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不寐:怎樣面對教會內部的風波ZT |
| 送交者: 我思故我不在 2008年03月08日21:54:2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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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面對教會內部的風波 在基督里的各位弟兄姐妹: 能有個周末懷着平靜的心情分享你們的文字,在微笑之餘也充滿着感謝。最近一段時間因妻子身體不好,又碰上期中考試,就想給自己一段時間靠着禱告仔細思量你們給我的各樣信息。我已經承認我第一封信發出的時候,幾乎完全不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完全是憑着“既都是弟兄,怎能一人向隅”這種感動出發的。現在既然了解了更多,或許有責任再與你們分享一下我的最新想法。
在信仰里或教會裡解釋風波,有兩種可能性。第一,比世界更輕省,因為我們在基督里。第二、比世界更勞苦,因為我們在基督里。我個人常感慨的是後者,“敬虔”和“策略”從兩個方向踩碎了Ockham's Razor以後,心靈開始迷失在教會文字雲山霧罩的“屬靈”符號下面——有時候要走很遠、很遠的路,經過千辛萬苦,才能找到作者本人,即他,或她真想說的。我們在主里盼望第一種可能性。或者福音也因此就是福音而不是捆綁了。
與上面相關的,儘可能將神學和本次事件隔離開。哲學的一個錯誤是將思想史等同於政治史,教會也一樣。就本事件而言,這不是一個複雜的神學命題,而是簡單的態度問題。涉及教會負責人、XX傳道人、XX姐妹、以及每一位主內弟兄。若發揮到神學範疇,不僅宗派看見各異,而且個人生命體驗、特別是政治、文化背景更不同,結果真問題就淹沒在概念遊戲裡面,簡單問題進一步複雜化。我甚至認為,此事件與所謂的“教會與世界”這個老生常談無關,而只關繫到我和弟兄,我和主。
若談論策略也是一種策略,就將“策略”的困境講明白了。主說你們要靈巧象蛇。有一次我在一個中國人的團契上見證分享的時候,講到這句話忍不住笑起來。我們不是奮銳黨人西門,也不是那兩個火爆的“雷子”,甚至常常未必是那位“真以色列人”。主的話是有特殊語境和對象的,當然我不否認其普遍性。就我個人來說,主若對我說這話就只能是愛甚至溺愛了——“靈巧象蛇”是我的文化傳統,博大精深,明哲入化,長在骨頭裡,已是第二天性。我若再靈巧,就成精了,成了蛇精了。再說回來,這吩咐只是為福音的緣故。若那三百年間無限靈巧,帝國那無數血的見證就不存在了。福音也不僅僅是神的話,更是神的行。我不完全贊成你們那樣“專等候神”來解決問題。有時候這是一種很輕省或者推卸責任、或者懶惰的方法。等候是敬虔的一種方式,但也可能不是,僅僅是人的習性。若根本不需要等候而等候,若在別人的傷害中一旁等候,就尤其如此。最後一個問題:什麼是耶穌的“策略”呢?
在悔改的基礎上解決問題是很根本的。但困境更大。首先,誰(先)悔改?其次、誰吩咐誰悔改?最後,為什麼悔改?至於說我們都應該悔改,這是太陽東升西落的真理。我的意思是,若不搞清楚為什麼事悔改,教會的悔改口號和妄稱神的名也沒有什麼區別了。的確,悔改是神的吩咐,並且只能是神吩咐所有人的,人來吩咐人就很悖謬。真正重要的是“為什麼悔改”。換言之,教會的“悔改”原則一方面可能真的解決問題,但另外一方面是比世界能有效地掩蓋問題。若悔改又成了“策略”,就難免成為新一場危機的根源。我同意各種觀點應該避免極端,但我認為“策略”、“內奸”和“怨恨”三者都是一種極端的說詞。凡是不要看得過於當看的,對己、對人、對事、對這次風波,這“中道”原則,而不是“悔改”,或是我們解決問題的根本。
東亞發生那些大災難的時候,一些教會在禱告中說神的憤怒臨到罪人了,因此為罪人的悔改祈禱。然而《約伯記》那樣揚起神的主權,足以讓我們在任何“他者風波”中不要輕易慷神之慨。與此相關的是寬容。我在一次關於“寬容”的見證中談到兩個例子:一位父親在法庭上為強姦他女兒的罪犯向法官求情,另外是保羅二世為暗殺他的罪犯在法庭上求寬恕。我的聽眾對第一個例子不以為然,因為那位父親畢竟不是受害者本人。這個例子使我們想起在各樣教會風波中我們怎樣向當事人談論“愛”和“寬容”。我不是說我不當談論“寬恕”,我是說在談論這“寬恕”前,我要搞清楚我畢竟不是那個長期以來在痛苦中爭戰的人,而他所需要的首先不是神學教育,而是兩年多來被正眼看看他的“上訪材料”,哪怕說兩句不屑的話也好。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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