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手篇
(1)星期天參加教堂禮拜的人,心裡卻暗暗地向上帝懷怨,直到有一天爆發。
(2)有妻室的人,仍然心懷鬼胎。
(3)為失去的小孩而遷怒上帝,以為上帝是個差勁的父親。說穿了,是對上帝的更好安排不信任也不放心。
(4)喜愛自己的孩子,卻可以無故仇殺別人的孩子。
(5)一個禱告的妻子,不見得有一個愛神的丈夫。妻子禱告上帝的那個時刻,丈夫在殺人。
(6)兇手最後的一絲夾雜殘酷的憐憫,是在開槍前讓孩子們向上帝祈禱。
(7)兇手生前的口頭信仰與洗禮到底算不算,恐怕只有末日審判時才最後揭曉。永生永死大問題,人們都似乎喜歡提前知道答案,雖然不都喜歡按照上帝的心意來生活,甚至沒頭沒腦地朝地獄迅跑。
女童篇
(1)面對槍口可以直問兇手為何行兇,是一種勇氣。
(2)面對槍口表示願意先死,是一種捨己救人的勇敢與聖愛。
(3)一個十三歲女孩如此的勇敢與聖愛完全勝過一個年高德劭的人。
(4)她活的短暫一生,勝過許多吃喝上帝的美善卻繼續作行屍走肉雖活猶死的罪人。
(5)一個十一歲的妹妹願意效仿姐姐的犧牲精神,同樣感人肺腑,震盪靈魂。
(6)在禱告時中彈倒下,槍聲化成送行的禮炮。
(7)失去了不能保留的地上帳篷,得到了不能失去的永恆天家,套用50年前遇害於奧卡人的五位年輕宣教士之一Jim Elliot的名言與邏輯,那些年幼的信仰者絕對不是傻子。
AMISH社區篇
(1)與現代生活方式形同隔絕的社區,可以最接近天堂。
(2)哀痛才剛剛開始,赦免的口信就傳遞給死去的兇手及其活着的家人。這是耶穌的表率,是耶穌真門徒的舉動。
(3)在自己的哀痛中,能夠想到兇手家人哀痛,是何等悲天憫人的愛憐!
(4)兇手不顧自家的後路撒手開溜,而受害的社區卻願意幫助兇手家人孩子的日後需要。這是極至的利他主義,是聖愛的彰顯。
(5)願意讓兇手家人前來弔唁被兇手殺害的孩童的遺體,這又是何等寬廣的胸懷!
(6)十天內摧毀血案現場的社區,願意選擇赦免中的忘記。而不信上帝的人,繼續論斷上帝測不透的作為與智慧。
(7)在一個恐怖與反恐極端對立的新世紀,AMISH血案提供了最新的選擇。聽不聽,咎由自取。
(2006/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