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聖經的可靠性(3) by 麥道衛 |
| 送交者: 馬得勝 2006年05月05日23:28:0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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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D.其他文字版本 亞美利亞文版本(Armenian)約在公元400多年時,似乎是從君士坦丁堡的一本希臘聖經翻譯而來。 喬治亞文版本(Georgian)俄國外高加索人所用的文字 7C.早期教會學者印證抄本的可靠性 大英百科全書說:“考證經文的學者雖然審查過不同的抄本後,若尚未參考過早期教會學者們的著作,他仍算沒有用盡新約聖經的證據。因為早期基督徒的著作經常與一兩種抄本的文體有區別。當傳統的原文字句遺失後,這些早期教父的作品往往就成了唯一用來查考聖經原始文字的代表資料,尤其如果他的作品能與其他手抄本的文字相符時,這些作品就成了最好的核勘參考文獻,經文批判學家們在未參考這些人的作品前,不應任意下斷語評論抄本的真偽。”12/579 葛林里(H.Harold Greenlee)說,在早期基督徒的作品中多處引用新約聖經中的經文:“次數極多,即使不用新約抄本,單從這些被引用的經句,拼湊起來,也可重新編出一部新約聖經來。”37/54 莫志傑(Bruce Metzger)論及在一般解經書籍及講道集中所引用的聖經經句時,也重複以上葛氏的看法說:“是的,被引的經節數目甚多,即使任何其他有關新約經文的知識均告遺失的話,我們由這些引用的經句中仍可以重新編纂出一整部的新約全書。”33/86 蓋司樂與尼克(Geisler and Nix)說: “引用之經文實在太多太廣,即使沒有新約抄本留存至今,單由早期教會早期領袖們的著作中,我們仍可以重新整理出一部新約聖經來。”14/357 蓋司樂與尼克最後在其《聖經通介》(General Introduction to the Bible)中引用李齊(Charles Leach)所著的《我們的聖經是如何得來的》(Our Bible:How We Got it,pp.35-36)中戴平波爵士(Sir David Dabrymple)的一段話,當戴氏正在思量早期教會作品中超量的經文數量時,有人向他說:“如果新約聖經被人摧毀,至第三世紀結束前,每一部新約的手抄本亦均告遺失,我們單從第二及第三世紀教父們的作品中能否重新編出新約聖經來呢?” 經過長期的研究與考察,戴平波爵士(David Dabrymple)終於結論說: “現在請看這些書,你還記得所問有關新約聖經與早期教會領袖們作品的問題嗎?那個問題引起我的好奇心,由於我個人擁有許多現存的第二、第三世紀教會初期領袖們的作品,我開始收集資料,至今為止,除了缺少十一節外,從他們作品中我幾乎找到整本新約聖經的章節。”14/357 請留意:安格士(Joseph Angus)在《聖經手冊》(The Bible Handbook)第56頁中提及只使用教會初期的領袖們作品收集新約聖經所可能面臨的一些困難。 他們引用的經句有些未必每字均準確。 有些抄寫人常生筆誤,或將經文任意更改。 教會初期領袖(猶太教法典)俄利根(Origen)在De Principus第二卷第三章中稱羅馬的克利門(Clement of Rome,公元95年),是使徒們的學生。4/28 另一教會初期領袖特土良(Tertullian)在《真道辯》(Against Heresies)第二十三章中,亦稱克利門是使徒彼得所挑選的門徒。 愛任紐(Irenaeus)在《真道辯》(Against Heresies)第三卷第三章中說:“他仍有門徒的講道迴響在他耳中,他們的教訓曾留在他眼前。” 他引用下列諸書卷: 馬太福音哥林多前書 馬可福音彼得前書 路加福音希伯來書 使徒行傳提多書 伊格那丟(Ignatius),在公元70-110年間曾任安提阿教會總督,後為主殉道。他深識耶穌的門徒,也是坡旅甲(Polycarp)的學生,他的七篇書信中曾分別引用新約聖經中以下各書卷: 馬太福音 坡旅甲(Polycarp,公元70-156年)八十六歲時為主殉道,曾任士每拿(土耳其西方一海港)教會總督,是耶穌門徒約翰的學生。 巴拿馬(Barnabas,公元70年) 何馬斯(Hermas,公元95年) 塔弟安(Tatian,公元170年) 愛任紐(Irenaeus,公元170年)曾任里昂教會主教。 亞歷山大城的克利門(Clement of Alexandria,公元150-212年),他除有三本書未引用過之外,曾引用新約全書中經節達2400句之多。 特土良(Tertullian,公元160-220年)曾是非洲迦太基城教會的長老,其作品中引用新約聖經章句達七千餘次,其中有3800句來自四福音書。 海波里多(Hippolytus,公元170-235年)引用1300多句新約經文。 猶斯丁(Justine Martyr,公元133年)曾極力與公元二、三世紀的馬吉安異端Marcion相抗,馬西翁異端不信舊約聖經與大部分的新約聖經。 俄利根(Origen,公元185-253或254年)這位善辯的作家曾寫成六千多本作品,其中列舉1萬8千多句的新約經文。32/253 賽伯令(Cyprian,死於公元258年)曾任迦太基主教,引用740句舊約經文及1030句左右的新約經文。 蓋司樂與尼克(Giesler and Nix)最後結論說:“只要我們略加統計就可以發現,在教會於公元325年舉行尼西亞會議(Council of Nicea)之前,這些基督教教父們已經引用過3萬2千多次的新約經文。這還不是全部的經文來源,因為第四世紀的其他作品尚未包括在內。如果我們將在尼西亞會議之前及會議同時的聞名作家優西比渥(Eusebius)的作品也加入計算的話,所被引用的新約經文數目則要超過3萬6千的數字。”14/353-354 除上列所舉的早期作家外,你尚可再加入奧古斯丁、安馬比亞(Amabius)、賴湯帝納(Laitantinus)、奎實頓(Chrysostom)、耶利米(Jerome)、羅曼拿(Gaius Romanus)、亞山那西(Athanasius)、米蘭的安伯羅(Ambrose of Milan)、亞歷山大城的西瑞(Cyril of Alexandria)、敘利亞的以法連(Ephraem of Syrian)、波易特的海拉瑞(Hilary of Poitiers)、乃沙的格里哥利(Gregory of Nyssa)等人。 我建議讀者購買蓋司樂與尼克(Giesler and Nix)所著的《聖經簡介》(General Introduction of the Bible,Moody Press出版),他們在研究聖經抄本的權威性上下過極大的功夫,頗值得我們細讀。 早期教會領袖作品中引用新約經文的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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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C.崇拜時用來誦讀的經文印證聖經的可靠性 這是最為人們所忽略的一個地區,卻也是包含新約聖經抄本最多的一種文獻。莫志傑(Bruce Metzger)對這些用來誦讀的經文的背景這樣解釋說: “按照猶太會堂的慣例,每當在安息日聚會時,猶太人總要誦讀一段律法及先知書。早期的基督教教會也沿習猶太人的慣例,在崇拜聚會中朗讀一段新約聖經的章節,根據四福音書及新約中的書信篇,教會編出一個有系統的朗讀課程。以後因循成習,在各主日及每年特殊的節日中,新約聖經被排成固定的次序,被人在教會中誦讀。”33/30 莫志傑繼續說,這些朗讀資料中有2135種抄本已編入目錄,但仍有不少有待仔細研討與分析。 葛林理(H.Harold Greenlee)說: “最早朗誦抄本的片斷來自第六世紀,成冊的抄本則來自第八世紀之後。”19/45 一般的朗誦來源具有保守性,且采自較古的經文抄本,因此在經文批判學上頗有價值。33/31 3B.舊約聖經之可靠性──按其參考文獻考驗方式來衡量 舊約方面的參考文獻,不似新約聖經那麼豐富。直到死海經卷被發現之前,我們所擁有最早的希伯來文手抄本是來自公元900年左右。希伯來文的舊約聖經是在公元前400年左右時所寫成,因此所留傳下來的手抄本與原文相隔約有1300年的時間。乍看起來,似乎舊約聖經並不比其他古典文獻來得可靠(比較世俗文典文獻原著與手抄本相距之時間)。 然而當死海古卷被發現後,聖經學者才發現,許多舊約經卷都是在耶穌時代之前所寫成的。 當這些事實被公諸於世,並經比較後,我們就有充分的理由可以印證舊約經文的可靠性。正如甘揚爵士(Sir Frederic Kenyon)所說的,“我們基督徒可以將聖經拿在手中,而毫不畏懼、也毫不猶豫地說,我們手中握着的乃是上帝真實的話語,由歷代相傳下來的,雖經長久的年代,其中主要內容卻從無損失。”25/23 首先,我們若要研究舊約的可靠性,我們就要仔細查考抄寫經文的文士們,在抄寫舊約聖經時所持的無微不至的態度。 1C.編纂猶太遺傳經典的時代(The Talmudists,公元100至500年) 在這段期間,猶太人花費了極多的時間來編纂希伯來的民法和律法。編集猶太會堂中的經卷乃是一項極費力的繁瑣工作。 戴維森(Samuel Davidson)在《舊約聖經的希伯來經文》(The Hedrew Text of the Old Testament,2 nd.ed.被錄於詹姆郝斯丁[James Hastings]的《聖經字典》第四卷第949頁中。)中描述一位猶太經典編纂家所必須遵守的嚴格紀律,我採用蓋司樂和尼克合編的數碼列舉如下: 1.凡是猶太會堂中所用的經卷一律必須抄寫在清潔的獸皮之上。 2.必須是由猶太人專為會堂聚會用而預備的。 3.這些經卷必須用清潔的獸皮所製成的皮帶系在一起。 4.所有的經卷中,每一張獸皮中所包含的段數均需一致。 5.每一段落的寬度不得少過四十八行,也不得多過六十行,每一行長度不得超過三十字。 6.全本均需划行抄寫,若頭三字寫成時未划行則必須作廢。 7.抄寫時所用的墨水必須是黑色的,且須照一定的配方製成,不得用紅、綠或其他顏色的墨水書寫。 8.抄寫用的範本必須是真品,抄寫時不得任意修改其中字句。 9.抄經之人必須看範本抄寫,不可有一字,一字母,甚至一捺出自記憶……。 10.每個子音之間須留有細微的空間。 11.每段間應留有九個子音空隙。 12.每一卷書之間要留出三行的空隙。 13.摩西五經中的第五經末尾結束時必須劃出一行,其他各書則不必如此。 14.抄寫之人在抄寫時必須穿戴猶太人的服裝。 15.抄寫前必須沐浴更衣。 16.新沾墨水的筆不可用來寫上帝的名字。 17.當寫及上帝的名字時,即使有王來對他說話,他亦可置之不理。 戴維森(Samuel Davidson)又說: “凡不依以上規定寫成的經卷應放棄不用,將它埋於土中或予以焚毀,或被貶入學校當作教本使用,卻不能用在會堂中。” 為什麼我們沒有更早的舊約手抄本呢?當我們注意到抄寫古卷的人所必須遵守的規定或抄寫時的準確性時,再注意早期舊約抄本的缺乏時,我們就可以明白現今所有舊約手抄本的可靠性了。 抄寫猶太經卷的文士們對他們抄寫的準確性頗有信心,他們相信這些副本完全如正本一樣地具有權威性。 甘揚爵士(Frederic Kenyon)在《我們的聖經與古代手抄本》(Our Bible and The Ancient Manu????s)也論及以上的記載及手抄本被毀的原因:“由於猶太人對抄寫舊約經卷有極嚴格的要求,這也就是早期抄本消失的原因。當文士按照猶太法典的規定以極嚴謹的態度抄成舊約經卷,又經證實其中完全無誤後,抄本就被當作正本一樣看待,每一部抄本均一視同仁。這樣一來,時間不但不能被用來考證抄本的真偽,反而變成一個弱點,因為抄本經長久使用後,必有所殘缺,一有殘缺的抄本便立刻被視為不合使用,必須予以廢棄。 “在每個猶太會堂中均有一個木製的板櫃,稱之為Gheniza,其中專門用來存置殘缺的舊約抄本,好些現存的最早舊約抄本都是在這種板櫃中找到的。由此可見,猶太人習慣視新抄本較舊抄本更為可貴,因為它們是完整無缺的。而板櫃中的殘本則往往因忽略而腐壞,或因板櫃中殘本累積太多後被拿去埋了。 “我們不必為缺乏希伯來文最早的聖經抄本而感到驚訝,也不必為之不安。除了以上所述猶太人摧毀手抄本的方法外,我們還要記得,歷世累代以來猶太人經常受到外族的迫害,他們的財物受摧毀,舊約手抄本的古卷當然也會隨之喪失。而真正得以遺留下來的,就是猶太人視為所應當留下來的馬所禮經卷(Massoretic text)。25/43 “猶太人對經卷的崇敬,對經卷純正性的重視並不是在耶路撒冷城淪陷後才開始的。”18/173 我們從舊約的以斯拉記七章6節及10節就可以看出,其中稱以斯拉說,“他是敏捷的文士。” 換句話說,他是一個專才,一個對舊約有研究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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