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心聲
關於「患難」、「鐵杖」和「晨星」
楊愛程(真理報加西版2007年2月號)
編者按:
本欄目是編者和讀者互相對話的窗口,我們會儘可能回答讀者所提出的問題,包括信仰上、生活上、事奉上以及有關本報各欄目的內容等方面的問題。我們常常收到讀者來信,可惜很多來信沒有署名和通訊資料,我們的政策是不對匿名信函作出回-應,所以敬請讀者諸君下次來信時不要忘記署名並提供通訊地址、電話或電郵。若在公開回-應中不想用真名的,也請提供中文筆名。
以下是宋微姊妹的問題:
啟2:10中「受患難10日」如何解? 啟2:26:如何制服列國?27中「鐵杖」何意?28中「晨星」指誰? 啟3:17中「赤身」、「悔改」指什麼?
主再來時也叫不信主的已死者復活受審判嗎?否則刺祂的人怎麼也會看見主呢?
答: 「受患難10日」的意思是:迫害雖然激烈,但為期較短。迫害有限定的開始和結束的時刻,並且神會持續控制一切。迫害從撒但而來,並非來自神。魔鬼撒但要把信徒關進監牢,甚至殺害他們。但信徒不用畏懼,因為死亡只會使他們得到生命的冠冕。撒但可以傷害他們的身體,但不能傷害他們的靈魂。「受患難」是上帝給屬祂的教會(啟示錄第二章這裡指士每拿教會)必須要學習的功課,好叫屬祂的子民經歷試煉,恆久忍耐,至死忠心。如此才可得着上帝所賜的「那生命的冠冕」。
啟2:26-28說:「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他必用鐵杖轄管(轄管:原文作牧)他們,將他們如同窯戶的瓦器打得粉碎,像我從我父領受的權柄一樣。我又要把晨星賜給他。」
這裡說那些「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到時候要和基督一同掌王權,「制伏列國」,並用「鐵杖轄管他們」。如何制服列國呢?必定要經歷一場惡戰,但是有上帝所賜的權柄和超然能力,並有耶穌基督親自作統帥,那些不肯降服的黑暗勢力必定會「如同窯戶的瓦器」被打得粉碎。第27節中的「鐵杖」就是上帝所賜權柄的象徵,而第28節中的「晨星」指的就是主耶穌基督。
啟3:17中「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都是指不認識天父上帝,不接受主耶穌救恩的人在靈性上的狀況,他們物質上或許很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在靈性上卻如同赤身露體、無家可歸的瞎子。「悔改」就是接受主耶穌作救主和生命之主,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脫離那樣的可憐光景。
按我的理解,主再來時暫時還不會叫不信主的已死者復活受審判(請參閱啟示錄20:5),但在「仟僖年」結束之後,上帝必定會叫所有的死人都復活過來,接受基督在「白色大寶座」上的審判(啟示錄 20:11),那時那些刺祂的人也必會看見主,並要為他們所犯的一切罪行作出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