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是向人說話的神,他給人的旨意是清楚的。
申命記29:29說:“奧秘的事,是屬於耶和華我們的 神的,只有顯露的事,是永遠屬於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這句話對新約的信徒的一個implication是:神已經說話 (顯露) ,神已經透過整本聖經,也透過耶穌基督的靈向我們說話。在聖經中所啟示的,已足夠作我們生活與信仰的原則。只要我們按照聖經的原則去做,就是行在神的旨意當中。
哪些是未顯露的事呢?就是那些未來的事,
神已經將大方向、總原則指示我們,
新約的信徒有屬靈的內住,不像舊約的子民,還很稚嫩,每一步都需要神的指示。
我們不清楚神的旨意,往往是因為我們有自己的agenda , 當我們帶著自己的agenda來問神的旨意時,我們往往就看不到神的旨意 (例如,福音書中記載的猶太文士、法利賽人就看不到神已經使耶穌基督成為彌賽亞的旨意)。
我覺得新約的子民已經蒙受更大的恩典 (耶穌基督已經差他的靈住在我們裡面),就沒有必要再像舊約的子民一樣,每一步都要“聽到神明確的聲音”才行動 (舊約最後一次“搖簽”是在使徒行傳選第12門徒來替代猶大時,這不再是新約子民探求神的旨意的方式了)。
新約的子民應該在平日認真研究聖經 (這就是我們明白神的旨意最直接的方式,也是無可取代的方式),認識聖經已經啟示的總原則,讓聖靈更新而變化我們的“心意 (感情與思想)” (羅12:1-2),一切以榮耀神、榮耀基督、愛神、愛人為心,恰當地運用神給我們的理性,用愛主愛人的熾烈情感來行事為人、作判斷、作人生的決擇,那麼,即使我們所作的決定不是在“清楚”聽到“神的聲音”的狀況下所作的,我們仍然可以說,我們是行在神的旨意中。
就大膽地帶着神已經應許的膽量向前走,遇到困難,隨時儆醒禱告,隨時省察,隨時作應對,也隨時學習神在困難中要給我們的功課,使自己的性格更加成熟,可以面對一切的危難與困苦。我覺得這就是這個世代的人領會神的旨意的方式。
神沒有答應我們事事都會“成功”,神要我們的是事事都能“榮耀他” (林前10:31)。在做決定時,如果我們都以哪個選擇最能榮耀神為目標 (還是要省察自己最深層的動機),我覺得我們偏離神的旨意的可能就會減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