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點兒沒被我老逗兒笑死,老公說,
要嗎,你很有錢,有錢到你老婆都不知道,你作主,私自把錢借給女同學.你們銀行帳戶少了五千刀,你老婆都看不出來數目差額.完全不知此事兒.
要嗎,你不是很有錢,你擅自作主,把錢借給女同學,你老婆一看帳戶,肯定要死追活追,問錢那兒去了,這下你也完了,沒經她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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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讓你老婆知道好,讓她跟你一起做決定,免得引起誤會,既然,朋友有困難,
如果她還沒信主,可能也是傳福音的好機會,除非你老婆不信主,那就更加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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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我借錢給別人的經歷.
一九八九年,那時還沒結婚,錢當然是我自己管,有一天,一位北大化學系跟我那時
同讀一研究所,剛來美國,說實話,對國內來的同胞,還在摸索認識中,她開口借錢,
為的是幫助她弟弟出國,那時,還不懂得如何借錢給人,對她認識不清,後來才知道,
原來國內來的同學,借錢,借來借去是很平常的事,當時,沒借給她,事後,有點譴責自己,話說回來,她能力超人,後來轉到史丹佛念商學,我看她,現在肯定比讀化學還賺錢.
再一次,是結婚後,我們的帳戶是共用的,有一個國內來的小女生,開口向我借錢,
也都是為着幫助她姐姐的學習,我就跟老公商量,沒有疑惑,就把錢借出去了,大概是三千美元,她也相當守信,在她能力可行時,又慢慢的還給我們.這也是一種學習的工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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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們能力可以,禱告沒問題,就借給人吧.
如果,心裡做難,就推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