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個罪人,可她愛耶穌。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裡坐席,就拿着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穌的背後,挨着他的腳哭。眼淚濕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他的腳,把香膏抹上。請耶穌的法利賽人看見這事,心裡不以為然,因為他知道這女人是個罪人。然而,耶穌對他說:“你看見這女人嗎?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但這女人用眼淚濕了我的腳,用頭髮擦乾;你沒有與我親嘴,但這女人從我進來的時候就不住地用嘴親我的腳。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於是對那女人說:“你的罪赦免了。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聖經》路加福音7章36-50節)
耶穌是怎樣的一個人呢?他是上帝的獨生愛子,他與父同在。因人類始祖亞當、夏娃受了古蛇的蠱惑,悖逆神的誡命偷食禁果,從此罪入了人心,罪的工價乃是死,人無法逃脫死亡的咒詛。聖潔公義的神愛世人,為從罪中,從死亡中拯救世人,他制定了完美的救贖計劃,差譴獨生子耶穌來到世間,擔當全人類的一切罪責,並以潔白無暇之神子身份,受難於十字架,三天后勝過死亡復活。凡信耶穌的,罪得赦免,不致定死,反得永生,其名字被記錄在天上的生命冊,人雖死了,但在末日必與基督同享復活的榮耀。不信的,其生前所犯的一切罪都記載在天上的案卷,在末日大審判中,死了的人都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在那裡,火是不滅的,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聖經》啟示錄20章12-15節)。那時那日,沒有一樣不被顯明出來。人雖自作聰明可以騙人,卻絕不可能欺騙無處不在、無所不知的神,也絕逃脫不了公義的審判。
所以,耶穌是彌賽亞,是全人類的救主。他聖潔高貴,和天父同享高天之上的尊榮。他能將水變成酒,用五個餅、兩條魚,讓五千人吃飽,他有大能力,平靜風和浪,他有權柄,叫死人復活,讓瞎眼得看見,讓瘸子得行走,讓長大麻風的得潔淨,他掌管萬有,無所欠缺。他愛人,時常為人的痛苦憂傷流淚;他愛人,服侍人,甚至為門徒洗腳;他愛人,不惜犧牲自己,把自己當作最完美的祭獻上,用十字架上的寶血潔淨世人的污穢,贖回了世人的生命。他的愛,長闊高深,馨竹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