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章 先知書中啟示的天國 |
| 送交者: 誠之 2006年06月23日23:44:0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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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先知書中啟示的天國 “舊秩序”的先知 為了討論的方便,我們將以色列的先知分成兩大類。第一類由生活在王國時期的先知所組成(如同在第七章中所描述的),他們的信息主要為那個啟示的新世紀而設。第二大類由生活在猶大和以色列分裂之後的先知組成。當時以色列的歷史對天國的啟示已無正面的貢獻。 我們注意到第一類的先知包括那些“非聖卷”(non-writing)的先知,而第二類則包括“聖卷” 的先知。很合理的一個問題是為什麼後期的先知,從阿摩司起,他們的宣告會保留下來,而我們只能從歷史背景和更廣的歷史故事中來認識早期的先知們。答案部份的原因很可能是聖卷的先知屬於上帝國度啟示的新世紀,因此,有必要以正式的方法將新的啟示保留下來。 “舊秩序”的先知屬於以色列歷史所啟示的上帝的國。這個時期最主要的先知是摩西(請看《申命記》18:15-22,34:10-12,以及《民數記》12:6-8)。在舊約中許多活動被描述為先知性的,所以我們在描述先知職份時要避免簡單化。不過,我們可以很公道地說,先知是被召把上帝的啟示傳遞給人的人。這是我們現在要考慮的層面。 在以色列歷史中啟示出來的天國的世紀,摩西是那位中保(也就是傳遞的人),將上帝的旨意宣告出來,拯救以色列出埃及,他是上帝執行其旨意的器皿。稍後,摩西是那位接受西乃山盟約律法的人,民眾藉此成為上帝國度的子民。上帝實現其對亞伯拉罕的應許,這整個歷史是在摩西到所羅門之間實現的,也受到西乃之約中包含的天國的理想所管制。在應許之地的以色列歷史的意義,要在對亞伯拉罕應許,從埃及被釋放和西乃之約的架構中來賦予。 摩西之後的先知成為上帝子民社會的守護者,總是在西乃之約的架構中工作。先知們將律法視為一面鏡子,好讓個人和整個國家看到他們如何違背了律法。他們呼召人民回到對盟約忠心的順服之中,必要的時候,要斥責他們時代中那些不信和不順服的人。 先知的職份與為了享受盟約中的祝福所設下的條件有關。雖然以色列的救贖有上帝恩典的作為作基礎,是上帝將人民拯救出埃及的,但是要享受拯救最後的結果,與以色列的順服卻有很緊密的關連。乍看之下,這似乎意味着以色列的救贖是靠對律法的順服,但並非如此。在上帝拯救的行動中,是先有恩典的。然後律法將被拯救的人民與上帝綁在一起,使這些人成為祂的子民。如果人民拒絕接受他們的責任,不願以上帝子民的身份來生活,他們會遭受從祝福之地被棄絕的苦難(注2,好行為和救贖的關係,基本上在舊約和新約是一致的。在此兩者中,拯救是靠恩典,但是恩典從來不能沒有好行為而能獨立存在。Salvation is by grace, but grace never stands along without good works。我們可以換句話說,沒有人[舊約或新約] 是因為好行為而得救,但是每一個被拯救的人不能沒有好行為。No one is saved because of good works, but no one is saved without good works)。這個祝福是有條件的,在西乃之約多處被清楚地提出,不只在十誡(出20:5-6,7,12)也在《申命記》(例如申11:26-32,28:1-68, 30:15-20)中被表達出來。 撒母耳,拿單,迦得, 亞希亞,和示瑪雅是從摩西到以利亞、以利沙的先知時代的先知。他們當中所有的人都以西乃之約為方向,都主張上帝國的維持,是要在以色列歷史中表達的。即使當以色列王國分裂,開始滑向滅亡時,以利亞和以利沙重迭的事工,仍努力聯合,希望把上帝的子民帶回到約的順服中。如果我們考慮到先知所關心的此地此刻(here-and-now),我們發現他們有關審判和恩典的話是在天國世紀的背景中實現的。 被擄前的先知 隨着阿摩司的事工,我們進入到一個先知的新時期,這個時期同時保留着一些舊秩序的特徵,也引入一些重要的新原則。在當心不要過份簡化先知信息的同時,可以區別一個特殊的發展,是特別強調末世(eschatology or the end time)的先知角度。 違背律法 後期先知的宣告有三個基本要素。首先,是西乃之約,它永遠是信心與行為的準則。上帝所頒布的律法從來不曾被視為只是暫時性的。它承擔起表達上帝屬性的任務,而上帝的屬性是永遠不變的;當先知解釋事件,看上帝如何對待以色列時,也作為參照的標準。在缺乏好行為和嚴重挑舋上帝的行為中可以看出,上帝約民的行為違背了律法。無論個別的先知專注在罪的哪個層面,其基本的意涵都是相同的──以色列(或猶大)已經破壞了與憐憫的上帝的盟約,祂為了祂自己拯救了祂的百姓。 例如,阿摩司強調社會的不公:《阿摩司書》1:6-8,4:1-3,5:10-13,8:4-6。以賽亞開頭的章節詳細描述了以色列敬拜的形成,以及其公然的偶像敬拜和背道。以西結強調猶大在耶路撒冷在主前586年,最後被毀之前的背道。先知們並沒有真的強調社會或宗教上的罪,西乃之約也沒有。所有的罪都是對盟約的違背(transgression)。 審判 其次,先知是忠於職守之審判信息的中保。 他們列舉各種背約的行動,譴責各種形式的惡行,作為宣告即將發生的審判的基礎。即使如此,先知仍然以當前的天國新世代為方向,信息中帶着條件,指出悔改和信心的順服仍然可以避免這個審判。然而,先知所呈現可怕的、與最終審判的圖像,愈來愈多。這個層面部份反應了當時情況的真相,因歷史實在沒有令人樂觀的跡象。從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中被拯救出來的那一刻,就開始的背叛模式(《出》15:22-24,16:1-3。參見《詩》95:8-11)看來,對結果實在很難有信心,除非人性中罪性的扭曲能得到妥善的處理。因此,我們愈來愈注意到歷史的一個不可避免的方向,是朝向盟約子民的自我毀滅。即使最合作一致的努力,想要改革,也無力改變這個狀況(見王下23:24-27)。 那即將到來的審判的形式,用各種不同的方式被描述出來,但是我們可以分辨出兩個重點。一個是描繪已經即將到來的、局部的上帝的審判,甚至回顧過去的事件,也成為警告式的審判(《摩》4:6-11)。對北國以色列來說,那個逼近的判決是亞述的入侵,也帶來這個國家在主前722年的滅亡(《何》9:1-6,10:5-10,11:5)。對猶大國來說,以色列的命運是作為警告與例子而被引用(《賽》10:10-11,《結》16:51,23:1-11),而且在巴比倫手中,同樣的命運也被預言了(《賽》39章,《耶》1:13-16,20:4-6,22:24-27)。另一個重點是把審判描述成普世或宇宙等級的(《耶》4:23-26,《賽》2:2-22,13:5-10,24:1-24,《鴻》1:4-6,《哈》3:3-12,《番》1:2-3,18,3:8,《結》38:19-23)。 我們無法將這兩個審判宣告的重點分開,好像先知有意清楚地要區分對以色列和猶大的審判,以及對普世的審判。從我們現在所處的這個優勢的地位來看,我們看到不同的歷史事件──撒瑪利亞在主前722年的陷落,以及耶路撒冷在主前586的陷落──我們也可以期待一個未來的、最終的審判。但是我們以為先知未能清楚地區分這兩個層面,純粹是由於缺少歷史的視角。從神學的角度來看,所有的這些審判的表現形式,是無可避免地緊密相連的。上帝在盟約子民身上對罪的審判,與祂對所有人類的罪的審判,原則並沒有什麼不同。 救恩 先知宣講的第三個元素是宣告上帝是守約的,在這個基礎上,祂會拯救一批余民(remnant),作為祂自己真正的產業。如同那些審判的宣告,救恩的宣告描述了救贖恢復兩個相關的層面。上帝會恢復盟約的子民,讓他們回到他們的產業,祂也會恢復整個宇宙,成為榮耀,而這是自從人類被逐出伊甸園後就未曾得見的。我們將關於救恩宣告的詳細討論保留下來,留待本章稍後討論。屆時我們會在先知的天國模式中檢視。 列國 先知的宣講另外有一個特色需要加以評註。雖然在《約拿書》外沒有什麼證據顯示,先知曾對外國人宣講,但是有許多被記錄下來的宣告雖然是向以色列國或猶大國宣講的,也是針對列國的。事實上,這些宣告相當重要,因為它們有時會被搜集,作為形成先知書的一個段落(例如《阿摩司書》1-2章,《以賽亞書》13-23章,《耶利米書》46-51,《以西結書》25-32)。 被擄和被擄後的先知 以西結和但以理(在希伯來舊約聖經中,《但以理書》沒有被列入先知書信)是被擄的先知,牧養被擄到巴比倫的人。被擄後的先知,哈該,撒迦利亞以及瑪拉基,是牧養從巴比倫歸回的群體。我們在這裡提到他們是要指出,巴比倫的大災難無論作為當前的現實和過去的事件,這些先知都相當強調這是上帝在救贖和審判上,普世和最後的行動。在這個時期,一種新的未來期望的表達方式才開始發展,即啟示文學(apocalyptic)的方式。 實際上,絕大多數希伯來的啟示文學作品是在兩約之間出現的,但是一些要素可以在《但以理書》和《撒迦利亞書》中被辨識出來(注3)。《但以理書》第七、八章,以及《撒迦利亞書》第一到第六章的異象可以看到許多啟示文學的特徵,包括象徵手法(Symbolism)和怪異的比喻(imagery)。對這個討論比較重要的是一個高度發展的概念:當前的世代(age)會結束,一個新的世代會臨到,而上帝的國會在其中設立。 正如被擄前先知必須解釋所羅門王國的失敗,也必須把對相信上帝的國的盼望投射到未來一樣,被擄後的先知的任務也是詮釋被擄的歸回為何未能產生天國的現象。再一次,人的原因是罪,而補救的方法是上帝在未來最終和決定性的介入。 預言的天國模式 我們現在回到未來的盼望的模式,這是所有的聖卷的先知所共同塑造的。我們可以做出簡單的總結──未來歷史的形式是過去歷史的重現,但是有相當的差異。對未來的盼望都是以回到王國架構這個條件來表達的,而這個架構是在以色列從出埃及到所羅門的歷史所揭示的。其中最大的不同是過去所有的缺點都不會再存在。簡單地說,罪和其果效會被除去。 先知們所描寫的是從過去到未來的一個連續,但也將它們做出區分。上帝透過以色列歷史關於上帝的國所啟示的,仍然是有效的;只不過修正到一個程度,對天國新的看法並沒有為進一步的崩潰和衰落留餘地。歸回的國度會在一個新天新地的背景,而所有在這個上帝新創造裡面的,會是永遠的,完美的,與榮耀的。 表達這個先知盼望的特徵最簡單的辦法,是把以色列歷史的元素列舉出來,這些元素會構成上帝國的模式,然後告訴我們這些預言的未來會如何被重複。前面一章我們看到以下的特色: 上帝為何要為一個背叛的國家做這麼多的救贖工作?從舊約的觀點看,這是因為祂對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是信實的,那是一個永遠的盟約(創17:7)。上帝的旨意是向祂所揀選的子民,顯示其堅定不移的愛,或盟約的愛(《賽》54:7-8,55:3,《耶》33:10-11,《彌》7:18-20)。 根據這個盟約的愛,上帝正在作一個新的工作,而歷史中的王國啟示的每一個特色都會在末後的日子被更新,那是上帝救贖最後的行動。 1. 新的囚禁(The new captivity)。被擄前先知的預言說猶大會遭蹂躪,民眾會被擄到巴比倫,提供了一個與埃及的被擄清楚的類比,他們並沒有忽略埃及的被擄。不過,有一個新的發展。這個被囚的原因被清楚地陳明是因為罪,或違背了盟約。 附筆 在舊約時代波斯權勢結束之後,猶太人經歷了許多考驗。不只一次,這個盟約的信心受到異教徒的哲學思想和生活形態嚴重的威脅。聖殿被希臘人褻瀆,許多人殉難而流血(注7)。猶太人的信心由此透過數個派別發展出不同的表達──法利賽人、撒都該人、奮銳黨人、愛色尼派──與此同時,中東的權力從波斯轉移 到希臘,最後到羅馬人手裡。在這整個過程,一群忠誠的余民等候着那位以色列的安慰者的到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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