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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可信嗎? by 白立德(Bill Bright)
送交者: 馬得勝 2006年05月05日23:28:0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這種稱耶穌基督為神的兒子的信仰具有理性的根據嗎?
  
  然而歷世累代以來,無數的學者、學生及成人都可以異口同聲地回答說:“是的!”麥道衛所著這本《鐵證待判》一書也就為了要證明這一點。
  
  麥氏在國際學園傳道會工作多年,曾代表學園傳道會分別在世界53個不同的國家和地區,539個校園中巡迴布道,許多學生與教授均因他的講詞信心得到鼓勵和幫助。以他個人所舉行大大小小各式不同的聚會,課堂中辨論的經驗,以及舉辦許多個人輔導課程的經歷;再加上他自加州台伯特神學院(Talbot Theological Seminary)畢業時曾榮獲最高榮譽的畢業學位,以及他個人在基督教信仰的歷史證據所從事廣泛的研究工作,我相信麥氏乃是最有資格為基督教可信性辯護的一個人。
  
  從前有一位律師問耶穌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神創造人,就希望人有思想的能力。藉着神造的頭腦,人可以自己收集資料,決定什麼是真理,神要我們使用我們的頭腦。因此彼得說:“……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
  
  為着這個緣故,我們學園傳道會多年來一直訓練基督徒,希望他們學會如何把信心放在耶穌基督身上,同時也教導和訓練他們怎樣體驗神所給我們的豐盛生命。根據我個人32年來在學術界向人傳福音的經歷,我尚未遇見一人,他能在誠實地考慮過所有關於基督教的證據之後,依然否定耶穌是神的兒子及人類的救主。對一個真心誠意尋求真理的人來說,這樣的證據實在是多得不勝枚舉,然而也並非所有我向他傳福音的人,都肯接受耶穌基督為他個人的救主和他個人生命中的主,我甚至可以說大多數的人都不肯接受。他們之所以不肯接受,並不是因為他們不能相信,而是因為他們不願意相信!舉例來說,過去有一位天資優越的心理學家來到我們加州箭頭泉(Arrowhead Springs)的總會尋求輔導。他很坦白地告訴我,他所以不肯接受耶穌為他個人生命中的主,主要是怕自己在接受後,得設法改變過去一向的生活方式。世間許多聞名的無神論者,如赫胥黎、羅素等人,他們根本拒絕討論與拿撒勒人基督的生、死、所行的神跡、他的教訓及他的復活有關的歷史資料。但那些肯細心研究這些資料的無神論者,如路易士(C.S.Lewis)和裘德(C.E.M.Joard)等人卻發現這些資料的可靠性,因此相信耶穌確是神的兒子,也接受他作他們個人的救主。
  
  但願本書讀者能以細審、敬虔的態度,詳讀本書所提供的資料,我也相信這裡的資料能幫助信徒傳福音時,作得更有智慧、更具有說服力。然而我更盼望讀者能記得,並非所有的人都會懷疑耶穌的神性。世間另有許多人,他們不需要人在理性辯論上幫助他們了解耶穌的神性,或向他們證明耶穌是唯一的救主。他們唯一需要的是,有人肯去告訴他們如何接受這位救主,如何學習去跟隨他。
  
  因此我相信,讀此書後受益最多的應是基督徒。《鐵證待判》不但能加強他的信仰,也能給他足夠的證據,幫助他日後更有效地傳福音。
  
  “(耶穌)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
  
  “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
  
  “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約翰福音二十章27-2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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