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中一段與你分享。要堅信神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
的神,也是你的神,神的安排最好。不要怕,不論你到哪裡。你的神都會與你同在!
亞伯拉罕的蒙召
讀經:希伯來書十一章八至十節:『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
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裡去。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
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因為他等
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
使徒行傳七章二至五節:『司提反說,諸位父兄請聽:當日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在
米所波大米還未住哈蘭的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對他說,「你要離開本地和親
族,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他就離開迦勒底人之地住在哈蘭;他父親死了以
後,神使他從那裡搬到你們現在所住之地;在這地方神並沒有給他產業,連立足之
地也沒有給他;但應許要將這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為業;那時他還沒有兒子。』
加拉太書三章八節:『並且聖經既然豫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
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創世記十一章三十一節至十二章三節:『他拉帶著他兒子亞伯蘭,和他孫子哈蘭的
兒子羅得,並他兒婦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他們
走到哈蘭就住在那裡。他拉共活了二百零五歲,就死在哈蘭。耶和華對亞伯蘭說,
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
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
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十二章七節上半:『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
十三章十四至十七節:『羅得離別亞伯蘭以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從你所在的地
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
到永遠;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才能
數算你的後裔。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
十四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
去罷。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凡是你的
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
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神要得着一班人歸於他自己的名下,作他的子民,神要得着
一班人能彀說是神的人,是屬乎神的人。為了要達到這個目的,神就先在亞伯拉罕
身上作他自己的工,神也先在以撒身上作他自己的工,神也先在雅各身上作他自己
的工。亞伯拉罕的經歷加上以撒的經歷,再加上雅各的經歷,乃是每一個作神子民
的人所該有的基本的經歷。這就是說,人作神的子民,不是隨隨便便就能作的;人
作神的子民,是要在神面前有一定的經歷的。人必須經過某種的對付、某種的帶領,
才能作神的子民,才能真正的為著神活在世上。人作神的子民所必須有的基本的經
歷,就是像亞伯拉罕那樣的經歷,就是像以撒那樣的經歷,就是像雅各那樣的經歷。
換句話說,一個人雖然在名稱上歸於神的名下,在外表上被稱為神的子民,但是他
如果沒有看見他所有的都是出於神,沒有看見在他身上一切都是接受的,也沒有看
見他一切出於天然生命的要被神放在一邊,這個人就不能彀作神的子民,這樣的人
在神手裡就沒有多大的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