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使人眼瞎 |
送交者: 搖頭 2006年05月18日19:14:0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基督徒講究背起十字架跟從主,背十字架的路就是舍己的路,就是把那個舊我不斷捨去的路,就是那個不斷超越自己的路。如果一個基督徒因為自己的風光給別人的事工造成了很大的麻煩還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還在要求人家道歉要求人家解釋那個“不適宜”,那麼這樣的基督徒實在是可憐可悲可嘆,我看他們如同看瞎眼人一般。 如果某海外神學機構對國內家庭教會有個負擔,希望幫助他們的一些負責弟兄進行一些神學培訓,這項事工只能低調地進行,那麼一個剛剛風光的滿世界都知道的弟兄高調地進入這家神學機構參加這項神學培訓計劃顯然是“不適宜”的,這家神學機構還需要來自外面的壓力才拒絕他嗎? 做基督徒莫要做的太得意,得意大勁兒了眼睛就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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