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七論悔改:
老王不也是要求悔改嗎? -真源湛寂
羅七:老王說的悔改,是讓蘋果樹結蘋果。 你以為的悔改,是讓荊棘結蘋果。結蘋果這道理多好啊,可惜不是什麼樹都結得出蘋果來的。
請問,誰是荊棘? 沒有果樹生命的。 約一5:11 這見證、就是 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 5:12 人有了 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 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人只有在基督里重生,才有生命,能夠遵守神的道。
人不能行神的道,是因為人的靈是死的。 即使想行也沒有能力。所以人首先要求神的救贖,靈被重生,然後才有能力。而且因為新生命是從神來得,行神的道就是容易的,就好像果樹結果一樣。
要不要悔改,要不要愛,要不要行義,根本不是問題所在。別說基督教了,世界上大多數宗教,都是提倡這些的,就這點來說,基督教沒有什麼特別過人之處。 現在是,我已經開始做了,卻發現道理是好,要求是好,我卻做不到,怎麼辦? 耶穌的救恩,就是讓人能夠做到的。這才是基督教信仰的獨特之處。 你還是停留在要不要做,做些什麼的地方。歡喜讚嘆這些道德標準多麼多麼高,多麼多麼美好是沒什麼用的。
真源湛寂:〈現在是,我已經開始做了,卻發現道理是好,要求是好,我卻做不到,怎麼辦?〉很簡單,做不到十戒,不能得救。接受聖經的教義,可以算說你得救,但是,這時候,你這個得救還沒有完全。真正完全,要一直到你畢業考試結束,你門門考試都及格才行。當然,在此過程當中,神會與你同在,但是,〈要求是好,我卻做不到〉不是藉口。殺人犯說,我本來不想殺人,實在是控制不了自己呀。然後,法官很同情地說,是呀,這個殺人犯,真是太不容易了。乾脆放了吧。呵呵,老羅,可能嗎?人不是靠自己就能得救的,也不是單單靠神就能得救的。神的事情,神去操心,要求我們的事情,我們去做到,難道這很難接受嗎?每個人的自制力不同,不能因為你自制力差,就修改律法吧?
這就是你自己的杜撰,而非聖經的教導了。 - 羅七 >>殺人犯說,我本來不想殺人,實在是控制不了自己呀。然後,法官很同情地說,是呀,這個殺人犯,真是太不容易了。乾脆放了吧。 >>呵呵,老羅,可能嗎?
當然可能。因為耶穌說:他的罪我頂了。 你現在靈是死的,估計再跟你講你也不明白救恩,求聖靈親自感動你吧。
羅七論完全: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這句話好理解,與上一句,似乎沒有關係,可是為什麼要用“所以”這個詞呢? 上一句是: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麼。
因為 “對好人好,對壞人壞” 沒什麼了不起,所以 “對壞人也要好”才算得上完全。
而且天父就是這樣的。 呵呵,神的做法和你的立論“作好人才得救”正好相反。
羅七論義:
問:當上帝用上帝的義或律法來度量時,
是否會有發現非教徒比教徒是更"義"的? 如果有, 他可否比這教徒更可能得救?
路18:9 耶穌向那些仗着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
18:10 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
18:11 法利賽人站着、自言自語的禱告說、 神阿、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18:12 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18:13 那稅吏遠遠的站着、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說、 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18:14 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法利賽人比稅吏 行為 更義,但稅吏比法利賽人更 稱義,是按恩典,而不是按律法。
羅七論得救與生命更新變化:
我很吃驚許多人認為上帝拯救人,只限於赦免罪孽。 神救人,是為了改變人,使人重新有神的形象。赦免得救是第一部分,生命更新變化是第二部分。
這麼多人作見證神如何改變他們,難道你沒看過嗎?
得救,就是要接受耶穌,行得再好,不接受耶穌,也是沒戲。
得救只是入門,還差得遠咧。為啥一定要說基督徒不努力呢?得救,除了罪得赦免,還可以得新生命,讓我們努力也有結果。要不得救,努力也沒結果。信主前最好想清楚,跟從主的路不是好走的。免得到時候又像另一種反基一樣,說什麼,先把人騙進門如何如何。
其實得救的門檻是很低的。
與得救的信心相稱的行為,就是口裡承認耶穌是主,從死里復活。 這個門檻低到一個地步,人可以有濫用恩典的危險,這也是不信之人常常攻擊救恩的一個話題。 但是感謝主,他的恩典全備,被救的人反而可以按他的旨意行,不是靠着努力守律法,而是靠着他愛的感召和所賜的生命。
等到有一天你終於明白惡念是壓制不住的時候,再來認識耶穌的救恩,而不是你所謂的耶穌的律法。
稅吏行出來了嗎? 嗯,比如馬太。
I mean 稅吏 in luke 18:13. 比喻到此為止,我不知道。不過以後改好的可能性比較大,個人猜測。
路7:40 耶穌對他說、西門.我有句話要對你說.西門說、夫子、請說。
7:41 耶穌說、一個債主、有兩個人欠他的債.一個欠五十兩銀子、一個欠五兩銀子.
7:42 因為他們無力償還、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這兩個人那一個更愛他呢。
7:43 西門回答說、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穌說、你斷的不錯。
羅七: 什麼是愛和恩典:
什麼是愛和恩典。
有個老婦人的兒子犯了軍規,要被處死,她去找拿破崙求情,請他赦免她的兒子。
“但是你兒子犯的是死罪,他不配被拯救。”拿破崙說。
“對,但如果他配,就不是恩典了。”
你覺得十誡是恩典麼?你肯定沒有守過。你自己去試試吧,告訴你,那是枷鎖,不是恩典。
神的話 對好人是拯救,對壞人是審判。
羅七: 沒有行的信不是信
身行+心行=信上帝? 照你這樣的話,耶穌可有可無,死也是白死了。耶穌頂多就頒布個旨意嘛,除了給人更高標準,並沒辦法讓人有能力去行。你用你的沒得救的身+心 去行。我用我的得救的新生命去行。好吧?
是耶穌的復活導致立教吧?不過你又拒絕接受神跡。嗨。
我們之間巨大的分歧就在這裡了。基督信仰的根基就在於耶穌的死及復活,因為他獨特的身份--神。對於靠修行積功德的佛教背景的你來說,耶穌的教導明顯重要於他是誰。
這是對福音的典型誤解。我就是因為要脫離罪以及罪的後果--死,才信耶穌的,怎麼得救之後反而只管去幹壞事呢?更何況神還賜下新的生命,讓我可以不幹壞事。
不都跟你說了嗎?得救是個恩典。我得救之前不配得救,現在還是不配。但我靠着主可以一直進步。
你已經得救,耶穌賜予你新身體了嗎?羅七答:新的靈。這靈可以跟神溝通,並有生命力。新的肉體,得等到末日以後。
不是該不該做什麼,而是能不能做到。你自己都說了,做不到。事實上,沒人做得到。 神的救法就是,先赦免你我的行為,再給一個新的生命,然後才能行善。 耶穌的比喻說,我們本來是不結果的野葡萄枝,只有接到好的樹上菜能結果。
耶穌說的是:先得救,後做。約翰福音三章很清楚,必須先重生。
你連耶穌是神都不信,整啥得救不得救?誰救?救你去啥地方?
沒有行的信不是信 . 得救的信心,其行為就表現在接受耶穌基督為主,承認他從死里復活。至於其他的善行,不是得救的條件。
行為好得救,那是理所當然;行為不好得救,那是神的恩典。耶穌不是給人更多的律法要人守,而是賜人恩典,救人脫離。
聖經中得救有兩種辦法,一是照律法辦事,審判的時候可以說,俺沒做過一件錯事,神說OK不能罰你,得救。二,知道自己沒辦法逃過審判,這時有人說罪你認了,但是罪的後果我幫你擔了,你欠的錢我幫你還,你該槍斃我替你死。你接受了,僥倖逃脫,得救。
羅七:人能認識神的四種途徑
人能認識神,無非四種途徑,借着普遍啟示的自然和良心,借着神的道--聖經,接着禱告蒙應允和神跡奇事,以及借着靈交。難道你從來沒有禱告蒙應許的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