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基督一同”─釘十字架、活過來、復活、坐在天上:這些觀念對人的心思,與約翰三章三節里耶穌對尼哥底母所說的話同樣費解。那裡是如何得重生的問題。這裡是更不可能的事─這不僅像重生一樣要在我們身上生效,更是因着它很久以前已經在另一位身上生效,所以也要被看見並接受為我們的。這樣的事如何可能?我們無法解釋。我們必須從神接受,那是祂所作成的事。我們不是與基督同生,我們乃是與祂同釘十字架。(加二20。)所以我們與祂的聯結開始於祂的死。神在那個死里將我們包括在祂裡面。我們“與祂一同,”因為我們“在祂裡面。”
但我如何能確知我“在基督里”?我能確知,因為聖經確定的這樣說,並且說是神將我放在那裡。“你們得在基督耶穌里,是本乎神。”(林前一30。)“那在基督里堅固我們和你們…的,就是神。”(林後一21。)這是祂在祂主宰的智慧里所成就的事,要給我們看見、相信、接受、並在其中喜樂。
我若將一張鈔票夾在雜誌里,然後燒掉雜誌,那張鈔票在那裡?它和雜誌同樣成為灰燼。一個去那裡,另一個也去那裡。二者的歷史已成為一。神將我們放在基督里,也是如此。祂所遭遇的,我們也遭遇。祂所經歷的,我們在祂裡面也經歷了。“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六6。)這不是勸勉人要掙扎。這是歷史,這是我們的歷史,在我們出生以前,已經在基督里寫下了。你相信這事麼?這是真的!我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是榮耀的歷史事實。我們從罪得拯救,不是基於我們所能作的,甚至也不是基於神所要為我們作的,乃是基於祂在基督里已經為我們作成的。當這事實向我們顯明,而我們回頭倚賴這事實時,(羅六11,)我們就找着了聖別生活的秘訣。
但實際上,我們在經歷上對這事知道得太少了。請看一個例子。若有人當面無情的批評你,你如何應付這局面?你緊閉嘴唇,咬緊牙關,勉強吞下,竭力控制自己;你若以極大的努力,壓制一切憤怒的跡象,並且適度有禮的回應對方,你就覺得你贏得了極大的勝利。但怒氣仍在,不過是遮蓋起來而已。有時你甚至無法成功的遮蓋怒氣。難處在那裡?難處是你在坐下之前,就想要行,那樣作必定失敗。讓我再說:沒有一個基督徒的經歷開始於行,而總是開始於確定的坐下。從罪得拯救的秘訣,不是要作甚麼,乃是倚靠神所作成的。
一位住在西方某大城市的工程師,離開家鄉,來到遠東。他離開兩三年,當他不在時,他的妻子對他不貞,隨着他一個最好的朋友出走了。他回家時,發現他失去了妻子、兩個孩子、和他最好的朋友。一次聚會我講完道,這個極其憂傷的人來向我吐露隱衷。他說, “整整兩年,我的心日夜滿了恨,我是基督徒,我知道我該赦免我的妻子和朋友,但我雖然一再試着要赦免他們,卻是赦免不來。我每天都定意要愛他們,但每天都失敗了。對此我能作甚麼?”我回答說,“甚麼也不要作。”他吃驚的問:“你是甚麼意思?我要繼續恨他們麼?”於是我解釋說,“你問題的解答在這裡,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祂不僅擔去了你的罪,祂也擔去了你。祂釘十字架的時候,你的舊人在祂裡面已經釘了十字架,所以那不赦免人的你,就是不能愛虧負你者的那個你,在祂的死里已被除去了。神在十字架上對付了整個局面,沒有留下甚麼給你對付。只要對祂說,‘主,我不能愛人,我放棄嘗試,但我信賴你完全的愛。我不能赦免,但我信靠你替我赦免,並且從今以後在我裡面這樣作。’”
這人坐在那裡驚奇的說,“這是全新的,我覺得我必須作點甚麼。”過了一會,他又加上:“但我能作甚麼?”我說,“神在等候,直到你停止你所作的。你停止作,神就要開始。你試過搶救溺水的人麼?難處是他的懼怕使他不能信靠你。這時,要救他只有兩個方法。或者你必須把他擊昏,使他失去知覺,然後把他拖到岸上,或者你必須讓他掙扎喊叫,直到他的力氣用盡,你才去救他。若是他還有力氣,你想要救他,他會在恐懼中緊抓住你,把你拖下去,他和你就都要溺死。神在等候你貯存的力量完全耗盡,然後祂才能救你。一旦你停止掙扎,祂就要作一切。神在等候你絕望。”
我的工程師朋友跳起來。他說,“弟兄,我看見了。讚美神,現在我沒有問題了!我沒有甚麼要作的。祂作成了一切!”他就面帶榮光,歡歡喜喜的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