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另外買一本大字的福音單本,先把馬太福音分作五段或者十段,分好之後,
就一件一件的來看,同時看其他三卷福音如何。有相同的,就把它類聚在一起;有
不同的,就把它另外記下。不同的段要分得粗一點,相同的段要分得細一點。像前
面所題起的馬太十三章里撒種的比喻,在路加福音里也有,那就得小心的分,才能
把它們很細的不同的地方找出來。要作到一讀就能知道這裡和那裡相同或者不同。
這樣作,的確需要花很多的時間,四卷福音書至少要讀兩年,抄寫則大約三個月就
彀了。
十四 大章
聖經里有許多重要的大章,像創世記二章、三章,民數記二十一章,申命記八章,
都是大章。詩篇二十二篇和以賽亞五十三章,都是非常大的章,因為在新約里以它
們的應驗為最多。但以理九章,也是大章。在新約里,馬太五到七章、十三章、二
十四章、二十五章,都是大章。約翰十四到十六章也是大章。林前十三章也是大章。
在聖經里有三四十章這樣的大章,都要好好的明白它們的意義。
十五 過去、現在和將來
這是一種很簡單的讀法。把新約里過去的事放在過去一項里讀,現在的事放在現在
一項里讀,將來的事放在將來一項里讀。像基督所有在地上的工作、聖靈的降臨、
教會的起點,都放在過去一項里讀。像主的代禱、主的作中保、教會的職事、聖靈
的管治、聖靈的內住以及一切受恩之法,(有的地方恩典是直接給的,有的地方神
藉著另外的東西使我們接受恩典,像聚會、擘餅、受浸、按手等。神從這些東西給
人恩典,不是直接給的,所以稱作受恩之法,)這些都是現在的東西。像復活、被
提、救贖、榮耀、和神的新造,這些都是將來的事。救贖雖然是過去的,但又不是
過去的,因為還沒有成全,要等到身體得贖才能完全。肉體的身體若沒有解決,救
贖就還沒有完全。主耶穌十字架上的救贖,不過是一個根基,要到我們將來身體得
贖的時候,救贖的工作才完畢。我們必須分清楚甚麼事情是神已經作的,甚麼事情
是神現在作的,甚麼事情是神將來要作的。
十六 救恩、聖潔和職事
救恩,是指著我們得生命說的;聖潔,是指著我們的生活說的;職事,是指著我們
的工作說的。關於主的呼召、主的血、主的工作等等,都可以放在救恩一類。把一
切聖靈的工作,都放在聖潔一類。把忠心、見證、聖靈的能力,都放在職事一類。
還有,像主的十字架,可以放在救恩一類;我們的十字架,可以放在聖潔一類;林
後四章所說『耶穌的死,』(或譯作『耶穌的殺,』)可以放在職事一類。把我們
的相信放在救恩一類,把我們的順服放在聖潔一類,把我們的忠心放在職事一類。
聖靈賜生命是救恩,聖靈的工作是聖潔,聖靈的能力是職事。我們可以用三個字來
代表:『為』我們的,『在』我們的,『經』我們的。凡一切『為』我們的都是救
恩,凡一切『在』我們的都是聖潔,凡一切『經』我們的都是職事。『為』我作,
稱它作救恩;『在』我裡面作,稱它作聖潔;『經』我作,稱它作職事或者事奉。
我們可以把所有的教訓按類分列。只要把神為我、神在我、神經我這三個分開就清
楚。可惜有許多人對於『神為我』和『神在我』分不清楚。例如:『基督的釘十字
架』與『我們和主同釘十字架,』應該是『神為我』的事,可是羅馬教將釘十字架
變作『在我,』就不對了。十字架從甚麼地方起才是『在我』呢?是從我們自己的
十字架起。是背十字架,不是釘十字架。背,是我們的;釘,是主的。這也說明了
羅馬教和基督教的不同。聖經里的『同死』是『為我』方面的東西,而不是『在我』
方面的東西。羅馬六章是同死,八章是治死,林後四章是殺死,所以羅馬六章是救
恩,八章是聖潔,林後四章是職事。我們必須在神面前弄清楚:『同死』絕對是救
恩,是主作的,我們不過是得著而已;藉著十字架『治死,』是我們的事;『殺死,』
是讓聖靈出來,這是在職事裡面的東西。我們不要以為這是簡單的事。有許多人對
於『同死』的問題不清楚,就對於『治死』的問題也不清楚。同死的事實不是在我
裡面,是在基督裡面。一切在基督裡面的都是救恩,在我裡面的都是聖潔,從我出
去的都是職事。這些都是基本的認識。我們對於神的話必須看得清楚。
十七 金石
聖經里有各種金屬和礦石,這些東西也都有它們的意義,我們也要花一點工夫去讀。
不是說,在這些東西裡面有甚麼啟示;乃是說,神要給我們啟示的時候,可以藉著
這些材料對我們說話。我們裡面必須藏著許多聖經的材料,到需要的時候,才能運
用自如。
例如:金子是代表神的榮耀。凡是完全出乎神的,就以金子來代表。銀子是代表主
的救贖。聖經中沒有題到用金子買東西,而是說用銀子買東西,銀子是表明救贖。
換句話說,金子是代表神的身位,銀子是代表神的工作;金子是說到他的榮耀,銀
子是說到他的贖價。銅是代表審判,鐵是代表人的權柄,鉛是代表罪。又如:新耶
路撒冷城牆的根基,是用各樣的寶石修飾的,其中有綠色的寶石,綠色是基本的顏
色,是地上生命的顏色,所以特別是指著聖靈的工作。我們讀金石的東西,要看它
的本質再加上它的顏色。紅和朱紅的意義不一樣,紅指血,朱紅指罪。白、黑、紫,
都有它們的意義。我們要把它們分類匯集,然後找出它們的意義。
十八 地理
聖經中有許多國、許多城、許多山、許多江河、許多井,諸如此類,每一個都有它
的意義。許多國如亞述、埃及、巴比倫、希臘、波斯,許多城如撒瑪利亞、耶路撒
冷、該撒利亞、所多瑪、蛾摩拉、巴別、吾珥、示劍、伯特利、瑪哈念、吉甲等,
都有它們的意義。有的意義是從字義來的,有的意義是從歷史來的。像伯特利是神
的家,是從字義來的。像吉甲是除去肉體的豫表,是從歷史來的。像示劍是肩膀的
意思,一切的負擔,一切的責任,一切的背負,都是示劍的意義,這是從字義來的。
約書亞分地的時候,就有很多城的名字,裡面包含了屬靈的意義,我們要找出那些
名字的意義來。固然在聖經裡面有許多字的意義需要查希伯來文的字典,但是,也
有許多字的意義是聖經自己所題起的。所以,即使不懂希伯來文,也能查出不少地
理名詞的意義。
山如西乃山、何烈山、利巴嫩山、毗斯迦山、橄欖山等,也都有它們的意義。何烈
山就是西乃山,為甚麼有的時候說何烈山,有的時候又說西乃山,我們要把這個理
由找出來。此外還有山谷,如欣嫩子谷、約沙法谷等。
江河如伯拉大河、埃及河、約但河等。
地理這一類所包括是相當多,應當把要緊的都讀過。但也不必花太多的時間,大概
只要讀三四個月就彀用了。
所有地理名詞的意義,總是從兩條路來的:有的是從字義來,有的是從歷史來。像
耶路撒冷、伯特利、瑪哈念,都是字義的。像各各他,一面是字義的,一面是歷史
的;各各他是髑髏地,也是十字架。像伯拉大河,一面是字義的,一面是歷史的;
歷史告訴我們,攻打耶路撒冷都是從伯拉大河來的,啟示錄裡面也是這樣說,所以
它是代表背叛的權柄,背叛的勢力。像非利士是代表魔鬼黑暗的權勢,是根據歷史,
不是根據字義的。還有一個地名像示羅,也非常要緊,因為教會的問題就是在示羅。
這一些東西平日好好的讀過,將來有許多用處。
十九 人名
聖經里有很多的人名,其中主要的人名,聖經都已經替我們解釋了。如果有一本希
臘文字典,那就更好。像亞當、夏娃、該隱、塞特、亞伯、挪亞、麥基洗德、亞伯
拉罕、撒拉、以撒、雅各、以色列、摩西、約書亞、撒母耳、大衛、所羅門、米甲、
撒迦利亞、彼得等等,我們如果查考一下,就能看出它們的意義。這也是一種材料,
要在平日準備好。
二十 副歌
在聖經裡面,有的地方忽然用另一種筆法,那種筆法在希臘文里是和正文不同的,
是近乎詩的筆法,不是散文的筆法,這種句子並不是一大段,只有兩句三句,我們
姑且稱它作『副歌。』這要對希臘文有相當認識的人才能找得出來。像提前一章十
五節,三章十五、十六節,提多書三章四至八節,羅馬十章八至十節,提後二章十
一至十三節,以弗所四章八至九節,五章十六節,帖前四章十四至十七節,它們的
筆法結構都是歌的形式。(羅馬九章到十一章也是用這一種筆法寫的。)我們讀出
來的時候,要看見每一個副歌都摸著一件事、一個大道理,從得救起一直到被提。
聖靈在這八個地方,用歌的形式來寫這些道理,其中必定有寶貴的意思。
二一 禱告
像亞伯拉罕為所多瑪、蛾摩拉的禱告,摩西為背叛的以色列民的禱告,大衛在詩篇
里的禱告,以斯拉九章的禱告,尼希米九章的禱告,但以理九章的禱告,馬太六章
主教門徒的禱告,約翰十七章主耶穌的禱告,保羅在以弗所書裡的禱告。我們把這
些禱告一個一個在神面前好好的讀過,就能把整個禱告的問題解決。我們也能由此
知道,人到神面前去,應當用甚麼種的話,才能得著神的垂聽。在神面前心願大有
用處,話語也大有用處。主耶穌對那個婦人說,『因這句話,你回去罷;鬼已經離
開你的女兒了。』(可七29。)可見禱告的時候,話語也是要緊的。話語不合式的
禱告就不行。許多時候,我們來到神面前,一直說,都不行;等到有一句話、兩句
話,好像是說出了我們所需要說的,就行。曾有一位弟兄肋膜發炎積水,好幾位弟
兄姊妹怕他變作膿胸,在那裡禱告,但是許多話都沒有用。後來有一位姊妹禱告,
只有一句話,就是:在陰間裡沒有讚美,在墳墓里沒有感謝。到這裡話語通了,當
天下午那位弟兄就起床了。禱告的答應與話語的行不行大有關係。話語行,就有神
跡。我們要學習這一件事,要熟悉禱告的路。
二二 難處
要解決聖經的難處,有幾個基本的原則:
第一,我們必須先相信聖經本身沒有難處。如果有難處,必定是我們自己想左了、
想錯了。
第二,要解決聖經的難處,不可以只根據本處的意思。沒有一處聖經可以只按著本
處的意思來解釋。遇有難處,必須把別處聖經合起來看,才能得著斷案。有難處的
聖經,絕不會與別處的道理起衝突。神寫聖經,不能寫這一邊而把那一邊忘記了。
若有衝突,必定是我們的頭腦有病。
第三,有的話雖然是別處聖經里所沒有的,但是我們也得相信。不可只根據我們的
成見和理由而不相信神的話。
第四,要解決難處,就要尋找憑據,尋找聖經里的憑據,也尋找理由上的憑據。神
所說的話,絕對是充滿了道理的,神絕不能說無理的話。
第五,我們所說的難處,是指解經上的難處,道理上的難處。(聖經里的數字如有
衝突,不要把它當作難處,這是抄寫上的錯誤。最近發現一本西乃山的古卷,就有
許多抄寫上的錯誤。因為在教會受逼迫的時候,聖經被毀,抄寫不易,數字上的筆
誤是難免的。這並不是默示有甚麼問題。如果有人因此攻擊聖經的本身,那是過分
的)。
我們把以上的原則看清楚以後,就可以把聖經中所有難解的地方類聚起來,像:創
世記六章二節的『神的兒子們;』民數記十六章三十節的『活活的墜落陰間;』撒
上二十八章十四節的『有一個老人上來,掃羅知道是撒母耳;』馬太二十四章三十
六節的『子也不知道;』路加二十二章三十八節的『兩把刀;』約翰二十章二十三
節的『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希伯來六章六節的『不能叫他們從新
懊悔了,』十章二十六節的『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彼前三章十九節的『在監獄
里的靈,』四章六節的『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這些可以說都是解經上的難
處。其餘像『駱駝穿過針的眼,』已經解決有四百年了,這算不得難處。還有行傳
二十一章的保羅上耶路撒冷,也不是解經上的難處,而只是事情的難處。
現在我們要按以上的原則,具體的來解決一個舊約聖經里的難處:
創世記六章的『神的兒子們,』和主耶穌的再來發生很大的關係,因為主說,『挪
亞的日子怎樣,人子的日子也要怎樣。』(路十七26。)挪亞的日子怎樣呢?『神
的兒子們』娶了人的女子。有很多解經家認為這件事是指著塞特的兒子娶該隱的女
子說的。許多通俗本的解釋都是這樣說。但是這種說法是牽強的。『神的兒子們』
娶了人的女子,生出『拿非林』(中文譯作『偉人,』英文譯本的意思是『巨人,』
原文的意思是『墮落者』)。試問塞特的兒子娶了該隱的女子,生的兒子怎麼就變
作『拿非林』?塞特是人,該隱也是人,這種人生出兒子來,怎麼會變作和普通人
不同的另外一種人?所以這種解經是很牽強的。
到底『神的兒子們』是指著甚麼說的?那當然要特別到舊約里去找。找的時候,憑
據就來了。我們可以斷定說,這個『神的兒子們』是指天使說的。約伯記是一個很
有力的憑據。約伯記的寫作還在創世記之前,創世記是摩西的時代寫的,約伯記是
亞伯拉罕的時代寫的。這是許多人所公認的。後來的書所用的字眼,往往是順著從
前的書下來的。約伯記一章、二章、和三十八章所說的『神的眾子』是指天使,所
以創世記六章所說『神的兒子們』也必定是指天使。主耶穌說,『當復活的時候,
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太二二30。)這並不是說天使不會嫁
娶,乃是說天使不嫁娶。神不許天使嫁娶,因為天使是靈。但是竟然出了一件事,
是世界上最混亂的,就是創世記三章,撒但的靈進到下等動物-蛇-裡面去了。所以
創世記三章是靈和下等動物的聯合。到了創世記六章,靈又和人聯合。天使是不應
該嫁娶的,但是竟然娶人的女子了,所以生出『拿非林』來。『拿非林』出來的時
候,神就要把他們滅絕。神要有天使,要有人,但不要有『拿非林。』神沒有造出
這一類來,神所造的應該是『各從其類。』但是,鬼來和人聯合,在世界上就有了
『拿非林,』所以神要重重的審判。後來,神為甚麼要滅絕亞衲族人?因為也是
『拿非林。』本來『拿非林』在洪水的時候已經被滅絕了,但是到了迦南地,又有
『拿非林,』所以又要滅絕。神不讓這樣的人存在地上。
猶大書六節所說的天使『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也是指著天使嫁娶說的。彼
後二章四節所說的天使犯罪,也是指這件事。
創世記六章三節的話,在英文聖經譯得比較清楚,在希伯來文聖經就更清楚。中文
譯本漏譯了一個字。原文是說,『人既然也變作肉體。』我們中文把這個『也』字
漏譯了。甚麼叫作『也』?『也』的意思是第二個。比方說,你契飯,我也契飯,
這個『也,』就是第二個。神說人『也』變作肉體,可見還有一個先變作肉體的。
除了人之外,還有甚麼受造之物能和人相題並論?沒有別的,只有天使。人『也』
變作肉體,就是說明天使已經變作肉體。找出了這樣的憑據,就有把握說『神的兒
子們』是指天使而言。
固然,人在創世記三章就已犯罪,但創世記三章的犯罪,和創世記六章的屬乎肉體
並不相同。犯罪是一個行為,不是一個性情;而屬乎肉體是說整個人受肉體的支配,
這就成為一個性情了。我們不光要注意創世記三章所記的人的墮落,同時要注意人
犯罪是越過越發展的:亞當是罪行,該隱是私慾,到洪水的時候,罪更發展起來,
人屬乎肉體,犯罪就成為習慣了。人犯罪以後,聖靈一直在那裡和人奮鬥,直到人
屬乎肉體的時候,奮鬥才停止。創世記六章三節說,『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
這句話該譯作『我的靈就不與他相爭。』從伊甸園到洪水,聖靈和人一直在那裡爭。
等到他們放縱情慾,也屬乎肉體,聖靈就不和他們相爭了。我們為甚麼要注意這一
個呢?因為聖經說,『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的日子也要怎樣,』所以這個問題非
解決不可。可能在『人子的日子』臨到以前,撒但的邪靈要到地上來,那時候有犯
罪的天使,穿上了肉體。因為這些『神的兒子們』一直出問題,所以神要施行重大
的審判。洪水的審判是空前的,迦南地的審判也是厲害的,在『人子的日子』還要
有大審判。主要審判離開本位的天使。
離開本位的天使,是在三分之一(啟十二4)以內呢,還是在三分之一以外呢?恐怕
是在三分之一以外的。猶大書六節:『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
『本位』一辭,在英文達秘譯本中譯作『original state,』意思不只是本來的
『位,』並且是本來的『情形。』天使本來的情形是不嫁不娶,說他不守本位,就
是因著嫁娶。『本位』是說他的情形,『住處』是說他住的地方。這些天使現在怎
樣呢?『主用鎖練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七節『又如』的
『又』字在原文是沒有的,七節和六節不是兩件事,七節是解釋六節。達秘和司蒂
芬的番譯都是這麼說的。這些天使就像『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
他們一味的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鑑戒。』這裡不是指所
多瑪、蛾摩拉的人犯姦淫,是說天使像所多瑪、蛾摩拉的人一樣犯姦淫,並且是一
味的行淫。換句話說,他們甚麼都不作,就是犯姦淫。別的都忘記了,就是犯姦淫。
他們隨從『逆性的情慾,』他們是在那裡追求別一種的肉體,所以『就受永火的刑
罰,作為鑑戒。』可以說,猶大書六至七節是創世記六章的解釋。
我們再舉一個新約聖經的難處的例子:
約翰二十章二十三節:『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這確是一個難處,
人怎麼有權柄赦罪呢?從前羅馬教以這節聖經為根據,就有了所謂的『赦罪券。』
其實這節聖經明明和上文連起來,上文說『你們受聖靈,』換句話說,主將他的聖
靈賜給他的教會,叫教會在地上代表他,作他的器皿來赦免人的罪。這一種赦免,
我們可以稱它為『假借的赦免。』比方:我們傳福音的時候,有時遇見一個罪人,
他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他求神赦免,他痛哭、流淚、懊悔、誠心接受主耶穌,可
是他對於赦罪的事還是不知道。那時候如果教會有人起來說,『神赦免了你的罪,』
這個宣告就對那個罪人有極大的幫肋。教會所以能定規誰可以受浸,誰可以擘餅,
就因為教會接受了聖靈,在聖靈的權柄底下,才能作一個假借的手,赦免或留下誰
的罪。當教會住在聖靈里,呼吸著聖靈的時候,才能赦免,並不是甚麼人可以憑著
肉體的地位來赦免。我們若看見這一種的赦免是『假借的赦免,』就沒有難處了。
以上是解決聖經的難處的兩個例子。一切關於聖經的難處的解釋,必須有彀多彀清
楚的憑據,必須顧到上下文,不可斷章取義,也不可存有成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