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湯(David Morrieson Panton,1870~1955)
從主所領受的託付 ,是讓每一個信徒都能從神的話中,清楚的認識「責任」和「交
賬」。
他忠信的宣揚這一段常是不受歡迎的真理,「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的審判台
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到應得的報應。」(林後五10)
他也徹底的說明了聖經中關於選擇性被提的真理。潘湯根據聖經解釋說,「若是藉
著信得着生命,賞賜便是根據相信之後的工程。」(基督的審判台,第5頁)也就是
說,信徒會按照各人在基督里的成熟度,而在不同的時候被提。在主回來的那時,
每一位信徒,不管是活著的或是已死去的,都會按照各人在信主之後的工程,或是
得着賞賜,或是受虧損(林前三13~15)。
關於潘湯生平的記載非常少,而且他的教導既深奧又容易遭人誤解,這篇文章
的重點,將說明他所釋放的真理,和這些真理對信徒們應有的影響。
第二部分:晨光報(DAWN)
傳揚福音揭示真理
從主後1924到1955年潘湯去世為止,他出版《晨光報》達三十一年之久,在這
份月刊的封面,寫著「由潘湯編輯的傳道月刊」。主後1955年八月份的《晨光報》,
也就是潘湯離世之後所發行的那一期,藍姆西(George H. Ramsay)寫了一篇「已
故編輯的短篇回憶錄」,以下是其摘錄:
潘湯篤信神將晨光報交在他的手裡編輯出版,是為著讓基督徒認識並持守那些
在神的話里已被闡明,卻被大多數基督徒認為是死的字句的真理。曾經,「因信稱
義」這個基要真理幾乎從基督徒的心中消失了,直到路德被神興起,接受神的託付
來揭示這個真理,並用他的性命來辯護這個真理。
同樣的,另一個真理也被忽略了。那就是每個蒙救贖之人對救贖主應有的「責
任」與「交賬」。這個真理應該是自然的在得救時就生發的,如今卻大多不在教會
的認知里;這個認知,是影響基督徒一生的一股強烈又急切的力量。然而,大部分
的信徒漠視了他們今日與救贖主的關係的「未來影響」;也就是說,一個基督徒,
將來必須在主的審判台前,交管家執事的賬,也要就他忠信或不忠信、服從或不服
從、聖潔或滿了罪,從主領受該得的判決。
這樣的教導在今天的教會中幾乎是省略不說了,有些人甚至只要一想到這個教
導就心生厭惡;但是在聖經里,這個真理卻和因信稱義一樣的清楚記載著,好產生
成熟、穩定、過得勝生活的門徒,他們儆醒的等候主再來時,能夠歡樂的出去迎接
主,也被主所接受。
潘湯相信,神將晨光報擺在他的手中編輯出版,為了叫遠近的人都知道這真理。
潘湯乃是忠信直到路終。潘湯到底是誰呢?他的讀者都想知道。
潘湯於主後1870年生在牙買加,他的父親是英國國立教會的傳道士,在當地是
第一位會吏長(Archdeacon)。潘湯於主後1885年赴英國求學,學習法律,想要成
為一名律師。在大學時代,他非常歡喜與來自澤西(Jersey)的敬虔教師萊貝斯德
(Labarestier)在一起。從他那裡,潘湯頭一次聽到了許多的真理,包括要來的國
度與基督的榮耀,千年國,以及主的門徒能蒙召與他一同作王的條件。
這些真理,革命性的改變了他的一生。他放棄了法律事業,棄絕這地一切的利
益和獎賞。他一生未婚,過著簡單寄居的生活,卻傾倒出所有,好使所有他所接觸
的人得着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