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但是,我們若注意神的話,它就要使我們深入一層,叫我們不僅對那些以正直誠信來治理的君王服從,而且對一切掌權者,甚至對不盡職的政府,也當服從。因為主雖證明官長是他寬仁所賜的保障人民安全的殊恩,並向官長自己規定了本分的範圍,然而他同時又宣布,不管官吏的品格如何,他們的政權只是從神而來;那些為公眾的福利從政的,固然真是神的恩慈的鏡子和雛形,而那些以殘暴不仁來治理的,也是神興起來懲罰百姓的不義的;所以他們都擁有神賦予一切合法權威的神聖尊嚴。關於這一點,我要加上一些證明。不義的君王是神忿怒對世人所施的審判,這並不需費力便可證明,因為據我看,沒有人會否認:這種君王不啻是劫掠我們財產的強盜,沾污我們的床的淫徒,或是企圖謀殺我們的刺客,因聖經把這些禍患都列於神所降的咒詛中。但是我們要提出世人心中不易接納的道理,即是品格最壞和最不配受尊敬的人,若擁有政權,乃真是擁有了主對他的差役所賜施行判斷和公義的尊貴的神權;所以百姓對這種官吏也當以敬重賢君的禮來服從。
二十六、首先我要請讀者注意聖經所常正確提到的,那即是神在設立國度和指派君王事上有特別的安排。但以理說:“神改變時候,日期,廢王,立王”(但2:21);又說:“好叫世人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但4:17)。這種經文在聖經中各處都有,特別是在這本先知書上。征服耶路撒冷的尼布甲尼撒的品格是大家都知道的。他侵略別國,遷徙別國人民。然而主藉着先知以西結的口宣布說,他已將埃及地賜給他,以酬勞他攻打推羅(結29:18-20)。但以理也對他說:“王啊,你是諸王之王,天上的神已將國度,權柄,能力,尊榮,都賜給你;凡世人所住之地的走獸,並天空的飛鳥,他都交付你手,使你掌管這一切。”(但2:37,38)。但以理又對他孫子伯沙撒王說:“至高的神曾將國位,大權,榮耀,威嚴,賜與你父尼布甲尼撒;因神所賜他的大權,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在他面前戰兢恐懼。”(但18:19)。當我們聽到尼布甲尼撒被神立為王,又當我們想起上天命令我們敬畏並尊敬君王,我們就不要猶豫將神已賜與最壞的暴君的尊榮歸給他。撒母耳指責以色列民,將他們從他們的王所要受的遭遇警告他們,說:“管轄你們的王必這樣行:他必派你們的兒子為他趕車,跟馬,奔走在車前;為他耕種田地,收割莊稼,打造軍器。必取你們的女兒為他製造香膏,作飯烤餅。也必取你們最好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賜給他的臣僕。你們的糧食,和葡萄園所出的,他必取十分之一,給他的太監和臣僕。又必取你們的僕人和婢女,健壯的少年人,和你們的驢,供他的差役。你們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你們也必作他的僕人”(撒上8:11-17)。當然君王無權利作這一切的事,因為律法好好訓誨了他們,理當節制;但這稱為權利,乃是從人民必須服從,不得自由拒抗一方面來說。好像撒母耳是說,你們的君王要貪得無厭,你們也無權制止,你們只得聽命服從。
二十七、但是最可注意的經文,乃是先知耶利米的一段話,這話雖然頗為冗長,我卻要引證,因為它最明顯地解決了這整個的問題。他說:“我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創造大地和地上的人民,牲畜,我看給誰相宜,就把地給誰。現在我將這些地,都交給我僕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列國都必服事他和他的兒孫,直到他本國遭報的日期來到。無論那一邦,那一國,不肯服事這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我必用刀劍,饑荒,瘟疫,刑罰那邦,所以要服事巴比倫王,便得存活”(耶27:5-9,12)。可見主要人對那又可憎惡又殘暴的君王大大表示順服和尊敬,乃只因他據有王權;他是因天命而坐王位,達於崇高的王權,這王權乃是不可侵犯的。倘若我們的心目中常常記得,甚至最不義的君王也是那設立一切君王的天命所立的,那麼我們就不會存煽亂的心,以為可照一個君王的行為去對待他,而不必順服一個不盡職分的君王。
二十八、誰也不能說,這是專給以色列人的命令。因為我們必須注意到主所提出的理由。他說:“我已將這些地交給尼布甲尼撒;所以要服事他,便得存活”。是以,主顯然將國度賜與了誰,我們就應對誰服從。他一將誰升於王者之尊,便宣布了他樂意叫誰掌權。聖經對於這問題有一般的解答。所羅門說:“邦國因有罪過,君王就多更換”(箴28:2)。約伯說:“他放鬆君王的綁”,那就是說,剝奪他們的權柄;“又用帶子捆他們的腰”(伯12:18),那就是說,恢復他們昔日的尊榮。若承認這一點。那麼我們就只能服事王權而存活。先知耶利米也記述主給他百姓的另一命令,說:“我所使你們被擄到的那城,你們要為那城求平安;為那城禱告主,因為那城得平安,你們也隨着平安”(耶29:7)。在此我們看到以色列人,既被剝奪一切的財產,攆出自己的居處,被驅逐流亡被擄為奴,卻受了命令要為征服他們的求福;這並不像我們都受了命要為那逼迫我們的禱告一樣,而是求主使那王的國得享太平,好叫他們在王的管治下平安度日。同樣,那為神指定作王,並受了聖油膏抹的大衛,雖毫無理由地受掃羅逼迫,卻因主曾立那追趕他的人為王,所以他以掃羅為神聖。他說:“我的主,乃是主的受膏者,我萬不敢伸手害他,因他是主的受膏者”;又說:“我愛惜你,說,我不伸手害我的主,因為他是主的受膏者”(撒上24:6,10)又說:“有誰伸手害主的受膏者而無罪呢?我指着永生的主起誓,他或被主擊打,或是死期到了,或是出戰陣亡。我在主面前,萬不敢害主的受膏者”(撒上26: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