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羅馬書裡的“的信”和“之信”揀了出來,列在下面:
羅1:8 第一,我靠著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
羅1:12 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
羅3:3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
羅3: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
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羅4:5 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羅4:9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
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羅4: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
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羅4:19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
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除了3:3之外,都是講到“人的信”,再加上羅馬書3:25,我們可以有八九成的把
握說,以弗所書2:8-9可以這樣理解:
我們得救是本乎(神的)恩,也因着(人的)信。這(恩)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
的。(得救)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