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余杰先生的文章――《基督徒關於法輪功問題的聲明》後,我有以下感想:
第一,一個合格的基督教徒應該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同時對自己的祖國有強烈的認同感。自己能夠為人正直,以自己的愛心和上帝所賦予的靈氣去給別人做出榜樣。宗教是可以超越國界但是作為一個宗教人士不能拋棄自己的祖國。如果一個人在靈魂上和內心對自己的祖國沒有認同感和民族的骨氣,那麼不管你是在世界上的任何一個地方,你都不會得到別人的尊重和愛戴。宗教不能成為政治的工具,宗教應該是人們信仰的福音。余先生的《聲明》(《基督徒關於法輪功問題的聲明》的簡稱,下同)開篇就滿是“中共當局”、“迫害”、“特權”、“政治運動”、“1989年天安門事件”、“人權”等政治術語與字眼,請問你們真是“一群華人基督教會的牧師、教師和基督徒的作家、學者”嗎?
第二,一個人的信仰,不能以這樣和那樣的理由去抨擊和評論其它的教會和信仰,因人的選擇是不同的,不能在自己還沒有做好的前提下去對別的宗教指手畫腳,這樣也不是一個基督徒的做法和為人。應該給別人更多的愛,而這種愛是隱含在內心的,並不是今天你把愛給了別人,你要求別人在某個時間必須把愛還給你。而是應該把主對大家的愛,傳遞到更廣泛的人群中,使社會能夠更加和諧。自稱是“基督徒”的余先生在《聲明》(《基督徒關於法輪功問題的聲明》的簡稱,下同)中歷數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委員會”和“基督教協會”的種種不是,不知真正用意何為?
第三,在《聲明》中,余先生顯然承認法輪功就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宗教信仰。但我認為法輪功,是與歷史和宗教的發展史相駁的。宗教是不可以褻瀆的。我想你應該過多的去關心你的宗教的信仰。你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同樣全世界的有良知的人同時也有這樣的權力。尊重別人的選擇,是對自己的尊重。更多的是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以一個有良知,善良人的標準去對自己進行懺悔,同時發覺自己的缺點,更多的使社會更加和諧。而不是以歪曲宗教和歪曲歷史的方式,以宗教為藉口達到自己骯髒的目的和意圖。宗教是應該把握在正直人的手中,而不應該成為私人的宗教,否則適得其反。
最後,中國的未來是由千千萬萬的有良知和遵紀守法的各族人民去創造的,良好的宗教信仰是可以促進社會的和諧。但是它不是任何人的工具,良好的宗教信仰是能夠促進我們自身和社會的發展,但它應該得到尊重,而不是對它隨意的踐踏。良好的信仰需要從自身做起,只有自身做好了,以事實和行動贏得大家的尊重。
以上是一個基督徒的心聲,請大家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