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rd’s Day 6 解說 |
| 送交者: 誠之 2007年02月09日10:46:3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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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A Study Guide Lord’s Day 6 解說 我們在前面的段落看到,唯一能提供我們需要的救主必須同時是人,也同時是神。在這個段落中,這個偉大的真理會更加清楚地被說明。此外,其它很重要部份也更加清晰了,那就是關於基督的教義──一個位格(person)、兩個本質(natures)──真的是新約和舊約聖經教導的核心。 讓我們從起初(《創世記》)開始看。在蛇誘惑亞當和夏娃之後,他們屈服在誘惑之下,神對蛇說了這段預言的話(因為蛇不是代表他自己說話,而是撒但的工具,因此,這些話是透過蛇對撒但說的):“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3:15)。很顯然地,這段話沒有告訴我們的始祖他們想知道的一切。但是它的確告訴他們,他們需要知道的最重要的一些事。其中一件,是神自己會使蛇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彼此為仇。另外一件很清楚的,是神心目中的“後裔”(seed)是一個人──一個男人──一個有能力對撒但造成嚴重的傷害,而撒但無法對他造成同等傷害的男人。這清楚地預告了這樣的一位救主,他必須同時是人(作為女人的後裔),但又同時超越人(比撒但的能力更強)。很清楚地,有一個人將結合這兩種特質,這個人會摧毀撒但的工作。 這個同樣基礎的觀念,透過舊約聖經其他的部份,逐漸展開,越來越完整。例如,我們可以在大衛(神為祂的約民所立的王)的詩篇中看到。神曾應許大衛:“你壽數滿足、與你列祖同睡的時候,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我也必堅定他的國。他必為我的名建造殿宇;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撒上7:12-13)在一些詩篇中,大衛談到神對他所做的這個偉大的應許。例如,在詩篇110篇,大衛寫到:“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第一節)。在這個陳述中,大衛說神曾應許這個卓越的後裔,會在未來掌權。有趣的是,大衛在這段陳述中,稱呼他自己的兒子(或根據希伯來的諺語,他自己的後裔)是“主”(Lord)!這在任何情況下都是非常罕見的。通常都是後代把榮耀歸給祖先,大衛為什麼會把榮耀歸給他的後裔,稱他是主呢?這正是耶穌同樣對猶太人所發出的質疑。耶穌在引用這節經文後,繼續問他們:“大衛既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太》22:45)問題的答案當然是耶穌是大衛的後裔,這是他做為人的本質。但是,與此同時,他高於大衛,因為他同時是神。我們在舊約中已經看到這兩個元素是同時並列的:將會有一位偉大的救贖主,彌賽亞,但是他同時是神也是人。有時候,舊約的作者說到耶穌的時候,是強調祂會是人的本質,其他時候則強調祂神的本質。但是整本舊約所教導的主線,前後一致地表明,將會有一位偉大的救主,同時是人,也同時是神。 在人墮落之後,很明顯的是上帝親自為罪人舉行了第一次的獻祭。這是隱含在《創世記》3:21的意思:“耶和華 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從那時候開始,敬虔的人就需要透過動物的犧牲來到上帝的面前。例如,在《創世記》第四章,我們讀到亞當的兩個兒子,該隱和亞伯。上帝“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創》4:4-5)因此,我們有足夠的理由這樣說,因為其他經文也說:“亞伯因着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來》11:4)。更美的原因是因為亞伯所獻的,是是活生生的動物──無罪的祭牲──所呈獻的是死亡所流的血。這點是很重要的,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神不接受該隱沒有血的供物,而接受了亞伯的血的供物這個事實,證明沒有人不靠替他而死的替代物而能得到拯救。 在舊約其餘的部份,我們會看到這個觀念逐漸地加深。例如,在摩西的律法──之後出現的──中,有一整個系列詳列獻祭的要求,是神用來接納其子民的。但是為什麼會這麼繁複?可能有數個理由。但是,最主要的理由是要讓人清楚,要為罪償付的代價是很高的。事實上,這個代價高到一個地步,甚至高品質的血──無罪祭牲的血──也不夠。這就是為什麼受默示的先知以賽亞最後所寫的,是用這些動物的獻祭來提到這位將要到來的彌賽亞(《賽》53章)。上帝以這種方式向我們清楚地說明,真的──最後的──罪的補贖(atonement)要靠女人的那個後裔!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耶和華卻定意(或作: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或作:他獻本身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在舊約中已經很清楚,動物的獻祭本身,是不足以補贖人類的罪的,必須要有比這個更好的,必須是一個神/人的救主所獻的祭。新約告訴我們上帝如何借着差派這樣的一位救贖主,成全了這個偉大的應許。當這個完全且最後的獻祭在耶穌基督這個人和祂的工作完成的時候,上帝的子民終於可以獲得真正的自由──與上帝永遠地和好。因為,正如上帝告訴我們的,“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是的,“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10:10,14) 研習題 討論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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