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討論:大衛抱童女的事 |
送交者: 喜來登 2006年07月18日08:05:4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 人存在於哪個歷史和場合 首先就要合乎那個時代/場合的 法律,人文道德的要求,這是最起碼的平安過日的條件,所以大家的哈拉茲 現在就可以收回去了,實在收不回去,落在了桌上的擦乾淨也可以,也算是好同學。 哪個人不喜歡金榜題名,洞房花燭!但是這首先要符合道德標準,基督徒還要符合神的標準,在神的大愛裡面 和諧,互相效力。 所以,新郎新娘的歡笑聲 是美好的,是基於他們互相的愛戀,愛慕,這歡笑聲 在神的面前也是好的。這樣的結合 不只是肉體的,更是精神的,最和諧當然是 一夫一妻,男人當頭,一夫多妻/一妻多夫 是因為實際條件限制,性別不平衡,也是一種退而求其次的選擇,但是絕對不能多夫多妻混居,對伐?(不平衡的根源都在於人的罪,也產生了妒嫉。) 男人當頭,要是女人獨立意識強烈,退而求其次,女人當頭,沒有鬥爭,也算是一種和諧,日子可以過了。 讚美神 才是最為重要的。 你們再來看看,那少女 Abishag 愛慕大衛,大衛也一定喜歡她,這才可以這樣啊。否則就是強搶民女,神還會不顧? 也符合當時的人文習慣,道德標準,大家都沒話說,現代人看起來當然說不是了,因為自己都在留哈拉茲麼。 大衛死後,按照神的律法,她就可以再嫁人了,至於當時 Adonijah求她被殺,是因為 他的野心,父親的妻子他也敢要,真是不要命啊。 這樣說,對不對捏? "很好的現實存在", 按照他的標準,是不好; 當然按你的平平安安標準,只有你說好. DAVID 的祖奶奶 (RUTH) 可算妻子嫁給前夫親人的一個例子. 另外: 2000年前的上帝的子民 的道德觀為何與今天的JDT的道德觀有那麼大的差異哪? 無為:道德 不是 神的話,各個時代標準不一樣,甚至各民族部落的要求也不一樣,所以要符合當時/地 的法律,才是一個好基督徒。 神在論到姦淫罪的時候,說到這點(父親的妻子)。 normalman:如果有神的話,神喜悅的事就應該成為信神的人的道德標準 無為:一針見血`~~~ 神是永恆的! normalman:可惜信神的人的道德觀在不斷地變. xixi 無為:應當說 人的道德觀 隨時空改變,神的愛心法則不變。呵呵 omni:世人矇昧無知的時後,神並不監察 17:30 世人矇昧無知的時後,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 17:31 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着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里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 彼得前書: 1:14 你們既作順命的兒女,就不要效法從前矇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慾的樣子。 1:15 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 1:16 因為經上記着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1:17 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 Deu 17:15 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
|
|
|
|
實用資訊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
一周回復熱帖 |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2005: | 馬丁路德:怎樣做研究 | |
2005: | 默歌:數字化生存時代的網絡事工 | |
2004: | 基督徒是否應該攢錢 | |
2003: | 兩位”坐花轎進天堂”的弟兄 | |
2003: | 「天必大有響聲廢去。」(彼得後書3章10 | |
2002: | 全情投入(再改一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