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於朽壞
──基督徒毋須畏懼死亡
摘自巴刻著《簡明神學》
21因為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 22但如果我仍在世上活着,能夠使我的工作有成果,我就不知道應該怎樣選擇了! 23我處於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那是好得無比的。 24可是為了你們,我更需要活在世上。(腓1:21-24)
我們不知道人若沒有墮落的話,將會怎樣離開世界。甚至有人懷疑,若沒有墮落,人是否會離開世界?身體與靈魂因着身體的死亡而有的分離,是罪的結果與神的審判(創2:17,3:19,22;羅5:12,8:10;林前5:21),這成了人生必然的事。這種靈魂與身體的分離,是人與神屬靈分離的記號與象徵。這種分離首先帶來的是身體的死亡(創2:17, 5:5),然後在沒得着基督而離世的人身上,死後與神的分離更要加深。因此之故,死亡很自然就成了人的仇敵(林前15:26)和人所畏懼的事(來2: 15)。
但對基督徒而言,雖然身體的死亡所帶來的不快還在,但是它所能帶來的驚恐已被廢去。耶穌,這位基督徒復活的救主,自己曾經歷過比任何基督徒所需面對之更痛苦的死亡。祂如今活着,會在祂的僕人離世往另一個為他們預備的地方去的時候(約14:2-3),扶持他們。基督徒當把要來的死亡看為耶穌日曆上的約會,是祂會信實保守的。保羅之所以能說:“因為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那是好得無比的。”(腓1: 21-24),是因為“離開身體”就是“與主同住”之故(林後5:8)。
信徒死亡時,他們的靈魂(亦即信徒自己,他們仍是繼續前行的人)成聖了,得着了完全,從此要進入天上敬拜的生活里(來12:22-24)。換句話說,他們得榮耀了。有些人不信這點,卻信死後要受一種煉獄式的管教,算作是進一步成聖的過程,好逐漸煉淨其心靈,琢磨其性格,準備迎見神。但是這種信仰既不合乎聖經,也不合乎理性,因為若說在基督回來時,舉凡地上活着的聖徒,在他們身體變化的那一剎那(林前15:51-54),德行和靈性都要變得完全,那麼我們假定每一個信徒在死亡的那一刻,亦即在將自己必朽壞的軀殼留下的那一瞬間,其德行和靈性也都會變得完全,不也是自然的嗎?還有人在死亡與復活之間,加了無知覺(靈魂入眠)的狀態。可是聖經卻講到,人死後仍對關係有知覺,仍有感情的介入,並有享受的能力(路16:22,23:43;腓1:23; 林後5;8;啟6:9-11,14:13)。
死亡決定了人的命運,一旦死後,失喪者就不再有得救的可能了(路16:26)。從那一刻起,屬神的人和不屬神的人都要收他們在今生所種的後果(加6:7-8)。
對信徒而言,死亡是有所得着(腓1:21),因為他們死後,就更靠近基督了。然而失去身體並非益處;身體是我們用來表達與體驗用的,沒有身體,就有了限制,若有所失。這是為什麼保羅認為,若與“脫下”相比(亦即不再有軀體為衣,林後5:1-4),他更願“穿上”復活的身體(“穿上”亦即再得着身體)。得以復活開始過天上的生活,乃是基督徒真正的盼望。若說在死亡和復活之間那“居間狀態”的生活,是比它之前的今世生活要好,那麼復活的生活就要更好了。是的,復活的確是好得無比的。這是神為祂所有的兒女預備的福份(林後5:4-5;腓3:20-21)。哈利路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