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妻子順服丈夫,不能以丈夫是不是順服神為條件。
彼得前書3:1-7說得很清楚。(見下)
當然,這不是說“無條件”順服丈夫,而是要有智慧,“以聖潔為裝飾”,整體地來說,順服丈夫。那麼,有一天,也許不信的丈夫會受感動。即使丈夫一直沒有受感動,信徒也仰望神的恩典,過每天的生活,在那日蒙基督的稱讚。
可以討論的是哪些具體情況下“不應該”順服?
但是,妻子整體的角色是要讓丈夫作“頭”---即使是不信的丈夫。
對不信的丈夫,或者屬靈上還不如妻子成熟的丈夫,妻子要想方設法幫助他認識神,更敬畏神,幫助他靈命的成長,讓他真的成為家庭中屬靈的頭。
但是,在沒有達到這個目標之前,不可以以此為理由,不把他當頭,自己當起頭來。這就不合乎聖經對婚姻的要求了。
另外,最近學習到,婚姻是模仿基督對教會的關係而設立的 (注意,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不是模仿地上男女婚姻而設立的;相反地,人在地上的婚姻是模仿基督與教會的關係而設立的。)值得我們在考慮家庭婚姻的問題時一些參考。
妻子與丈夫
1 照樣,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好使不信道的丈夫受到感動,不是因着你們的言語,而是因着你們的生活,
2 因為他們看見了你們敬畏和純潔的生活。
3 不要單注重外表的裝飾,就如鬈頭髮、戴金飾、穿華麗衣服;
4 卻要在裡面存着溫柔安靜的心靈,作不能毀壞的裝飾,這在 神面前是極寶貴的。
5 因為古時仰望 神的聖潔婦女,正是這樣裝飾自己,順服丈夫,
6 像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一樣;你們若行善,不怕任何恐嚇,就是撒拉的女兒了。
7 照樣,你們作丈夫的,也要合情合理的與妻子同住。要體諒她比你軟弱,要尊敬她,因為她是和你一同承受生命的恩典的。這樣,就使你們的禱告不受攔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