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T【靈恩運動- 神跡奇事】 |
| 送交者: 誠之 2007年05月23日23:03:0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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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恩運動- 神跡奇事】
雖然這短句通常是指非常的現象,但其核心意思卻不必然是指自然律被停止或破壞,而是指上帝介入人類歷史;其要點不是叫人目瞪口呆,像看魔術一樣,而是 因上帝介入而知道要作出適當的反應。故「神跡奇事」是一個指路標(參神學代模,Models of Theology),提示人不要注意神跡本身,乃要注意神跡所遙指的事實:上帝已介入我們的時空行事。這是新約神學最突破的思想。 在這意義之下,我們才能欣賞初期基督徒最關心的是什麼:乃是怎樣把每一經驗都放在基督論的範圍下解釋,因此他們認為最大的「神跡奇事」,就是耶穌的 生、死與復活。要緊的不是此等事件是不是神奇古怪,只是它們全在先知預言之內,因此就是神給人的記號,表明祂已介入人中間工作,與人同在(Mundle, 同上,p. 627)。 根據這種神學思想的啟示,我們才能分開基督事件與魔術表演的不同:後者令人好奇又驚訝,前者則根植於神整體的救贖計畫,藉先知曉諭出來,由耶穌達到最高的成就;因此它既具有信仰的啟示作用,亦為神跡界定了意義。 「神跡奇事」在近代是指第三波靈恩運動(Charismatic Movement, the Third Wave of)。事緣1982年冬,魏格納(C. Peter Wagner)在富勒世界宣教學院邀請溫約翰教一科神跡奇事與教會增長的關係課程,名稱叫做「神跡奇事與教會增長」,編號是MC510;它立刻成為富勒神 學院最受歡迎亦最受爭議的課程(C. P. Wagner, Signs and Wonders Today, Calif., 1989,導論),有人亦以此視為第三波的啟端,故第三波在早期又稱作「神跡奇事運動」。 此運動的領袖溫約翰(Wimber)認為,傳統布道方式沒有倚靠「聖靈恩賜的幫助」進行,因此不能令人信服福音,他稱這種事事早作準備的傳福音方法為 「程式布道」(programmed evangelism);第三波則充分使用聖靈恩賜,這些恩賜就是「神跡奇事」,故他稱之為「權能布道」(Power Evangelism),認為只有透過神跡奇事才能使現代人信服福音。此等神跡奇事包括醫病(Healing)、趕鬼(參驅魔袪鬼,Exorcism)和 說預言。 這種高舉神跡的做法有幾個地方是要小心的。 1. 使人得救的神跡是耶穌的生、死與復活,不是外教人亦能行的醫病趕鬼,因為前者有清楚的指涉對象,那就是神藉先知曉諭給人,又由耶穌成就的救贖;後者卻沒有這種指涉對象,它可以解釋是神大能的明證,亦可以解釋為被治癒者積了「陰德」的結果。 2. 耶穌一生行了許多醫病、趕鬼、說預言的事,卻沒有為祂帶來幾個真的跟隨者,可見此等「神跡奇事」的傳福音能力,非如第三波人士所宣稱的那麼大。相反地,使徒建立教會是靠傳講基督事件的福音(內容見林前十五3~4),不是醫病、趕鬼和說預言。 3. 保羅寫的書信是以介紹自己的身分為始,他沒有一次在信首介紹自己是來行神跡奇事(雖然他在這方面比其他人行的更多),反不斷強調自己是特派傳上帝之福音的(如:羅一1;加一4;多一3),故第三波人士實不宜輕看以道為本的傳福音方法。 4. 早 期教會在最初的時候,不是因行神跡得以建立及擴展,乃因為他們所傳的福音;再者,使教會「經歷這一切還能站立得住的」,非神跡奇事,乃是使徒所傳的福音信 息。頭三世紀教父竭力從事的釋經、神學、護教和勸勉工作(亦是第三波人士視之為惟理的工作),正是令教會能抵禦從政治、宗教、哲學,及經濟等迫害的因素 (參楊牧谷着,《基督書簡》,校園,1990)。教會歷史沒有同樣的證據指出,神跡奇事可以成就同樣的事情。 福音信息與神跡奇事,是雞與雞蛋的關係,舍福音信息來取神跡奇事,是名符其實的殺雞取卵。 http://www.christianstudy.com/data/theology/charismatic_movement_signs_and_wonder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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