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只有樂意的奉獻才被悅納?。思考:什麼樣的奉獻是勉強的?什麼樣的奉獻是樂意的?答:按律法要求奉獻=把奉獻當作基督徒的責任和義務, 這種奉獻是勉強的;就像大概多數人工作是勉強的,是通過“應該”,即人為地努力才完成的;而信神應許的奉獻是樂意的,因為出發點是利已,深信奉獻是一種穩賺的投資;這裡體現的是信,而不是行,並且不被悅納的奉獻等於白奉。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拉基書 3:10 和合本)論到為聖徒捐錢,我從前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教會,你們也當怎樣行。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着,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及至我來到了,你們寫信舉薦誰,我就打發他們,把你們的捐資送到耶路撒冷去。若我也該去,他們可以和我同去。(哥林多前書 16:1-4 和合本)因此,我想不得不求那幾位弟兄先到你們那裡去,把從前所應許的捐資預備妥當,就顯出你們所捐的是出於樂意,不是出於勉強。“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 神所喜愛的。(哥林多後書 9:5-7 和合本)耶穌抬頭觀看,見財主把捐項投在庫里,又見一個窮寡婦投了兩個小錢,就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所投的比眾人還多;因為眾人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捐項里,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路加福音 21:1-4 和合本)弟兄們,我把 神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告訴你們,就是他們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快樂,在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我可以證明,他們是按着力量,而且也過了力量,自己甘心樂意地捐助,再三地求我們,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份;並且他們所做的,不但照我們所想望的,更照 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又歸附了我們。(哥林多後書 8:1-5 和合本)人非有信,就不能得 神的喜悅;因為到 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 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希伯來書 11:6 和合本)總結:其實神不差你那點兒奉獻,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屬乎主,神在檢查人對應許的信心大小。見經文: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哥林多前書 10:26 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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