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林多前書16章:
關於捐獻給聖徒的事,從前我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教會,你們也要照着去行。
每逢七日的第一日,你們各人要按着自己的收入抽一些出來留着,免得我來的時候才現湊。
所以關於捐獻,
是規律性(比如每7天一天),
是有計劃計劃(收入的比例),
是樂意。
2Co 9:7
******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
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 神所喜愛的。
Exo 25:2 你告訴以色列人當為我送禮物來、凡甘心樂意的、你們就可以收下歸我。
Exo 35:5 你們中間要拿禮物獻給耶和華、凡樂意獻的、可以拿耶和華的禮物來、就是金銀銅、
Exo 35:22 凡心裡樂意獻禮物的、連男帶女、各將金器、就是胸前針、耳環、〔或作鼻環〕打印的戒指、和手釧、帶來獻給耶和華。
1Ch 29:9 因這些人誠心樂意獻給耶和華、百姓就歡喜、大衛王也大大歡喜。
2Co 9:5 因此、我想不得不求那幾位弟兄、先到你們那裡去、把從前所應許的捐資、預備妥當、就顯出你們所捐的、是出於樂意、不是出於勉強.
那麼動機呢?
1)因為神這麼要求的,不做怕是要被罰地
2)我給了,神會給更多還我,比投資還保險呢
3)別人看着呢
4)牧師報告那麼窮了,不給太不象話拉
5)---
樂意的動機和以上動機重疊嗎?和以上動機排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