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靈修: 榮耀神的基督徒(1) 文 | 王明道 生命季刊專稿 音頻為李慕溪弟兄朗讀, 之後為孫鍾玲姊妹鋼琴聖樂獻詩 “榮耀歸於真神”:
今日經文:“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3-16) 榮耀神的基督徒不是每日只禱告三次的基督徒,不是每日只讀幾章聖經的基督徒,不是每次會堂中聚會一定出席的基督徒,不是對聖經中的要道都十分通達的基督徒,也不是開口就能滔滔不斷講解聖經道理的基督徒。這些基督徒當中也許有不少是真實信主的(自然不真信的也有),也許有不少是熱心的。但他們中間有許多人不但不能使神得榮耀,反倒使神因他們受了羞辱,受了褻瀆。那些真能榮耀神的基督徒,乃是發出光來照在人前,叫人看見他們是好行為的基督徒。因為我們的主並沒有教訓我們說,“叫他們聽見你們滔滔講解聖經中的道理,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祂所說的乃是,“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自然祈禱、讀經、聚會、通達聖經中的要道,開口為主作見證,用真理教導人,都是基督徒人生中極重要而不可缺的事。但世上的人並不注意我們作這些事,他們所注意的就是我們的行為。在基督徒人生中的各方面和各樣事物中與別人最有影響的,就是基督徒的行為,與神的榮耀最有關係的,也就是基督徒的行為。 我們之所以要儆醒祈禱,用功讀經,殷勤聚會,追求聖經中的真理,也就是為要借着這些事使我們的人生更聖潔,更完全,更多得神的喜悅,更多榮耀神的名,更多使人得着我們的服事和助益。我們要為主作見證,領人歸主,用真理教導人,也必須有好行為隨着,才能使人受感動,使人接受我們所傳所講的。神看我們的心,人看我們的行為。我們不能把我們裡面的信心、愛心、忠誠、熱忱,拿出來給人看。我們所能給人看的只有我們的行為。當然我們若不先有裡面的信心、愛心、忠誠、熱忱,我們便總不會有真實的好行為,但如果我們沒有真實的好行為,我們不但不能表示出來我們裡面所有的信心、愛心、忠誠、熱忱,恐怕連我們裡面是否真有這些,也成為疑問了。 
說起來真令人嘆息。不用提那些像冰一般冷的基督徒,就連許多很熱心追求長進的基督徒又何嘗不是忽略了這一件極重要的事。如果你只看他們迫切禱告,用心讀經,殷勤聚會,或聽他們開口作見證,講聖經,你總會想他們一定很敬虔,很聖潔。但及至你與他們同處一些時候,你便看見他們也像一般人那樣虛偽說謊,貪財好利,嫉妒惱恨,利己損人,事父母不孝,待朋友不忠,見利就爭前,遇害則退後,與人交結同處總是戴假面,用手腕,弄私弊,徇情面。看他們禱告、讀經、聚會、作見證,你會以為他們像天使那樣高尚,但一看他們的行為,你便知道他們竟與那些屬魔鬼的人沒有什麼很大的區別。如果他們不那樣熱心祈禱、讀經、聚會、作見證,別人倒不太注意他們的行為。就是因為他們那樣熱心,別人對他們的期望就特別高了起來。他們若沒有特別高尚的行為,就會使神受更大的羞辱。經上論到猶太人曾有話說,“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羅二24)今日使神的名受了褻瀆的就是基督徒,尤其是那些在表面上顯得熱心的基督徒。 
今日大多數的基督徒那樣沒有好行為,與領導他們的人所給他們的教訓實在有很大的關係。本來他們在沒有信主以前,一向就深深地沉溺在罪惡中。到他們信主以後,雖然有了新的生命,但他們的肉體和肉體裡面的那些罪惡還都照常存在。在教會中負着領導責任的人時常給他們各方面實用的責備,教訓、提醒、勸勉,他們還不免在許多的事上軟弱跌倒,隨從肉體的私慾。如果再不給他們這樣的教導,那種結果還堪設想麼?自然教會的領袖應當將聖經中的各種要道講給信徒聽,藉以增加他們的信心,鼓勵他們的熱誠。但責備他們的過失,指引他們行義路,乃是一種最需要的事工。(有個別刪節,待續) 王明道(1900-1991)中國家庭教會領袖。本文選自《王明道文庫第3冊·靈食》第1章“埋葬舊人‧活出新樣",浸宣出版社出版。本刊已獲網絡播發王明道先生文章的授權。本文歡迎弟兄姊妹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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