millar Burrows)在《石版的意義》(What Mean These Stones?Meridian Books,1956年出版)中寫道:“再一次將希臘文的新約聖經與古代紙草經卷比較的結果,能使我們對經文流傳的正確性又增添不少信心。“68/52
鮑羅斯又說,經文“在流傳時所保存的準確性實令人欽佩,人對其中所含之教訓實不應再起任何的疑惑。”68/52
福斯(Howard Vos)在《我應否相信聖經》(Can I Trust My Bible,Moody Press,1963年出版)一書中宣稱說:“單由考證文學證據的立場來評斷,新約聖經的可靠性就已遠較其他古書來得有力。”79/176
2C.抄本的數量印證聖經的可靠性
羅拔遜(A.T.Robertson)是新約希臘文最完整的文法編著家,他寫道:“拉丁文通俗譯本聖經(Latin Vulgate)共有八千種抄本,其他更早期的抄本約有一千本左右。再加上希臘文四千本手抄本(普林斯敦大學神學教授莫志傑Bruse Metzger則認為我們至今已找出五千本的手抄本。33/36),另有一萬三千本不全的新約手抄本。除此之外,由早期的基督徒作品中,我們還可以找到許多作者所引用的經文。”39/29
莫志傑(Bruce Metzger)說:
“在這五千份希臘手抄本中……其中包括全部或部分的新約經文……”33/36
孟沃華(John Warwick Montgomery)說:“如果我們對新約聖經中的各書卷持懷疑的態度,也就等於貶低其他古典巨著的地位,因古代的文獻中沒有一部比新約聖經更可靠了。”34/29
甘揚爵士(Sir.Frederic G.Kenyon)是大英博物館館長兼圖書館館長,也是一般學術界中首屈一指的聖經抄本權威人士。他說:“……除了數目龐多之外,新約聖經的手抄本與其他的古典作品還有一個迥異之處,這點對新約的考證工作十分有利。在文學史上,從來沒有一部文獻寫成的時間與其最早存在的手抄本相隔的時間,象新約聖經這樣短的。新約各書卷是在公元第一世紀末期寫成,但如今所存最早的手抄本則多來自第四世紀──其間只相隔250年至300年。
“ 這段時間聽來似乎很長,但與多數古典作品相較則顯得不然。我們相信現在我們已經收全古希臘作家沙孚克理斯(Sophocles)的七部悲劇作品,這些手抄本也是今日被用來編纂沙氏基本作品的藍本,但都是在這位偉大的詩人死後一千四百年才抄寫的。“24/4
甘揚爵士(Kenyon)在另一部《聖經與考古學》(The Bible and Archaeology)中又繼續說:“由於新約寫成的日期距離現存最早的手抄本,其相隔時間過於短暫,可見懷疑抄本與原著間會有出入這一點已被人視為毫無根據,而新約聖經中各卷書的真實性與完整性也終於被學者們所確定。”56/288
3C.新約手抄本與其他古典文學著者與其作品的比較
近代偉大的英國學者布如斯(F.F.Bruce)在《新約文獻》(The New Testment Document)一書中,曾極生動地描述新約聖經與其他古典文學的不同:“當我們把新約聖經的抄本與其他古代具有歷史性的文學著作相比時,我們就更可以欣賞新約抄本資料是何其豐富!凱撒的‘高盧之戰’(Gallic War)約寫於公元前58年與50年間,但如今所存抄本無幾,其中只有九十一本能算是較好的版本,而最早的抄本約在凱撒去世幾百年後方才寫成。而羅馬史學家李維(Livy)(公元前59-公元後17年)曾著有羅馬歷史凡142冊,卻只有35冊流傳下來,手抄本的數目不超過二十本,其中僅一本包括第三至第六章的一片段史記,是在公元第四世紀寫成,算是最早的一份抄本。羅馬史學家塔西圖(Tacitus)約在公元100年左右寫成十四本史書,但只有四冊半存留下來,塔西圖另著有十六本年鑑,有十本被完整地保留,另二本只是部分的抄本。而如今我們所有塔西圖的作品都是根據這兩本不全的手抄本寫成,一本來自第九世紀,另一本則來自十一世紀。
“今日我們所收集的羅馬大將阿古可樂(Agricolo)的作品《論修辭學之對話錄》(Dialogus de Oratoribus),則來自第十世紀的一份手抄本。公元前460至400年間的雅典史學家蘇西戴得士(Thucydides)所著的史記,則來自八本在公元900年完成的手抄本及一些與早期基督徒時代同期的紙草抄本。另希臘史學家希羅多德(Herodotus,公元前488至428年)的作品之來源亦如上述。然而卻沒有一位古典文學的學者會懷疑希羅多和蘇西戴得士的作品,僅管這些抄本的時代與原著寫成的時間差上1300年是時間。”7/16,17
何爾(F.W.Hall)在Oxford,Clarenden Press,1913年古典文學之良友叢書(Companion to Classical Text)中著有“古典文學作者與其作品之手抄本的權威性”(MS Authorities for the Text of the Chief Classical Writers),我們試將其中資料抄錄如下:
著者 原著寫成時間 最早版本 相隔年代 手抄本數目
羅馬大帝凱撒
公元前100年至44年
公元後900年
1000年
10 本
羅馬史學家李維 公元前59年至公元後17年 20 本
希臘哲人柏拉圖(西聯劇)
公元前427至347年
公元後900年
1200年
7 本
羅馬史學家塔西圖(年鑑)
公元100年
公元1100年
1000年
20本
(及其次要作品)
公元100年
公元1000年
900年
1 本
羅馬巡撫小普利尼(史記)
公元61至113年
公元850年
750年
7 本
希臘史學家蘇西戴得士(史記)
公元前460年至400年
公元900年
1300年
7 本
羅馬史學家蘇東尼亞
公元75年至160年
公元950年
800年
8 本
希臘史學家希羅多德(史記)
公元前480至425年
公元900年
1300年
8 本
羅馬詩人賀瑞斯
900年
希臘悲劇家沙孚克理斯
公元前496年至406年
公元1000年
1400年
100 本
羅馬哲人陸克里帝亞士
死於公元前53或55年
1100年
2 本
羅馬詩人加塔加斯
公元前54年
公元1550年
1600年
3 本
希臘悲劇作家尤里拔帝
公元前480至406年
公元1100年
1500年
9 本
希臘政治家狄摩西尼斯
公元前383至322年
公元1100年
1300年
200 本※
希臘哲人亞里斯多德
公元前384至322年
公元1100年
1400年
5 本+
希臘喜劇作家亞理思多芬
公元450至385年
公元900年
1200年
10 本
※均來自同一原著+來自該作者任何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