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得明確,指出他的錯不是為了讓人感覺我的聖經知識比傳道人還要紮實(Phl
2:3 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3Do nothing out of selfish ambition
or vain conceit, )
我們必須假定自己也可能會出錯。最好的辦法是聚會後找個機會跟他再請教。(Phl
2:3隻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but in humility consider others better
than yourselves. )
即使很明顯的是他錯了,我們還是應該先假定自己理解錯了他的意思,給人機會解
釋。
如果發現確實你沒理解錯,他講的確實不符合聖經,您可以分享你的看法。
Act 18:24 有一個猶太人,名叫亞波羅,來到以弗所。他生在亞力山太,是有學問
的,最能講解聖經。(學問或作口才)。
Act 18:25 這人已經在主的道上受了教訓,心裡火熱,將耶穌的事,詳細講論教訓
人。只是他單曉得約翰的洗禮。
Act 18:26 他在會堂里放膽講道,百基拉,亞居拉聽見,就接他來,將神的道給他
講解更加詳細。
不要說“你今天講錯了。”要請教他如何理解你認為不一致的經文。
(Phl 2:3 )
另外,直接的批評常常不造就人。當情緒對立上了,人只想 defense himself/herself.
交流就沒有意義了。
當然,不同的人對同一段聖經會有不同的看法。
如果不是原則性的問題,可以先存疑。
Eph 5:21 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另外一個好辦法是請教別的牧師,是不是自己理解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