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是看見人就作見證,碰著人就作見證;盼望舉起你們的火來,去點亮所有的人
最少一天總應該對一個人作見證。千萬不要想作傳道,站在講台上傳福音。總是看見人就作見證,碰著人就作見證。光是在講台上傳福音,根本沒有用處。千萬要叫年紀輕的人,學習天天去作見證,天天找機會替主作工。有的人可以把所有的時間擺下來為著事奉主。但是,也有許多的人在他的身上只有講台上的盼望,而沒有任何其他工作的責任。這一點用處都沒有。不要存這種虛空而又虛浮的盼望。我盼望你們要把這一條路擺在年紀輕的人的面前,就是要個人帶領人歸主,至少要一個對一個的去說。
你們知道慕迪是最會救人的,在講台上救人也不少。他在美國,是有史以來最會救人的。腓力是第一個,慕迪可以說是第二個。慕迪有一個定規:無論有講台也好,沒有講台也好,最少一天總要對一個人傳福音。有一天,慕迪到床上去睡覺了,忽然間想起來,今天沒有傳過福音,怎麼辦呢?就起來,穿了衣服去找人。看看鐘,不對了,已經半夜了,街上已經沒有人了,現在可以到那裡去找人呢?他沒有辦法,就去找警察。他就勸一個警察說,你要相信主。那一個警察心裡正是非常難受,就很生氣地罵他說,你這個人,半夜裡甚麼事情都不作,卻來勸我相信耶穌。慕迪怕他罵,稍微給他講了幾句,就趕快回去了。但是感謝神,過幾天,那一個警察就得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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