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為什麼需要讀舊約
Why Read the Old Testament
為什麼有些人不願意讀舊約
1. 第一類:受到19世紀哲學思潮影響,認為基督教只是人對上帝的觀念的演化。因此,他們認為舊約是原始的、過時的宗教思想。這由舊約中的道德和神學高度就可以看出。也有些人認為,舊約不過是新約的背景,頂多用來作教導新約的輔助材料。
2. 第二類:有些人不僅很難認同舊約的道德標準(例如:以色列屠殺迦南人,有些詩篇咒詛敵人,摩西律法中的死刑觀念)。也有些人認為,舊約許多內容與今天毫不相干。
3. 第三類:舊約經文很乾澀、味同嚼臘、字太多、累贅、令人困惑、無聊、無法激發感情……。
為什麼有些人會讀舊約
1. 他們相信舊約是上帝寫下來的啟示。只要正確地詮釋,足以引起我們(不只是小孩)的興趣。
錯誤的途徑
1. 未能承認經文的統一性。早期教會發展出來的靈意解經,認為舊約是要提供我們一個屬靈的意義,其本身沒有獨立的價值。
2. 靈意解經用新約或教會的教義來管制解經過程,似乎不會出錯。但是,靈意解經忽略了新約對舊約的引用,有其自己的管制,不能以自己靈巧的解釋來取代。靈意解經一個很大的錯誤是忽略舊約的歷史和經文的自然意義。而且他們認為舊約的自然意義也要經過屬靈的解釋──這正是中世紀教會引入教會教條權威的原因。
3. 中世紀(尤其是12-15世紀)認為經文有四種意義(當時讀經的重點):
a. 字面或自然意義。
b. 人類靈魂的道德關聯。
c. 與教會的靈意關聯。
d. 末世與天國實體的關聯。
改教者的道路
1. 新教的改教者幫助教會看到舊約歷史與自然意義的重要性──舊約有其獨立的價值。
2. 他們認為經文有其自明性(清楚的,而且是自我解釋的)。因此移除了解釋聖經的外在權威──教會無誤論。
3. 確立“唯獨聖經”的信仰原則──聖經是自我解釋的。每個聖徒都擁有解釋聖經的權利。但這不是說聖徒可以隨自己的奇想,忽略以經解經的總原則。
4. 改教者其它的信念(救恩:唯獨恩典、唯獨基督、唯獨信心)可以幫助理解這個原則:
a. 唯獨恩典:救恩是上帝單方面、無條件的工作,不是靠人的所是或所為。(Salvation is God’s work alone unconditioned by anything that man is or does)
b. 唯獨基督:罪人被上帝接納,是唯獨靠着基督所成就的一切。
c. 唯獨信心:罪人得到救恩唯一的途徑是信靠耶穌基督的義已經歸算給信的人。
5. 這與舊約有什麼關係?這意味着舊約的自然歷史意義,與基督有着“有機”(organic)的關係。上帝對待以色列的恩典與他的恩典的高峰──福音,也就是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歷史事件,是一個活生生的過程(註:從撒種、萌芽、開花,到結果)。
6. 中世紀神學把福音內在化、主觀化的結果,是把得到神的接納,或稱義,不再看成是上帝在基督里已經成就了的工作,而是上帝要繼續在信徒身上完成的工作。改教神學把這個主觀的過程(與靈意解經很有關係)扭轉回來,重申基督工作(福音)的歷史性是救恩的基礎,也就是尊重舊約歷史的客觀性。舊約不是人對上帝理解的過程,整本聖經乃是上帝透露對他對待人類的原則的一個展開(unfolding)的過程,是上帝自我啟示的過程。
基督徒為什麼須要讀舊約
1. 因為新約所見證的拿撒勒人耶穌,在祂身上,也藉由祂,神在舊約所有的應許,都得到了應驗。這些應許只能從舊約的角度,和應許本身的處境(context),才能被理解。
2. 新約預設了舊約的知識。新約作者所關心的,都是舊約救贖歷史的一部分。新約作者無法區分基督的位格和工作,也無法把基督徒信仰團體的生命,和從舊約開始的聖經歷史分開。
3. 新約作者經常引用舊約。新約至少直接引用了1600處的舊約,還有幾千處暗指或反映舊約的經文。當然,這些引用與舊約的思想並非直接相關,其中有一些是對照。但是整體的效果反應了:新約信息的基礎來自舊約。
4. 有些看法認為,新約作者引用舊約時,並沒有參考經文的處境。但是,事實上,新約引用舊約經文時,有時要求我們回憶整段的舊約經文。例如,保羅在《林前》10:7引用《出埃及記》32:6,是指以色列的節期,其目的是要人想起整個以色列人拜偶像與金牛犢的故事。
5. 沒有很多舊約知識的人,可以成為基督徒。但是,歸正(conversion──註:指信心與悔改)卻須要對耶穌基督身為救主和主,有基本的認識。基督徒不委身於基督的教導,就無法委身於基督。其次,基督對舊約的態度一定會傳達給一個認真研讀新約的基督徒。我們愈研究新約,愈會發覺耶穌、使徒和新約的作者共同的認信:舊約是聖經,而且指向基督。舊約是為耶穌基督作見證,這是一個必須根據新約才能解答的問題,因為新約提供了基督徒一個舊約的權威解釋。
6. 結果有兩層:(1) 身為基督徒,我們務須由新約的角度──也就是從福音的架構,即舊約的目的,來看舊約。 (2) 但是,由於新約一貫地預設舊約與新約為一整體,我們這些不像初代基督徒那麼熟悉舊約的人,須要按照舊約本身所要求我們的去讀舊約。
7. 為了解舊約整個救贖歷史活生生的過程,我們必須承認兩件事實:(1) 救贖歷史是一個過程;(2) 這個過程唯有在基督的位格和工作上,才能找到它的目的、焦點和應驗。
8. 事實上,因為我們忽略正確地學習舊約,會助長、教唆一個布道神學上很不幸的倒退(reversal)。福音的核心,是神在歷史上,在基督里所成就的事實。今天,這個事實已被 降級 ,而偏重強調神秘性地、個人屬靈的經歷。在福音里的信心是接納和委身於福音的宣講,也就是兩千多年前上帝在基督里的作為,使基督成為我們的代表。今日得救的信心卻被描繪成信任上帝在我們裡面所成就的(注,也就是說,耶穌基督到底成就了什麼不重要,我也不太關心,我關心的、對我來說比較重要的,是我經歷到一個“改變”。)聖經中的一些概念,如“罪得赦免”或“救贖”,被解釋成單純地敘述一個基督徒的個人經驗。但是如果我們容讓整本聖經──舊約和新約,對我們說話,我們就會發現,那些基督徒生命的主觀經歷──新的生命、信心和成聖──無可置疑的是很重要的,但那些是福音的 果子 。這樣的福音,仍然與個人的需要有關,但是卻植根、建基於救贖歷史之上。這個福音在成為罪人的好消息之前,是 關乎 耶穌的。的確,唯有掌握“客觀的”(objective),也就是救贖歷史上的事實,基督徒主觀的個人經歷才能被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