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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與信神---貳 科學的發展與聖經的關係
送交者: newfaith 2006年07月10日08:16:1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科學與信神
http://www.thenewman.org/NA_special/j3ii.htm
貳 科學的發展與聖經的關係

一 科學的產生

科學的產生乃是源於人對自然界現象及規律認識、掌握的渴望,即來自人的求知慾。每個人的裡面都有一個渴望,就是要認識周圍所發生的現象。例如,太陽為什麼從東邊升起;月亮為什麼有時是圓的,有時是扁的;為什麼會有颳風下雨;為什麼會有雷鳴、閃電;人為什麼會生病,為什麼會死亡;人死之後會怎麼樣。

這種想要知道為什麼的願望是與生俱來的。小孩子剛一懂事,這些問題就隱隱約約在他的裡面。再大一點,他就要探索其原因,弄清楚為什麼。人的這種想要知道為什麼,探索周圍事物其中奧秘的渴望,是在人的心思中的。按照聖經中的神聖啟示,人是神照着祂自己的形像,按着祂自己的樣式造的;人有神的形像,目的乃是彰顯神(創一26)。換句話說,神是要人象神,不僅外表象,裡面也象;不僅外面有神的形像,更是裡面有神的生命。人被造的另一個目的乃是管理這地,“……制伏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一28)。

人在被造之初,不僅可以通過自然而認識自然,更可以通過自然的創造者─神來認識周圍的自然界。因為當時人與神的溝通是通暢的,人與神的交通是親密無間的,人可以隨時隨地從神那裡尋求對周圍環境的知識。

人需要認識周圍的宇宙,人在被造的時候也被賦予了認識宇宙的能力。愛因斯坦曾說:“宇宙是很奇妙;但人類能夠了解宇宙,卻是件更奇妙的事。微積分、代數、幾何等規則的運用,並不是為了別的目的而發明的,乃是有天份的人發現可以用這一套方法來描述自然界。”

然而,在人墮落之後,人與神的交通就斷絕了,人在失落、失喪里也失去了從神那裡獲得知識的源泉,而且人自身認識自然的能力也大受虧損。在被造之初,人認識自然的能力是驚人的。“耶和華神把祂用土所造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那人便給一切的牲畜、空中飛鳥、和野地各樣的走獸都起了名。”(創二19-20)動物的種有千千萬萬,亞當能一一記起它們,並為它們起名,亞當的智力是何等的大,今天最有名的生物學家也作不到這一點。

因為人遠離了神,人就在黑暗中摸索、尋找。人對周圍自然世界的探索與對神的尋找,以及對人生的意義、人的來源與歸宿、人生中許多捉摸不定的因素的探索等,都攪在一起、混在一起。因此,科學與宗教、神話、巫術、圖騰崇拜、偶像崇拜等都在混沌中共生。例如,古代人認為,患病除了身體因素外,也與鬼邪作祟有關,故醫病之術多採用驅邪趕鬼的巫術活動。因此,醫術與巫術就聯繫在一起。又如,古代社會認為,人類命運與日月星辰的活動有關,故占星術頗為流行,這種占星術與天文觀察又聯繫在一起,天文學也就從天文觀察中而興起。再如,古代的煉丹術也可歸納為一種巫術,但在煉丹過程中積累起化學知識,早期的化學是從煉丹術中產生的。“古代人對各種事物的猜測只能以人的感性經驗為基礎,那些人們感覺得到,而又比較確定的現象聯繫作為知識積累下來,就逐漸發展為科學。那些人們感覺得到,但變化不定,又無法解釋說明的現象(如雷鳴、閃電、乾旱、洪水等),則被發展為原始宗教。”

簡言之,科學是人對自然界,即神所造物質宇宙的了解、認識、探索中產生的,而原始宗教是人對神,對宇宙及人生的終極意義的探索、尋求中產生的。受造的人或許能對受造的物質宇宙有所認識,但對創造者,以及宇宙存在的意義以及人生存的意義,若非借着創造者神自己的啟示,是不會有真正的認識的。關於這點,後文會有更多的討論。

二 近代科學的產生與聖經的公開

近代科學產生於十六世紀,一般以哥白尼《天體運行論》一書之出版(1543年)作為標誌。十七世紀至十九世紀,則是近代科學產生後發展到比較完整的時期。無獨有偶,聖經這本獨特的書,在被羅馬天主教封閉、經過黑暗的中世紀一千年後,也是在十六世紀初,由馬丁路德所領導的改教運動中,被公開出來,重見天日。

不論無神論者如何宣稱:“科學是與神對立的,科學的發展驅逐神,科學的發展粉碎人對神及聖經的信仰。”以下幾點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認的歷史事實:

1、近代科學的產生與基督信仰的內涵─聖經的公開是並行的(十六世紀);

2、近代科學是在基督信仰占主導地位的歐洲誕生並成長的;

3、在近代科學的產生與發展中,作出偉大貢獻的科學家大多數都是基督徒;

4、近代科學發展的中心與福音信仰傳播的中心也是並行的,十八、十九世紀在歐洲,二十世紀在美國;

5、歷史證明,極權的統治扼殺福音的信仰,也扼殺自然科學的發展,這在中世紀的歐洲是如此,在二十世紀也是如此。原因是在極權的統治中,單極的思想、文化、宗教或信仰,限制了人思想的自由,阻擋人對自然界以及造物主的認識。

在科學史與文化史的研究中,人們多次提出過這樣的問題:為什麼近代科學沒有誕生在中國、印度、非洲、或相信回教的阿拉伯國家?為什麼近代科學沒有誕生古代希臘?為什麼近代科學誕生在十六世紀的歐洲?

要全面回答這些問題需要很多的篇幅,以下的幾點分析也許可以提供一些提示:

1、印度教及佛教都教導,肉體的世界是不真實的,只有世上的靈魂才是真實的。任何人必須學到的最大一件事就是肉體的世界不真實。因此,沒有理由要窮其一生探索這個不真實的世界。

2、回教相信,各樣事情都早已註定了,沒有必要再試着去駕馭大自然而來改變什麼,因為萬事都是無可改變的。

3、盛行於中南非及世界其它許多地方的靈魂之說相信,萬物―不管是石頭、樹或動物或任何其它的東西,都有一個活的、不同的神明或祖先之靈魂在其中。他們不可能、也不敢拿這些東西作實驗。

4、迷信常常驅使人把自然現象歸功於各種鬼神,科學研究則被視為冒犯鬼神,人們對科學試驗的可重複性變得沒有把握,這樣的社會是不可能真正深入科學的。科學的創新性也決定了它和傳統的衝突,如果一個社會的傳統“權威”不容挑戰,傳統是衡量事物的絕對標準,那麼科學就失去了發展的空間。

5、如果歷史被看作是靜止的,或者是輪迴的,任何科學或社會的進步都被視為對長輩和先人靈魂的威脅,甚至引起長輩和先人靈魂的憤怒,那麼科學就失去了發展的勇氣。

6、如果商業貿易和工匠受到社會的鄙視,知識分子樂於純粹的思辨,而不屑於驗證理論是否正確,那麼科學就失去了社會價值的地位。

7、如果知識的擁有者(通常是統治者和社會上層)是為了便於統治和愚弄貧窮的民眾,那麼科學至多只能成為統治工具、宗教儀式中的奇蹟、贏得戰爭的秘訣,而不是為了提升普通民眾的生活,它就失去了推動其發展的真正誘因。

黑暗中世紀以後,隨着改教運動,聖經從羅馬天主教的禁鎖里被釋放出來。聖經的解禁和公開使得人們認識到以下諸點:

1、人在神面前地位上都是平等的,人和神之間並不存在居間階級。神在教會和世俗所設立的代表權柄,不是為着轄管人,乃是為着服事人。

2、整個宇宙,包括物質的自然界乃是神所創造的,它的有序性反映了一位有序的創造主,神乃是所有真理的來源,因此人不需懼怕鬼魔,因為神已經勝過魔鬼;人也不必迷信,因為神不僅有旨意,也有經綸和規律;人也不可恪守傳統,因為只有神和神的話―聖經是絕對的。宇宙不是希臘人所認為的,只是為了被了解,更不是象印度教所說,是為否定它自己的存在。乃是造物主偉大的創造,為了彰顯祂自己的榮耀,也為着人類的生存和益處。

通過受造物認識神的觀念鼓勵基督徒對自然之研究。聖經羅馬書一章二十節說“自從創造世界以來,神那看不見永遠的大能,和神性的特徵,是人所洞見的,乃是借着受造之物,給人曉得的,叫人無法推諉。”神是看不見的,但神的造物是看得見的。神學家郎巴德(P.Lombard)說,“由受造物的綿延,可以認識主宰的永恆;由受造物的廣大,可以認識主宰的全能;由受造物的秩序和安排,可以認識主宰的明哲;由受造物的統治,可以認識主宰的仁慈,這一切都表明神的統一性。”羅吉爾.培根(Roger Bacon,1214-1292)說過:“所有哲學運動的意義就在於通過認識而認識造物主。”哥白尼(Copernicus,1473-1543)、伽利略(Galileo,1564-1642)、開普勒(Kepler,1571-1630)、萊布尼茲(Leibniz,1646-1716)、牛頓(Isaac Newton,1642-1727)等科學家都是在這種觀念驅動下從事科學研究的。

3、神造的宇宙是有秩序、有規律的。按照著名科學史家李約瑟的說法:“自然法(規律)是西方文明最古老的觀念之一”。在神的創造里,神說,“天上穹蒼之中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並要發光在天上穹蒼之中,普照在地上”(創一14-15)。新約聖經希伯來書也說:“(神)用祂大能的話維持、載着並推動萬有”(來一3)。舊約詩篇一四八篇也說:“因祂一吩咐,這些便都造成。祂將這些立定,直到永永遠遠;祂頒布了命令,就不能廢去(或譯:越過)。”奧古斯丁說:“永恆的法是神的神明和意志,祂命令並維持着事物的自然秩序,且禁止事物違背這個法。”

“神聖立法者”的觀念引導着基督徒科學家對自然規律的尋找。按照聖經的啟示,宇宙不是混亂的,乃是有規律的,並且自然規律也是有脈絡可尋。

羅吉爾.培根被後人尊為現代科學之父。許多人,包括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他們沒有親屬關係),都曾從他的著述受益。他教導,聖經無誤,遠超各種人的著作。他曾說,“奧古斯丁在回答耶柔米時說,他信聖經的作者是唯一無誤的,而其他人的著述都不一定是真理,不論他們的學識有多高超,為人有多聖潔。只有說法能被聖經證實,並且被其他作者證實,或者有充足的理由,才可當做真理對待。”

Fortunatus 也曾說,“任何人的理論都不應和聖經有同等的權威,即使這個人學識如何淵博,人格如何配得讚賞。因此,雖然我們一面尊重這樣的人,但是如果他們的觀點和真理相牴觸,我們也當加以質疑和拒絕。真理只有借着神的幫助,我們或者其他人才能領會。我盼望我的讀者看待我的著作時,有我對他人著作同樣的態度。”

羅吉爾.培根教導說,所有的真理都屬於神,如果我們用神的話篩除糠皮,我們根本無須懼怕聖經以外的知識。他還教導,研究自然界是基督徒的一個職責,物質的世界並不低下,但是“神學是一切其它科學的主人。對於神學而言,其它科學完全必要,反之,若是沒有神學,其它科學就不及其終……只有一種完全的智慧,它完全藏在聖經里……”他倡導在理解別種文化和語言的基礎上傳揚福音,他也因此而反對十字軍東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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