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十六路打狗棒法[簡體版] |
| 送交者: 老叫化子 2006年10月10日20:19:4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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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heunrevealedfunction.wordpress.com/ 送交者: 解構函數 2006年9月28日19:52:54 於 [彩虹之約]http://www.bbsland.com 1. 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這位朋友不懂就謙卑地向神求免得褻瀆聖靈。 回 答: 寶血新用 由 normalman 於 2006年9月28日09:16:41: 2. 一基督徒你朋友的多次死的問題實質是基督徒背十字架成聖的過程。 >有個姐妹曾對我說 我們應該向著自己死, 可是完全地死又是那樣地難, 多少次以為自己死了, 後來被別人狠命地踢幾腳, 竟然又活了過來, 說明自己沒死透, 所以再死一次。突然發現我原來也是如此,這輩子在神面前不知道還要死幾次。 3. 因信稱義:基督徒“信”的真意有兩部分,生活的主和生命的救主。 回 答: 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洗的門徒,還沒有受聖靈?這樣的人得救了嗎? 由 思齊 於 2006年9月28日17:39:22: 口裡稱耶穌為主:指生活的主(愛主循主的教導);心裡相信神讓主復活了:指要耶穌做生命的救主(存天上的盼望)。徒8:9-24中的西門,從上下文很清楚知道,他的信和基督徒“信耶穌是主基督”不一回事。 4. 主的寶血之說是指這樣一個歷史事實: 回 答: 什麽寳血? 純粹就是個兒偶像。 由 Bach 於 2006年9月28日10:03:46: 道成肉身的主基督耶穌以他的死贖了基督徒的罪,從而基督徒有真正的自由、喜樂和愛神愛人的動機和力量。 >什麽寳血? 純粹就是個兒偶像。 回 答: 八歌過來看舊約里的人是怎麼認耶穌地: 由 雅億 於 2006年9月28日09:40:14: 耶穌的血和人的不同麽? 請證明。 肉體來説,耶穌和人並無不同。血就是血。搞什麽寳血理論是太無聊了。 5. 基督徒是不願意生活在罪中並樂於在世做光做鹽的永生神的選民。 6. “憐憫原是向審判夸勝”雅2:13。 回 答: 沒用,聖靈內住照樣犯罪。 由 Bach 於 2006年9月28日22:28:32: 聖靈內住和與主同行(基督與萬有相切)是同一件事,認識這點需要一定的屬靈分辨率。所以,當一基督徒軟弱時,他/她可能跌到。然而,主是信實的,又有豐富的憐憫,會扶他/她起來,繼續走十字架之路。 7. 確實是神的靈維持人的生命(創6:3)! 回 答: 不信基督的, 聖靈一樣內住 由 真源湛寂 於 2006年9月29日08:18:50: 但是,他們之間的差別是:對基督徒而言因為有耶穌基督做中保他/她們能聽清聖靈的教導,對非基督徒而言,他/她和神之間是巨大的黑暗,從而根本聽不到聖靈的聲音。 >不信督的, 聖靈一樣內住 只是,本人不知。 8. 任何毒物都有一個最低致死劑量。 回 答: 餑論是因為你把 真理當成 非白即黑。 嘿嘿 由 無為 於 2006年9月29日08:49:51: 所以,當你一個人討到了什麼“美味佳餚”一定要和其他叫化子分享:確實為美物,大家同樂,如是毒物,劑量低了也不會死。可16:18。約15:5-8。回教會去吧。 >餑(悖)論是因為你把 真理當成 非白即黑。 嘿嘿 回 答: 你理解不? 由 真源湛寂 於 2006年9月29日08:47:43: 9. 祖國是政客杜撰的一個“混雜迷人的偶像”, 回 答: 中國我為你祈禱 由 海蘭蘭 於 2006年10月01日11:28:23: 基督徒要以屬靈的眼光去查驗,遵循主的教導,去愛其中的人(特別要警惕貪戀其中的榮華富貴),設法讓他們認識那創造他們的天父神主耶穌基督,這樣就不會喪失做基督徒在世的生活目標:榮耀神並以神為樂。基督徒不論生活在什麼地方,既不會對抗政府,也不會被政客利用,只為主耶穌基督所用。阿們。 >中國我為你祈禱 中國, 10. 十字架上被卸下和埋葬了的自我 回 答: 不知道別的基督徒有沒有類似的經歷 由 十幾年的基督徒 於 2006年10月06日09:38:37: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太5:37。 被永生神得著,意味著要跟隨主耶穌來行走十字架的道路。這話是什麼意思呢?就是你的一生離不開十字架。十字架是什麼?死亡之樹!我們今生要背起十字架跟隨主是要讓我們的老我死亡,之後老我離開十字架被埋葬。你、那賢淑、乖巧的去教會敬拜主耶穌基督的是真實新生的族類。你們還沒有完全離開這個世界,主也沒有這樣求天父讓我們離開這個世界(因為基督徒必須在這個世界世代與神同工直到主基督再來)。那惡者會引誘你去看一些東西。如果你沒有犯罪行動,你所看到的是被埋葬的帶有原罪(傲、貪、淫)的老我;如果你不僅僅是看到了而且付出了行動,如和你的妻子、女兒一同去悖逆、貪婪、淫蕩,那麼你實際上沒有被完全釘死,如果你真是神的兒女,你又會被釘在十字架上。 神沒有讓基督徒離開這世界。所以,我們常常認為自己真的被釘死了是一種幻覺。神讓你產生這種幻覺是要你經歷他的大能、信實和憐憫。你不必被這一幻覺所嚇著和拌倒。 願神祝福你們全家,阿們。 >不知道別的基督徒有沒有類似的經歷 送交者: 十幾年的基督徒 2006年10月06日09:38:37 於 [彩虹之約]http://www.bbsland.com 我是一個受洗十幾年的基督徒,感謝主,全家生活很是平安喜樂。妻子很賢淑,女兒很乖巧。全家也堅持崇拜及教會生活。 按理說我應該很感恩的,但我近來卻總覺得有些缺陷,覺得人生缺乏一些讓人有激情的經歷。我知道燈紅酒綠是邪惡的,但看別人很是興奮,總想有些體驗。有時還覺得妻子過於正經不盪,女兒過於乖巧不精。 11. 每一位基督徒都SURE自己將來在天堂與主耶穌基督一同坐席。 回 答: Just one thing I hope you and all christians remember 由 gems 於 2006年10月09日14:20:40: “彼得轉過來,看見耶穌所愛的那門徒跟著,就是在晚飯的時候,靠著耶穌胸膛說“主啊,賣你的是誰”的那門徒。彼得看見他,就問耶穌說:“主啊,這人將來如何?”耶穌對他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你跟從我吧!”於是這話傳在弟兄中間,說那門徒不死;其實耶穌不是說他不死,乃是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 約翰福音21:20-23。 但是,基督徒常常遇到的一個巨大的誘惑是:要“與神同等”而“非與神同工”。人的有限性決定了他SURE的,在無限的神那裡卻未必SURE。顯然,BACH、閃都在這種試探之中。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羅馬書10:9 >Just one thing I hope you and all christians remember 回 答: 為什麼非要把AMISH孩子拉入天堂呢? 由 hebai 於 2006年10月09日13:17:43: Nobody on earth (not even the Pope) can tell if anyone is in heaven for sure. 12. 心裡不信神讓耶穌復活的人不認識神。 回 答: 耶穌在她身上復活了。 由 Bach 於 2006年10月10日00:33:07: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翰福音17:3。 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心裡不信神讓耶穌復活的人不認識神,也不會口裡稱耶穌為主,因為任何行為是有一定的動機為基礎的。以“三立”為根本動機的人,實在不如以身體的快樂為第一原則的人,他們在未來的新天新地都沒有份。 >耶穌在她身上復活了。 回 答: zt: 六旬老太道口勇救三女童 捨己救人英勇獻身 由 mean 於 2006年10月09日20:15:50: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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