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在一六四八四月。我的父母都是很虔誠的基督人。我的祖宗中也有很多是
聖人。父親是特別愛主的。我出世之後就害劇病,家人多以為我是沒有存活希望的,
所以對於受浸就遲延了好久。我的身體一直軟弱到兩歲半時,就是他們將我送到烏
斯林修道院的時候,才好一些。
在那裡住了幾個月,回來之後,因為母親不喜歡女孩子,就將我交給使女們看
管。如果沒有全能神保護,我就要因她們的忽略而受極大的苦了。因為我幼小的時
候過於活潑之故,我就遇見了不少意外的危險。我常常跌入一個放柴的地窖里,雖
然很深,卻沒有一次受傷。
當我四歲時,有一位蒙巴孫的女公爵來到本奈汀的修道院裡。她和我父親很相
善,就得了我父親的允許,帶我到她的修道院去做她的伴侶。
在那裡我常常犯規,有時犯很大的過錯。可是那裡的人都有好榜樣給我看。也
沒有人使我跌倒,我因此很喜歡效法她們。我很愛聽人談論神的事情,也喜歡到禮
拜堂里去,也願意穿宗教式的衣服。
那時我的心非常熱切,巴不得能為著主的緣故作一個殉道者。我對於祈禱很感
興味。這種熱忱又新鮮,又可愛的經歷使我深深地相信,這就是神愛我的憑據。因
此我就非常的勇敢,很懇切地尋求,要作一殉道者,好叫我能早日到神的面前。但
是這件事究竟有否隱藏的假冒?我豈非在那裡偷偷地想不受殉道者的苦,而得殉道
者的功?有一天那些和我同住的姊妹們,就戲弄我,要看看我到底對於殉道的心有
多熱,她們叫我跪在一塊布上,她們向我舉起一把大刀,這就是她們預備來試驗我
的工具。那時我就喊著說:"住手,我還沒有得到父親的允許就死是不對的!"
後來我心裡受了大大的責備,因為這樣呼喊是想要逃避。此後我一直很久不平
安,也不能受人的安慰。
因為我常常害病,就回家了。到了家中母親又將我交給一個使女看管,因為她
實在太相信那使女了。
這是一件最可悲的事,就是許多做母親的,雖然追求敬虔,按著追求來說,她
們的孩子,理應享受頂美好而周到的看護,可是在事實上卻忽略了他們。
她們要享受祈禱的甘甜,就一天到晚在禮拜堂里。她們把孩子們留在家裡,缺
乏良好的管教,以致沉淪。我們最能榮耀神的事,就是不得罪他,我們的奉獻,若
成了犯罪機會,這算得什麼呢?我們應該照神的辦法事奉神,絕對不是照我們所想
的。
我的父親是極鍾愛我的,知道我已往的教育不良,又將我送到烏斯林修道院去。
那時我將近七歲了。在那裡我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姊姊,還有一個同母異父的姊姊。
我的父親就把我放在他的女兒看管之下,她是一位很有度量,極其敬虔的女人,是
青年人最合適的導師。她也很愛我。這真是神特別眷顧我之處,也是我得救的第一
步,如果我能繼續在她的看管之下,必定學習好多最美好的德行。
我的父親常常差人來叫我回家。有一次回去的時候,英國的女王正在我家裡。
那時我將八歲了。我的父親對女王的侍者說:"你若要找一些娛樂的話,就可以用一
些問題問我的女兒。"後來他問我幾個難題,因為答得很適當的緣故,他就帶我到女
王面前去說:"陛下也當有些娛樂。"後來她(女王)聽了我活潑的回答,非常喜歡,
就請我父親要帶我到王宮去作尊貴的童女,陪伴公主。但是我的父親不答應。哦!
這是神使他拒絕的,好叫我的得救不致受打擊。像我這樣軟弱的人怎能擋得住王宮
裡面的試探呢?
不久我又回到烏斯林,繼續受我姊姊愛的看護。可惜後來因為我的姊姊不住在
院裡的緣故,我就不得不和其餘的人住在一塊,因此就染了許多惡習,說謊,發脾
氣,有時候甚至一天到晚對於神想也不想。幸而神一直看顧我,我的姊姊也幫助我,
使我從壞的習慣中回頭。
在花園的盡頭,和院子相接的地方,有一所禮拜堂,是獻給"聖嬰耶穌的"的。
我常常到那裡去禱告,每天早晨將早飯帶到那裡,供在神像後。(譯者註:拜耶穌的
父,是不合聖經的,也是犯拜偶像的罪,見出埃及廿章四,五節。蓋恩夫人這樣作
是因為沒有知識,並非她不愛主,其實是因愛主才有這個奉獻。)他們洗掃禮拜堂的
時候,看見我放在那裡的飯,就猜這必定是我做的,因為他們看見我常常到那裡去,
雖然這是一種最幼稚的奉獻,神卻恩待我,喜歡我所行的。
後來身體強壯了好多,但是還常害病,我的病有時候很急又很奇突的。在九歲
的時候有一次,流血過多,他們都想我要死了。
在這次劇病之先,還有一位姊姊(即同母異父的姊姊)心裡有些妒忌,盼望我常
在她的跟前讓她來看管我。雖然她的性情很好,但是她卻沒有領導的才幹。起初的
時候,她頂寵愛我,但是她一切的寵愛都不能給我一個深刻的印象。那位(同父異母
的)姊姊給我的印象也要勝過她的寵愛和威嚇。她看我愛她不如愛那位姊姊,就轉愛
為惡了。她不願我和那位姊姊說話,若是說了,不是叫別人打我,就是她自己打我,
後來我忍不住這種虐待,也就真的對那位姊姊(同父異母的)冷淡,不來往了。但是
我雖然如此,她卻不減少愛我的心,她還以為總是我怕挨打的緣故,不以為我實在
向她冷淡了。
我將十歲的時候,父親又把我帶回家去。只住了不多時候,就有一位在聖多米
尼的修女,本和我父親是最相熟,要求我的父親叫我到她的修道院裡去。她喜歡我,
但是因為她很忙碌,實在沒有工夫自己看顧我。不久我染了水痘的病,在三個禮拜
之內,我受了最苦的待遇,但是我的父親還以為我的待遇是再好沒有了。那裡的姊
妹們對於天花非常地害怕,她們想我是染了天花,所以連近都不敢挨近我。我在臥
病這麼久的日子中,除了按時送飯給我又立刻出去的一位姊妹之外,幾乎再不見一
人。我找著了一本聖經,不久就將歷史的一部分讀完了。但是因為待遇太不好的緣
故,我實在難過。那些女伴們,常常逼迫我,使我難受,甚至對我的飲食也很忽略。
因此我的身體一天瘦似一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