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的完全
從亞當吃了知識樹的果子那天起,人就忙於斷定甚麼是善的,甚麼是惡的。天然的人定出自己對與錯、義與不義的標準,並且努力憑這些而活。當然,我們基督徒不同,但我們是怎樣不同呢?從我們悔改得救起,一種新的公義感就在我們裡面發展,結果我們也相當正確的忙於善與惡的問題。但我們是否領悟,對我們而言,出發點是不同的呢?基督對我們是生命樹。我們不是開始於道德的對與錯。我們不是開始於另一棵樹。我們乃是開始於祂;我們所有的問題,乃是生命的問題。
沒有一件事比我們自己想要對,並要求別人對,更損害我們基督徒的見證了。我們充滿了甚麼是對的,甚麼是不對的。我們自問,我們所受到的對待是公平或不公平的?我們這樣思想,以表白我們的行動。但那不是我們的標準。我們所有的問題,乃是背十字架的問題。你間我:“某人打我的臉是對的麼?”我回答說,“當然不對。”但問題是,你只要對麼?”我們基督徒生活的標準,絕不能是“對或錯,”乃是十字架。十字架的原則就是我們行為的原則。讚美神,神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對禍而言,這是祂施恩典的問題,不是對或錯的問題。但這也要成為我們的標準:“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饒恕了你們一樣。”(弗四32。)“對或錯”乃是外邦人和稅吏的原則。我的生活要受十字架和父的完全的原則管治:“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在中國南方,一位弟兄在山腰間有塊稻田。在乾旱的時候,他用腳踏的水車,從灌溉的水圳將水踏到他的田裡。他的鄰居有兩塊田在他的下面,一天晚上,在田邊挖了一個裂口,排去了他所有的水。那位弟兄補好裂口,打進更多的水,他的鄰居還是作同樣的事,這樣重複了三四次。所以他和弟兄們商量。他說,“我曾試着忍耐,不要報復,但這對麼?”他們一同為這事禱告以後,其中一人回答說,“我們若只想要作對的事,我們必是非常可憐的基督徒。我們必須不只作對的事。”那位弟兄非常受感動。次日早晨,他為下面的兩塊田打滿了水,下午再為自己的田打水。然後水就留在他的田裡。他的鄰居很驚訝他的行動,就開始詢問其原因,過了一段時間也成了基督徒。
所以,我的弟兄們,不要站在你的對上。不要覺得因為你走了第二里路,你就行了義。第二里路只是第三、第四里路的象徵。原則是模成基督。我們沒有甚麼可袒護的,沒有甚麼可要求或命令的。我們只有給出去。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並不是為了護衛我們的“權利”而死;乃是恩典把祂帶到那裡。如今,我們是祂的兒女,總是盡力將別人所當得的給他們,並且要多給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