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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聖經人物也沒有一味順服掌權者
聖經是一套書的集合,全部66卷書是由40位作者,歷時大約1600年,分頭獨立寫作而成的。但以理(Daniel)是40位聖經作者之一,這位先知寫作了舊約《但以理書》(Daniel)。這本書裡記錄了公元前六世紀左右發生的這麼一個事件:當時猶太人遭受了亡國的災難,很多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Nebuchadnezzar)造了一個金像,要求境內的人都要向金像"俯伏敬拜"。但是三個猶太人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Shadrach,Meshach,Abednego)不遵從掌權者的命令,拒絕向金像敬拜。他們不是普通的公民,他們是巴比倫國王任命的官員,負責"管理巴比倫省的事務",這說明他們基本上認同當時的政權。這三個人不順服掌權者的原因,恰恰是來自他們對聖經教導的認同,即十誡里的不可敬拜偶像。如果他們不順服掌權者的行為不合聖經,上帝應該不會通過施行神跡來拯救他們。但結果是,"這三個人都被捆着落在烈火的窯中",而且"那抬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人都被火焰燒死",可是這三個人卻毫髮無損。聖經把這歸結為上帝的大能。(《但以理書》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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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想吧,
法律要他們俯伏敬拜金像,否則下到火窯。
他們選擇不敬拜偶像(為了堅守真理),在你看來他們不順服掌權,
再往下想,
結果他們真的被放到火窯里,他們並沒有反抗,反而願意接受制裁,
等於他們服從法律,不是嗎?如果沒有順服掌權者,怎麼又被下放火窯呢?
如此,你不能說他們沒有一味順服掌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