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到有姊妹來了問:她該怎麼辦?
這樣的問題,象下面的帖子:
http://209.85.30.235/rainbow/messages/467314.html
送交者: breakthrough 2007年6月22日10:02:51 於 [彩虹之約]
她是一個基督徒, 她的丈夫因有外遇離開她和另外的女人生活
已經4年了,
但她們沒有離婚. 她仍然盼望着她的丈夫回心轉意.
我想問問各位:
她是乾脆離婚,而重新生活好呢? 還是繼續等下去?
另外, 在美國, 第三者插足而破壞了一個家庭,是犯法的行為嗎?
http://209.85.30.235/rainbow/messages/467314.html
心裡就很沉重,因為這樣的事在我們周圍時有發生,
更讓人難過的是,主內的弟兄姊妹跟着自己的感覺,
引經據典,借題發揮,讓本來很為難的姊妹經歷傷口上
撒鹽的二次傷害,主啊,他們所說的他們也不清楚,
只不過說了以後自己稍微痛快一點點,就求你親自
安慰這位賢德的姊妹吧。
我自己認為,我們學習主耶穌關於婚姻方面的教導,
摩西關於婚姻方面的律法,先知以及保羅具體地對處理
問題婚姻是的勸勉時不應該忘記一個事實:當時的聽眾
是猶太人-神的選民-明白婚姻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
在神面前立的約。但是,對於我們自己的情況,完全是
兩碼事兒!我們只是兩個人(張三強 追 王五靚 成功)根據
自己的美好願望(兩情相悅)的結合,根本知都不知道
有在神面前立約這檔子事兒!我們往往混起來談同樣的
名字(婚姻)不同實質的兩樣事,所以,等於閉上眼睛
瞎談。
具體到這位姊妹的問題,我覺得SUNT弟兄
的建議很好。如果這位姊妹現在過的很好,也不想嫁別人,
為什麼沒事兒找事兒呢,一張離婚證書也沒什麼用。
如果那天改變主意想嫁別人,真的不用瞎屬靈-背自己背
不動的包袱,大大方方找個主內弟兄,這次在神面前立約,
好好過日子。也不用瞎解釋聖經。從新的一天開始,兩人
坦然無懼地活在神的面前。不足的方面,主耶穌基督已經
補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