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友討論:我如何知道神的旨意? |
| 送交者: 喜來登 2006年07月18日08:05:4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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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何知道神的旨意?」 康來昌 「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或者照神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裡去。」(羅一10) 「我如何知道神的旨意?」「什麼是神的旨意?」「怎麼知道神的意旨?」這大概是基督徒最常問的一個問題;在問這個問題的時候,常常他的意思就是說:我有三個女朋友,我到底要跟誰結婚才是神的旨意?我到底要不要出國讀書?出國讀書是不是神的旨意?我要選教會,哪個教會才是神的旨意?我正在找工作,現在有三個Offer,我到底是去哪個公司上班才是神的旨意?通常我們問的就是神這方面的旨意。我也常常聽到答案,包括先知預言,也是很清楚明白的回答:「神的帶領如何,是要你做什麼。」 我想聖經所提供的好像不是這樣。連保羅這樣屬靈的人,尚且不太知道神的旨意是不是要他去羅馬?或什麼時候去?即使他到羅馬的目的不是為了一己的私利,是要把屬靈的恩賜分給他們,是要堅固他們。直到耶穌的靈一再的禁止他,他才知道神的旨意是要他到馬其頓、到歐洲傳福音。讓我們學習,再屬靈,再正確的事,我們仍然有個心——這不一定是主要我做的:學着舍己,背十字架;主若不成就,我仍順服感謝主,因祂的旨意最美的:「神的意思原是好的。」(創五十20)「祂的道路高過我的道路,祂的意念高過我的意念。」(賽五十五9) 傳統我們通常會說:第一,有聖經的根據。這很好,但聖經不會說你要到哪裡上班,或嫁娶誰。第二,內心有平安。這很好,但這也只能參考。因為,約拿違背神的心意逃往他施去躲避時,海上狂風大作,船幾乎破壞,他還是沉睡不起,平安得不得了。良心死了的人,即使違背了自己的良心,內心還是有平安。第三,與屬靈長輩的建議符合。這也不一定,當大衛告訴拿單要為神建殿的時候,拿單就不知道神的心意是不讓大衛建聖殿(撒下第七章)。第四,環境的應證。這最不可靠,因為人可以製造環境。而且從聖經來看,很多走在神心意中的僕人,都是備受逼迫、折磨的。因此,我覺得這些的參考價值都不高,況且聖經的帶領也不是叫我們問這些事:「耶穌說:所以不要憂慮說,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太六31-34) 我提出一個相反的看法:神的旨意是我們生活中到底要娶哪一個?嫁哪一個?到哪裡工作?……這一類的事情,我覺得我們不太能知道什麼。我的根據是,「不要為明日自誇,因為一日要生何事,你尚且不能知道。」(箴二十七1)耶穌說過:「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路十二20)雅各也講過:「你不可以說,我要到哪個地方去做生意,然後工作幾年賺多少錢。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只能說:主若許可。」(雅四13-15)換句話說,我不一定知道主許可不許可。 我覺得在生活中,神給我們的個別帶領,其實我們並不太能知道,或者說我們不能夠從神那裡很清楚的對人說:這個公司就是你應該去的。我知道我這樣講可能很多人會抗議,但我還是要說,從聖經來看,包括保羅、耶穌、雅各的話,我們都不知道「明日如何」。 但是,我們不知道神的旨意嗎?我認為我們知道的神的旨意是一個大方向。什麼是神的旨意?在聖經裡面,「神的旨意」主要是在講: 神的旨意是「神拯救人」的心意:「祂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理。」(提前二4)「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這神的心願、神的意願。 神的旨意是要我們「過聖潔的生活」:「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利十九2;彼前一16)神願意我們過一個聖潔的生活。 神的律法是表現出神的旨意,所以神的旨意是人打從心裡遵行「十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要孝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也就是耶穌說的「愛神」和「愛人」:「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二十二37-40)也是約翰說的「信子的名」和「彼此相愛」:「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約壹三 23) 神的旨意是要我們「傳福音」:「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19-20) 神的旨意是要我們「舍己,背十字架」:「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聖經裡面講到神的旨意,百分之八九十不是我們今天所問的。今天我們問的是神對我們個人的旨意和帶領;但聖經里講到神的旨意,是給全人類的,是基督徒生活的大方向──信靠順服主、忠心、良善、聖潔。我覺得,如果我們在這些大的事上、已知的事上,不照着神已啟示的旨意去做,就比較不容易知道神在個人生活中的旨意。但是,當我們在這個大原則、大方向上先順服神的旨意,神就指引我們個人的道路:「誰敬畏耶和華,耶和華必指示他當選擇的道路。」(詩二十五12) 聖經中不是沒有神對個人的指引,就像大衛求問耶和華:「我去攻打那些非利士人可以不可以?」(撒上二十三2)「我追趕敵軍,追得上追不上呢?」(撒上三十8)「我上猶大的一個城去可以嗎?」「我上哪一個城去呢?」(撒下二1)「我可以上去攻打非利士人嗎?你將他們交在我手裡嗎?」(撒下五19)但前提總是「他是一個合神心意的人」。掃羅也求問神,神不回應他:「掃羅求問神說:『我下去追趕非利士人可以不可以?你將他們交在以色列人手裡不交?」這日神沒有回答他。』」(撒上十四37)「掃羅求問過耶和華,耶和華卻不藉夢,或烏陵,或先知回答他」(撒上二十八6)他在大事上都已不順服神的心意,神怎會再指引他小事呢? 我覺得今天很多基督徒在大的原則上不聽上帝的話,卻想要在個人生活的細節上知道上帝的帶領,那真是緣木求魚。我在神學院教書的時候,尤其是畢業生,求神叫他明白神的旨意要他到哪個教會牧會?我說不必求,因為神的旨意是要我們遵行那已知的、最重要,其它就不太重要了;事實上,那個做好了,其它就水到渠成了。換句話說,重要的是我們要在已知的事上成為一個合神心意的人。 如何在已知的事上,作合神心意? 假如說,你是一個合神心意的神學生、合神心意的傳道人,你到甲教會,你到乙教會,你到哪個教會去,大概都合神的心意。因為,你都會牧養這些羊群,愛他們,關懷他們,探訪他們,按時分糧給他們,為他們禱告;所以你到哪個教會都是很合神的心意的人。 可是,相反的,你不是一個合神心意的傳道人,你到哪個教會都只會想到,以肚腹為自己的神,怎麼樣轄制你的羊群,謀自己的福利。所以,你只到哪一個教會都一樣不合神的旨意。 如果,你自己不是一個合神心意的人,你到任何地方、你做任何事,都不合神的心意。所以,我勸弟兄姊妹,先不要求問:「我娶哪個、嫁哪個才合神的心意?」「我到哪裡才合神的旨意?」而是求神:「讓我們成為一個信靠順服神的人。」 神已知的心意是你單單的信靠祂、聖潔、良善、愛神、愛人。在這些事上做好了,神必定會指引你的路。 我舉另外一個例子,假如你是一個脾氣暴躁、不理想、不合神心意的人,你有兩個女朋友,你不知道哪一個才是神預備的。如果你娶了甲,你會打她。你說,早知道我應該娶乙。那你娶了乙,你還是會打她。問題不在娶的對象錯誤,不合神的心意;而是你這個人不對,不合神的心意。神的心意不會說:你打這個,不要打那個。神的心意也絕對不是叫你娶人來打的。所以,你不是一個合神心意的人,你娶哪個、嫁哪個,恐怕都不合神的心意。 我不是說,人間沒有配合的事情。但是,我真的說,這些小事,神通常不跟人家講:「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申二十九29)我們需要在神已知的旨意上遵行和操練;這遠比求神指引迷津要重要得多了。求主幫助我們每個人先返其本,在那個大方向、大原則上作一個合神心意、討神喜悅的人。 這種認為神在大事上帶領,小事上不具體帶領的說法,強調過分就似是而非了。其實每一件大事,無不通過小事累積而成。比如婚姻大事,上帝並非沒有通過人生際遇和各種環境把兩個人的人生軌跡“合流”在一起。比如工作改換,上帝也並非沒有通過許多的細節把人帶領到新的地方。這種相信,是基於神固然給人選擇的自由空間,但一位連我們頭髮都數過的神也的確日日引導他的兒女。很難想象,一個垂聽他兒女禱告的神,對人的祈求會置若罔聞。 也許作者犯了一個沒有說出來的錯誤,就是認為上帝需要在我們耳邊親自說話,才算帶領。這不是上帝帶領的常態。常態是藉助People influence, place of our life's circumstances, peace of mind, profit assessment, prayerful validation. 否定這些常態性的帶領,還不如否定我們對上帝帶領方式的片面預設。 mean:有的時候是不錯 不一定事事都有神清楚的指導。有的時候該做什麼的時候,還就得下決定去做。 誠之:贊成,的確需要考慮這些原則。 再貼一次我自己所相信的,也如此practice的: 有關神的指引,從改革宗的角度來看,很重要的一點是,我們相信,基督徒無法探知神隱秘的旨意(God’s hidden will),諸如搬家搬到那個城市,作什麼工作,跟誰結婚,神要利用海嘯傳達什麼信息,耶穌再來的時候有什麼特殊的徵兆,等等。對改革宗的信徒而言,遵行神的旨意是指我們忠心地順服祂顯明的旨意(revealed will),也就是祂在聖經中明白啟示我們當行的。意思就是說,我們只能間接地明白祂隱秘的旨意。 另外,貼一個三頁翻譯的: 尋求神的旨意 行走在神的旨意中的基督徒有一種特別的生活方式。一些基督徒的特質普遍存在每一個世代的基督徒身上。在教會歷史的每一階段中,真正的基督徒都具有一些持久不變的性質,這些性質使他們有別於他們的同袍。 但是,對於每一個基督徒來說,問題不在於:什麼是基督徒的永恆真理,而是:在我所處的這個特定的,獨一的情形下,神的旨意是什麼?我們必須面對的是約束基督徒行為的原則的特點。在面對五花八門,令人無所適從的選擇時我們該如何尋求神的旨意? 在保羅的書信中,對基督徒生活的解釋是一個重要的主題。保羅用相當長的篇幅來論述這個題目。在哥林多前書中,他就曾探討這個主題。 保羅的原則對今天的基督徒仍然是適切的。不僅如此,這些原則在我們尋求主在我們生命中的旨意時,仍然有極大的實際幫助。我們詳細的研究它們,發現它們帶出一系列問題,而這些問題能將幫助我們解開在各種情形之下神所給於我們的引導。 1。它合法*嗎? 哥林多人強調基督已使他們自由的(聖經)原則。保羅反駁道:自由不是基督徒生活的唯一原則。自由是有目的的。神釋放我們(得自由),是要我們聖潔。他賜給我們自由,是使我們從罪和它的捆綁中得釋放 - 基督正是為了救贖我們脫離罪而死 - 卻不是為了讓我們重新成為罪的奴隸。 使徒有力的強調這點(林前6:9-11)。保羅列出了一長串的違反神國子民準則的罪行。他並不是說這些罪行是不可饒恕的。有些哥林多人在信主前曾沉浸在這些罪中。如今卻已在基督里被洗淨,成聖和稱義了!但他們必須徹底改變,以便和神子民的身份相稱。那裡不是無政府的 -那是一個王國,有一個王,照着神偉大聖潔的誡命來統治着。 保羅要說什麼?那就是:一切違反神話語清楚的指示的行為,都是基督徒不可做的。靈性的自由或特定環境絕不能作道德上的罪惡的藉口。因為基督徒只有去愛和守上帝律法的自由。這才是他的真自由。 「它合法嗎?」我們常常可以用這個問題來減少在生活問題上的許多選擇。而在這個環節上,正是撒旦常使我們迷失的 - 讓我們忘記了我們得救是為要成為聖潔。 *從文中看來,這裡的「合法」是指合乎基督徒的「法」,也就是合乎基督教的教導,而不是指合乎猶太教的律法。下同。(三頁注) 2。它對我有好處嗎? 如果第一個問題是關於行為本身,那我們的第二個問題就得是關乎行為的後果。保羅說:“在某種程度上,也許所有事我都可行(參提前4:4,羅14:14),但不是都有益處”(林前6:12) 你是否曾經被另一個信徒就某一件事質問,而很自然的回答:“這有什麼錯嗎?”這是一種最自然的自衛,但在這防衛底下,可能隱藏着內疚。因為,正如保羅所教導的,在內心深處,我們知道,這其實不是真正重要的問題。這行為可能「沒錯」,但它可能也「沒有對」-事實可能證明它對我並沒有益處。 我必須學習問的問題是:“在我能判斷的範圍內,這行為是否對增進我和主耶穌基督的關係有好處?它是否使我更親近他?” 這個問題可應用的地方很多。當我面對着種種選擇,如職業,工作,移民,或者團契,事奉,屬靈上的問題,我就必須要問這個問題。當然,,它不是決定性的問題。但它在許多時候的確是一個重要的因素。 我也許正準備因某件事物花費一筆錢。我也為這事籌備了許久。但這是上帝的旨意嗎?讓我們提這個問題:這事有益處嗎?還是它將使我花費時間、精力,使我因對它的興趣而導致靈命枯竭?它會使我的生活反而更趨複雜嗎? 當然,不同的人在同樣的情形下會有不同的答案。我們不是在問那事件本身是否合乎基督徒的教導。我們所考慮的是合乎教導的事。但一件對某個人是中性的事可能對另一個人大有壞處。我們不是蒙召去論斷別人的良心(林前2:15;4:3-5),但是“屬靈的人能判斷萬事”,而這正是我們在問這問題時所能作的。別人的經驗也許不同,但這不是我的問題。我需為所交託我的向基督負責。“這對我有益處嗎?” 3。它使我成為奴隸嗎?(它使我受捆綁嗎?) “凡事我都能行”:但凡事我總不受它轄制(林前6:12)保羅的話語帶雙關。這些事是在我的主權下,但我會不會反在它的權下?在同樣的前提下 - 即所思考的事物(行為)是合法的 - 這個問題的答案也是很個人的。 這項原則是什麼?是不是說:基督徒一定要在聖靈的恩典中,成為自己的主人?保羅稍後在哥林多前書舉例說明。凡角力爭勝的,都已經諸事節制。他們都盡力掌握和控制自然的需要,為了攻克己身,叫身服我,而不是成為身體的奴隸(林前9:27) 那些猛吃奶油蛋糕和吸取過量的卡路里的運動員又怎樣呢?終有一天,他們不再是自己的主人。他所屈服的胃口將他最後的精力擠掉。它制伏了他,一切得獎的希望都得放棄了。基督徒的生活不也是如此嗎? 我們當然有屬靈的各種自由。但當我們發現自己在沒有這自由時便不能享受基督徒的生活時,我們就反而成了自由的奴隸。舉個例子說:我們可以說:想要擁有一輛新車,或住一間舒適的屋子,或享受各種美食,花時間從事各種活動,或與某些人交往,這些事情本身並沒有什麼壞處。但是,如果我們沒有了他們就不能滿足,我們變得離不開他們,那他們就不再是我們的自由,而是我們的鎖鏈。基督徒必須在基督里養成對那些他最可能使自己被捆綁的事物的敏感性。“這會捆綁我嗎?”是他應該常常記在腦中的問題。“凡事我都不受轄制”是一個在靈性上有自律的人的好座右銘。(提後1:7) 4。它和「尊耶穌為主」的信仰一致嗎? 哥林多教會發生了信徒結黨紛爭的罪。這導致保羅質問他們是否正確明白他們和主的關係。在哥林多書中,保羅提到耶穌,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都稱他為主(13章是例外),因為哥林多人沒有正確明白他們已經不屬於自己,他們是主用寶血的重價買贖的事實,令他感到非常困擾。 保羅所關心的是什麼?那就是:一個基督徒不論做什麼事,他實際上是在與基督的聯合之下作的。沒有任何事能割斷基督徒和基督的關係-甚至連罪也不能!這是一個可怕的事實:當哥林多人賣給粗俗或猥褻的罪時,他們實際上將基督也「拖」入罪里。 有時候我們說判斷一個行為的原則是:我能帶着基督同去那裡嗎?這話雖然不錯,卻不是全部的真理。因為,正如保羅所強調的,我們其實並沒有選擇。我們是帶着基督上那兒。因為那些已經和他聯合的不能撇下他。所以,真正的問題是:我能帶着基督,面對他而不感到羞恥嗎?這件我所決定要做的事,是不是和我所作的「基督是我的主」的宣告一致呢? 同樣必須強調的,是單單提這個問題,對我們只的幫助是有限度的。它只能回答關於主對這件事的直接旨意(尤其是當它的答案是否定時)。但單單以這個問題來測試是不足夠的。我們不能以它來對主的旨意作最後的決定。我們需要考慮所有的問題。也許,我們在嘗試回答所有的問題後,我們仍然面對着神要我們作的選擇。但不容置疑的是,當哥林多教會正視保羅所提的這些問題時,起初的許多紊亂的思想開始被解決。我們也將會發現同樣的結果。 5。它能幫助別人嗎? 當我們繼續讀哥林多前書,我們發現保羅在不同的狀況下問了一些類似的問題 - 這表示我們以上的假設是正確的。就是當我們在思考許多問題時,這些問題能有廣泛和寶貴的實用價值。但保羅還提出更多問題。 我絕不能停留在單單問一個行為是否對我個人有益處。它是否同樣對別人有好處?是的,我作這件事是否為着服事和幫助他們?抑或是,我有“毀壞神的工作”的危險?(羅14:20)。當保羅提到基督徒的個人自由,以及這自由必須與別人的剛強和軟弱取得平衡時,他宣稱:“我儘量使每個人滿意。因為我不求自己的好處,而是求眾人的好處,以使他們得救。學我的榜樣。。。”(林前10:33) 耶穌活出這個原則。當他將他的使命總結在他那偉大的禱告時,他說:「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約17:19)。我們也應該關注對別人的幫助和使人受益。保羅肯定地說:「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羅15:3)這些經文豈不在告訴我們,上帝的旨意(和他的指引)乃是世界上最苛刻的?它就像兩刃的劍刺入我們的魂與靈之間(來4:12)。因為我們通常所關注的,是如何獲得指引以消除生命中的焦慮和不安,以便我們能感覺舒服和安全。然而,神所關注的,是我們應該學習他的榜樣以照他的旨意行,不論我們得忍受多大的代價。他的兒子的十字架就是他旨意的彰顯。神的旨意就是我們自己的旨意的死亡,而只在我們對自己的計劃死了以後才復活。 我們是否真正的理解,當我們求神指引我們的時候,這正是我們將會得到的結果? 6。它和聖經的例子一致嗎? 當我們看到保羅在總結他對這課題的討論時說「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11:1)時,我們不必感到驚奇。「保羅將會作什麼?」「基督將會作什麼?」這些是我們如今可以提的問題。聖經里是否有任何的例子或教導是可以被應用在我現在所處的境地?這些教導或例子是否給我提示了神在我生活中的旨意(參腓3:17;帖後3:7;提後3:10;來6:12;13:7) 我們不能單憑想象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所認識的基督 - 或者說我們所認識的保羅 - 只能在聖經中找到。這把我們帶回到偉大的原則:尋求神的旨意就是將聖經的教導靈敏的應用在我們的生活上。 保羅循着相似的脈絡思考。基督為我們受苦,也留給我們一個榜樣,讓我們可以依循(彼前2:21)。他用圖像式的文字,就是說,他留下了樣式讓人模仿。就好像一個老師將圖畫的輪郭用淺色的鉛筆劃好,讓小孩用較重的筆臨摹,再塗上顏色一樣。好一幅基督徒生活的圖畫!基督教導我們憑信心生活,而他走在我們前面,並且對我們說:「踏在我的腳印上,你們就能很快的學習。」 這正是我們應該作的。我們該走在基督在聖經中所畫的線上。我們該牽着他的手,在聖經里找尋他的腳印,然後跟着它們。保羅跟隨基督,也以使徒的生分鼓勵他那一代人跟隨他的榜樣。這個教導在今天能然適用並能使我們在思想時得到好處。 即使這樣,保羅仍然不能忽視那最崇高的挑戰:「無論作什麼,都要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我們同樣不能躲避這個挑戰。這是基督徒生活不能妥協的標準。如果神的榮耀是我的心願,那麼,以上這些問題的「扼」對我來說就是輕省的;它們要求我面對的那些成為聖潔的攔阻也是容易的。 它合法*嗎?它有好處嗎?它使我成為奴隸嗎?它和「尊耶穌為主」的信仰一致嗎?它能幫助別人嗎?它和基督及使徒所遺留下來的例子一致嗎?它榮耀神嗎?我的生命榮耀神嗎? (完) 誠之: 智慧地對待基督徒之間的不同 智慧地對待基督徒之間的不同(一) (譯自Decision Making and The Will of God) http://forum.ccim.org/viewthread.php?tid=1602&extra=page%3D1 quote: 老是有人把 自己和或別人 放錯了時代, 我絕對相信神對人工作,婚姻的帶領。感謝神,我們甚至可以為孩子們所交的朋友禱告。 前幾天,聽一位牧師說,領會神的心意,大意是跟上面文章說的差不多。當然他的重點是,若你心中向着神,你去哪裡工作,和誰結婚神都無所謂。這個觀點我實在不能同意。我們自己和周圍弟兄姐妹在工作中蒙神引導的例子很多。 candle: agree尤其是婚姻大事,神有預備,而且親手參予.不合適的神親手推開,除非人自己梗着脖子不聽,神是對每人都有特定的心意. mean: 我覺得是蒙神祝福,到不一定是蒙神引導 很多人將神當了月老,以為姻緣天定 我看不一定 candle: 只不過,男人有責任去尋找到神配給他的那一個. “我舉另外一個例子,假如你是一個脾氣暴躁、不理想、不合神心意的人,你有兩個女朋友,你不知道哪一個才是神預備的。如果你娶了甲,你會打她。你說,早知道我應該娶乙。那你娶了乙,你還是會打她。問題不在娶的對象錯誤,不合神的心意;而是你這個人不對,不合神的心意。神的心意不會說:你打這個,不要打那個。神的心意也絕對不是叫你娶人來打的。所以,你不是一個合神心意的人,你娶哪個、嫁哪個,恐怕都不合神的心意。” 1)大多數弟兄姐妹沒有那麼嚴重的暴力傾向,就是有的,如連台灣的(《收刀入鞘》作者,從黑社會到傳道人)呂代豪,神還憐憫他,賜給他一位姐妹為他的佳偶。 2)婚姻中本來就是一個彼此學習的過程,誰可以排胸脯說自己個性好得不得了,就配比別人更適合結婚嗎?個人認為在婚姻中尋求神的心意當然非常重要了。象牧師說的,跟誰結婚,只要愛主,神更本無所謂。--- 有點莫名其妙。若真有2個選擇,真心尋求神的心意,難道主會跟我們開玩笑,無所謂,跟誰都行?!“尋求的,就必尋見” 應說,跟誰,你都能活出,神讓你在婚姻中該學到的東西;當然跟誰也都可能完全負了神讓你在婚姻中該學到的東西。這些東西是可以帶上天的,學到學不到是你和神個人的關係,和你的配偶無關了。 當然也有可能我美化了作者的意思,管他呢。 mean: 換句話說,決定了的事,輕易不要後悔 小柯好!看你這麼緊張邀請飛磚,開個玩笑,輕鬆輕鬆:)) 我覺得作者或許某些地方語氣絕對了些,但你和他不會有什麼本質認識相左之處,站的位置不一樣,視角不同。 總結一下康弟兄的信息。換一個角度就是:我們願意作一個順服神心意的人是 一方面:這是我們生命的上的變化,如果我們沒有基督存心順服的生命 , 另一方面:如果我們願意作一個順服神心意的人, 比如亞伯拉翰 ,聽見 康弟兄很好 ,因為在有些地方有些片面地強調:“明白神的心意” 。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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