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T基督徒與政治 by陳佐人牧師 |
| 送交者: joyking 2006年10月17日16:37:2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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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佐人牧師 經文︰羅馬書13:1-7 www.stephenchanweb.org 引言︰面對還有兩天的美國總統大選(11月7日), 基督徒應該有什麼政治立場? 基督徒的政治立場就是沒有政治立場。 首先這不代表基督徒是騎牆派或對社會民生不聞不問, 相反而言, 正正因為基督徒關心社會, 承擔國族, 所以基督徒沒有一套指定的政治立場。因為基督徒心所系的乃是整個民族與國家。 其次, 基督徒的政治立場就是沒有政治立場, 因為基督徒沒有政黨立場。譬如基督徒本於聖經的立場會支持國家民主公義的發展, 但是這不代表基督徒一定要投身某一派的民主運動。基督徒的政治立場就是沒有政黨立場, 因為真正的政治乃是“眾人之事”, 而非某一黨派之事。 第三, 基督徒沒有政治立場, 因為教會沒有政治立場。教會必須要關心政治, 因為政治乃是“眾人之事”,而我們要在其中作鹽作光,見證上帝之公義與仁愛。教會也必須要論政, 因為透過評論社會與政治事件, 我們可以申明聖經之真理立場。但是教會卻不會投身政治運動, 特別是教會不會指令教會成員採取劃一之政治立場。 為什麼基督徒的政治立場就是沒有政治立場? 歸根究底, 這是因為聖經沒有啟示一種單元化的政治立場。“在上有權柄的, 人人當順服他, 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 (Let every person be subject to 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for there is no authority except from God. NIV)。此段經文常與《使徒行傳》5:29並列來讀:“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 順從神, 不順從人, 是應當的”(We must obey God rather than any human authority. NRSV)。 由此產生了一種全面的聖經神學, 避免了斷章取義的片面式讀經。由此觀之, 一套全面的基督教政治神學必須要建基於多方面之聖經經文, 亦因此顯明聖經中論及政治之經文之多元性。 主耶穌一方面極力抗拒猶太人要立他為王的政治化運動, 另一方面耶穌在面對執政者時, 卻表現出威武不能移的氣魄, 他對彼拉多說, “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 你就毫無權柄辨我”(約19:11), 耶穌甚至更直接對掌權者提出批評, 稱希律王為“狐狸”(路13:32)。 總的來說, 聖經作為上帝的啟示, 是一種系統性但非系統化之啟示, 故此我們不能按字面的意義, 直接將經節應用於時事政局之上。正如莫扎特之音樂或莫奈之印象派油畫, 均需要後世學者來作系統化之解釋, 同樣聖經作為本真之啟示, 亦需要我們加以系統化之整理, 才能應用於現世之政局之中, 因此斷章取義地將聖經關聯於政治新聞是最危險之事。從此種整合性之角度來分析羅馬書13, 我們可得出基督徒三項面對政治之原則。 1. 對政權的順從(Submission): 首先, 因着基督徒沒有特定的政治立場, 所以基督徒可以順服任何的執政者, 因此新約聖經累次強調要順服掌權者, 羅馬書13章不是唯一論及順服掌權者的經文, 同樣的教訓亦出現於彼得前書: “你們為主的緣故, 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 或是在上的君王, 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 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 可以堵住那胡塗無知人的口. 你們雖是自由的, 卻不可借着自由遮蓋惡毒, 總要作神的僕人, 務要尊敬眾人, 親愛教中的弟兄, 敬畏神, 尊敬君王”(2:13-17, 另參提多書3)。 為什麼基督徒可以順服掌權者? 羅馬書在此強調“因為他是神的用人, 是與你有益的”(v.4a), “他是神的用人, 是伸冤的, 刑罰那作惡的”(v.4b), “因他們是神的差役, 常常特管這事”(v.6)。“用人”一詞原文是“執事”(diakonoi), 反之, 使徒保羅常自稱為“僕人”的原文則是“奴僕”(slave)。用人只是與主人保持個別工作的關係, 但奴僕或奴隸則是完全屬於主人, 用人只是在工作時間聽從主人, 但奴隸不論是工作或休息時間, 都要完全服從主人。由此觀之, 本段經文描述掌權者為"用人", 表明他們只是在特定的歷史事件上為上帝的僕人, 但他們不是完全屬於上帝, 更不能代表上帝的權柄。故此本段經文產生了一種獨特的相對化含意: 經文愈強調要順服掌權者, 便愈將掌權者的權柄加以相對化。掌權者只是上帝的臨時工人, 甚至不是完全屬於上帝的奴僕, 故此他們沒有絕對的權柄, 亦因此基督徒可以順服掌權者。 2. 對政權的批判(Critique): 因着執政者是上帝的用人, 故此基督徒要順服掌權者, 同樣因着執政者是上帝的用人, 故此基督徒要批判政權, 而批判的準則是上帝絕對的權柄。羅馬書13章一方面肯定執政者的權柄, 另一方面又將地上的權柄加以相對化。因此基督徒應該以上帝的權柄與真理, 來批判地上的權柄。當基督徒按着上帝真理的亮光來論政時, 便產生了基督徒的政治觀。基督徒應該特別注意這些歷世歷代基於聖經真理的政治觀, 其中的代表者之一為林肯所說, 政府乃是由人民組成(by the people), 屬於人民(of the people), 為人民服務(for the people)之政府。林肯之言清楚界定了政府的基礎, 來源與目的。另外林肯亦指出“the best governement is the government that governs the least”。由此亦限定了政府的權柄, 以免政府過份干預個別公民的生活。基督徒一方面不需劃一地投身政黨, 但另一方面基督徒應積極議政, 論政, 評論政黨的政綱, 藉此表達聖經的原則, 正如昔日的希伯來先知, 如先知阿摩司與彌迦, 以上帝僕人的身份, 評論朝政, 見證上帝的公義。 3. 對政權的改革(Subversion): 最後, 基督徒不單要順服政權, 評論政事, 更要影響政治, 改革社會。羅馬書13章說要“在上有權柄的, 人人當順服他, 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 但是若果基督徒要順服現任的政權, 那基督徒是否也應順服未來的政權,? 包括以革命推翻舊政權的新政權? 由此觀之,羅馬書13章是極具“顛覆性”的經文。一方面強調要順服掌權者, 另一方面, 又將所有的權柄澈底相對化。從此“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 由此產生了改革社會, 經濟與政治的力量。但是基督徒應如何改革社會? 聖經又有何根據? 最佳的例子便是使徒保羅, 保羅身為羅馬帝國公民, 目睹當時候的社會頹風與奴隸制度。保羅沒有揭竿起義, 廢除奴隸制度。在《腓利門書》中, 保羅吩咐同工腓利門, 重新接納那逃跑的阿尼西母。 他道, “不再是奴僕, 乃是高過奴僕, 是親愛的兄弟, 在我實在是如此, 何況在你呢, 這也不拘是按肉體說, 是按主說”(v.16, 另參歌羅西書3:22-24)。羅馬帝國的消亡與奴隸制度的瓦解, 可以說是始於保羅的這一番話。上帝的真道是最大能的兵器, 能消毀一切的極權與霸權。所以基督徒不是以政治為中心, 乃是以上帝的話為中心。我們必需本於上帝之道來過我們的生活, 更需本於上帝之道來關心政治, 藉此在今生作上帝真理的見證人。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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