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批評的不是基督的信仰,而是我們信仰的版本。
魯益師(C.S.Lewis)就說把[我們的宗教]跟基督教的信仰分別開來,是有用的:[人人都有自己重視的地方,各持己見,添在信仰里,各自認為那些意見是真的,很重要,跟信仰一致……我們要捍衛基督的信仰,不是[我的宗教]。
首先,我們基督徒,尤其是福音派的,一開始就相信這樣的謬說:美國,[我們]的國家,向來是基督教國家,後來被某些壞人奪去了。我只想問:美國什麽時候是基督教國家呢?我們在新世界版本的大屠殺里,殺戮無數原著民,文化上奴役他們,偷占他們的土地;我們進口無數的奴隸,剝削他們。
神話讓我們成為受害者,攻擊者,守衛者。我們是採取守勢好鬥的受害者,不太用耶穌基督的姿態。他來,是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他深愛不知名的群眾。我們是防衛,好鬥的受害者,口吻越來越像法利賽人,他們說:[但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是被咒詛的](約7:49),也越來越不像耶穌,他說:[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太9:36)。《慕迪月刊》(Moody Monthly)1995年11月號的專輯報道,把問題形容的很好:[落在憤怒基督徒手裡的罪人]
在新教會裡,這種看待非基督徒的態度會改變。我們會越來越不把[世界]看成壞孩子,會害怕他們,跟他們打架,抗拒他們,想用律法控制他們,帶着自以為是的優越感赫唬他們。反而會越來越把[世界]看成有需要的鄰舍,他們還沒有尋獲我們已得的恩典;他們得到我們的愛,因為神愛他們。……而他們已儘其所有,竭其所能在尋找,所以,我們不能期望他們可以做得更好,除非我們找方法使他們渴慕我們已得的恩典。
《教會大變身》,Brian D. Mclarren,校園出版社,2005年,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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