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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斑主,關於權力
送交者: 無為 2006年09月30日09:52:4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神說要順從權柄,而且人要互相順從。

要人們不要去爭吵不休,作溫和的人,只有內心憂傷痛悔
才可能徹底溫和,心如柔水。很多人需要神不斷的對他/她
下手,讓他傷心,他才可能變得憂傷痛悔。但有的人沒有
神的信心,只能越加憤怒,直到徹底粉碎。

世界上的萬事萬物都是出自神,包括地上的國,意志力強大人,
民族,等等,都是出自神的手,如同一個機器的許多零件,
互相效力/合作,以完成神的靈魂拯救計劃。

但這並不是說,這世上所有的國/民/人,都是蒙揀選的,
許多人只能算是神的工具,他們的目的完全在這地上,結局
也就在這地上。而神的選民目的不在這地上,我們要學
主耶穌的樣子,學他的心思意念,豐富自己內心的靈魂。

當你們回頭仔細看看聖經,這地上的權柄,也就是人潮湧向
的高山,人心所依靠的高傲的諸峰,他們是oppressor的形象,
他們的標準是物質的法律/人情/人慾,不是真正的神的話,
即使有的開始有依靠神的願望,到現在也是謬以千里了,
“IN GOD WE TRUST” 已經被放在腦後了,充滿其中的都是
自私自利的人慾,必然是不得救的!

出於一個傳道人的心思,我不能不把神的亮光照出來,否則
責任在我,照出來之後別人聽不聽在神/別人,絕對沒有要
攻擊的意思,只是希望大家在靈里有更大的生命的希望。
神的光照在黑暗處,人內心的黑暗就無從躲藏,大家的眼睛
都能看見,見證。你給一齊刪了,豈不是遮掩了一些很重要
黑暗麼?問題只有暴露出來,照亮了,大家才能看到。

但是你要是和空虛的黑暗正面衝突,也就是如同地上法律一樣
珍對人而不是針對事,也就是你自己的高傲的高山了,
如同這地上的國,反倒讓黑暗顯得“公義”,為什麼要把自己
描成“oppressor”的形象? 對自己的靈魂真是壞極了,我們
基督徒不是要讓 神打頭陣麼?我們只要齊心一致,高聲吶喊,
神的話就會如同7倍的陽光照亮大地。 物質上來講,我們在這
短暫的地上只能是受迫害者的形象:the oppressed.

我這話只說一遍,雖說不要顧及人的面子,但我還是要顧及
大家的感情,同時我也不想把自己描成一個“爭吵的婦人”。

神的話如水往低處(謙卑的心)流,高傲的人
心往高傲的列國跑。我們的好處不在這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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