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罪人 |
送交者: 誠之 2007年06月17日23:31:2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所有的罪人這句話已經帶著你對聖經的詮釋。 聖經詮釋的一個原則是:解釋任何一個句子,都必須在一個段落中進行;而任何一個段落都必須在整章、整卷、整本聖經為背景下進行。 也就是說,聖經是神默示的,是前後一致的,不會矛盾的整體, 當我們研讀聖經,就會看出,聖經作者本身,是運用了許多文學手法,而誇張法是其中只一。
q 這就是一中日常非常常用的慣用語,從文學理論的角度來看,是一種誇張法。 聖經中也有一些地方是運用了這些非常常見的誇張的修辭法,也是希伯來文非常常見的手法,例如: “耶穌在《路加福音》14:26吩咐人要“恨”自己的父母(參考《馬太福音》10:37)。” 接著,這本書提到: “全”(all)和“每一個” (every)也經常是一種誇張法:根據《馬太福音》3:5,“全”猶太地和附近一帶的人,都出去看約翰,受了洗。很清楚地,這不是說每一個在猶太地的人 都受洗了(見第七節,至少法利賽人沒有受洗)。 所以,all 在聖經中的確有可能是一種誇張手法。 但是,具體到每一段經文, q 請看這段經文: 亞當與基督的比較 (這個“全人類”, all men, 根據羅馬書的上下文,是指人類所有的成員,每一個人。) 13 沒有律法以前,罪已經在世界上了;不過,沒有律法的時候,罪也不算罪。 這裡的第一個“眾人” ,NIV 翻譯為 the many, 承前面,是指人類所有的成員。 你可以回去羅馬書4:23-24看: 這裡不是也很明顯嗎?耶穌是為那些信的人而死,而復活。 聖經沒有任何一處說耶穌基督只為所有的人提供一個機會。 如果你說耶穌基督是為所有的人死,而信是你得救的條件,也就是說,耶穌基督的死只是為這些信的人創造了條件,提供了機會。不信的人,耶穌基督的死就對他們沒有功效-----耶穌基督的確為他們死了,但是耶穌基督的死還不夠,還需要人的信---這叫作“人神合作論”。 接著看下文: 16 這賞賜和那一人犯罪的後果也是不同的;因為審判是由一人而來,以致定罪,恩賞卻由許多過犯而來,以致稱義。 18節,如果耶穌基督是為所有的人死了,那麼,“全人類都被稱義得生命了”的 所以,如果我們仔細查考聖經中說到這些“all”,要仔細看上下文,然後用整本聖經的背景來解釋,我們就會得出,這個結論: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給“所有的人”的救恩,是給不分種族、階級、民族、國籍的人,如同啟示錄6:9說的,是“各國、各族、各民、各方言”的人,但是不是指所有的人類成員。 如果你認為耶穌基督是為所有的人而死,一個神學的必然推論,就是: 按照你的理論,真正的信徒,就會整天擔心自己的救恩,是非常恐怖的事情,因為沒有救恩的確據 (清教徒根據加爾文主義所發展出來的“救恩的確據”,是被天主教定為異端的) 我承認這些是神學推論,但這是經過嚴謹的解經所得到的推論,是我們對聖經所啟示的教義的高度總結,不是隨便地、膚淺地看字面的語言就下的結論。 為什麼要爭論這些呢?我的看法是: 如果仔細研究相信預定論的清教徒他們的布道手法,也會對預定論在布道上有什麼影響有進一步的體會。巴刻曾寫過一篇:Puritan Evangelism 因為你的神學一定會影響你的事奉。神學從來不是象牙塔的知識而已,而是一定會對我們的敬虔生活產生影響的。好的神學一定是能幫助你更有效的事奉神,以更合乎神的心意來事奉他的。 盼望這些話,能激勵更多人,願意投身於建立當代華人的神學, 這是神對一些人的託付,不要小看神給人的恩賜。 因為如果教會限制許多有思想的年輕人對神學的進一步追求,結果就是反知、反神學的敬虔主義的後果,產生一大堆自由派的神學家,反過來侵蝕教會的根基。 這是中國教會目前面臨的一大挑戰。 盼望在北美的華人知識分子基督徒,不要輕忽了神給我們的資源,恩賜與使命。
誠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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