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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 重生得救與因信稱義問題簡答
送交者: 無句 2008年04月09日17:40:4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彩虹之約論壇,2002年10月

1) 為什麼基督教講只有信耶穌才能得救?“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又是什麼意思?

聖經宣稱(使徒行傳4:12):“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着得救。”我們可以滿有把握地證明,耶穌是人類歷史中獨一無二的救主。

“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借着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彼得前書1:2)。耶穌的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在第一世紀中的安提阿起首(使徒行傳11:26)。“基督徒”的字面意思是“小基督”。

“重生”的希臘原文字義是指“從上頭而生”(約翰福音3:3),也就是“從水和聖靈而生”(約3:5)。從聖靈而生,是重生的內在實質,是聖靈的洗禮,表明來自聖靈的超自然賜下的永恆新生命;從水而生,是重生的外在形式,是水的洗禮,表明“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的道理(羅馬書6:3-4,歌羅西書2: 12)。重生乃是罪人在聖靈的感動下,因信耶穌基督而“得救”,也就是不被定罪,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4-18),出死入生(約5:24)。

所以,從聖靈而“重生”的人,也就是“因信”耶穌基督,就成為“得救”的基督徒,也就是“稱義”(罪人被算為義人,即與天父上帝和好,關係正常化)。故此,“重生得救”與“因信稱義”是不可分割的一體兩面(參見約翰福音第三章,羅馬書3-5章,加拉太書2-3章)。“重生”強調聖靈的工作,“因信”則強調人對聖靈工作的正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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