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我決定與利未見面,完全是神的恩典。
在認識他之前,我認識另外一個弟兄,是一位鄉村傳道人,經歷過常人難以想象的苦難。因此,對主耶穌基督的受難、十字架的道路有着深深的體會。而那時,我剛信主不久,充滿了激情,或者說狂熱。性格好走極端,偏偏又受兩種神學傾向的強烈影響:一是苦難神學,二是神秘主義神學。其實這些在教會傳統中都有,都沒什麼大問題,但結合起來,在特定的時間,特定的地點,特定的情境下被特定的人付之實踐,也許就會發生特定的錯誤,而且是災難性的錯誤。很不幸,這些特定都讓我給碰上了。這就是,我愛上他了。
我和他,無論從生活背景、成長經歷來說,本來完全是兩個世界的人,只不過,在一次去他家拜訪的時候,被他家的如此清貧深深震動,又被他的如此樂觀深深感動,更重要的是,因着他,我仿佛看到主在世上的受難場景,那一天,我哭了很長很長時間。從來沒有這樣哭過。如果只是到此也罷了,可惜,那時我偏執的以為這突然的痛哭流涕就是聖靈感動,暗示着神對我的啟示,啟示什麼呢?啟示我應該去服侍這位弟兄。其實,從個體心性上說,我是不願意喜歡這樣一個人的,知道會吃很多的苦,但我誤以為,人的本性和神的心意一定是相違背的,前者屬肉體,後者屬聖靈,所以,要完全破碎自己,不能有一絲一毫出於自己的心思意念。這種神學觀念更讓我相信喜歡他是神的心意。在無數掙扎中,我終於決定放下自己,順服“上帝”。以至於我講:“神阿,我願意!”然後,不斷的為這事禱告,可惜每次禱告時總是淚流滿面,加上當時又發生了一些很戲劇化的巧合,這更加讓我相信嫁給他就是神對我的啟示了。對了,我是一個接受心理暗示能力很強的人,非常主觀,又非常固執。
如果當時我能更謹慎一點,與教會帶領人分享和溝通我的“神秘經驗”也許會好一些,可我太自信又太激動了——得到“神的特殊啟示”能不激動麼?我居然直接就告訴他,還很認真很認真的給他寫了一封長信。大意是:我自己雖然不喜歡他,但聖靈感動我嫁給他。其實,那時我認識他還不到一個月。
他自然嚇了一大跳,我相信換了另外一個人也會嚇一大跳的。
他說,不太可能是神的旨意,這不像神做事的原則。
那什麼是神做事的原則呢?神的特殊旨意又怎麼判斷呢?我被這些基督教術語弄得頭昏腦脹,乾脆問了他最簡單的一句:“那你喜不喜歡我?”
結果他更術語的來了一句:“喜歡是出於人,我的喜歡已經被釘上了十字架!”
我琢磨着,他的意思是,喜歡(男女好感)是從人來的,只有十字架才能破碎天然人的喜歡,這不跟我的“看見”(又一個基督教術語!)一樣麼?這更加堅定了我的所謂“聖靈感動”,並相信總有一天他也同樣會被“聖靈感動”。
所以我答道:“不是我喜歡你,而是我裡面的基督耶穌喜歡你。希望你也如此。”
現在看看那時的對話,覺得很可笑,真誠到極點,也“敬虔”到極點的可笑。
論到細節,這件事的可笑之處還很多很多,如果寫下來估計也能拍電視了,但最要命的是,我那時一點不覺自己可笑,反而很嚴肅的堅守神的這份啟示。
然而,弟兄比我在信仰上成熟(雖然在性格上也有他的偏激之處),禱告後認定不是。我不肯相信。因為,如果不是,為什麼我禱告時卻一次又一次的哭?而且心裡會有那樣的平安?沒有人告訴我,其實,哭並不意味着聖靈感動,聖靈在某件事帶給人格外的平安也不意味着聖靈應許會讓某件事成就。可惜我非斷定這幾者之間存在必然聯繫。我怎麼會有如此斷定呢?全是當時看了一些神秘兮兮的老一輩人的生活見證,大為羨慕。於是,追求什麼聽神的聲音啊,神的特殊異象啊。後來,為了明確神的心意,我甚至還自以為是效法基甸,用小紙條占卜求籤,雖然動機單純,並不知道有多危險,所以,當最後發現此法有問題時,曾陷入極大的靈性黑暗……不知是不是靈界征戰,反正內心不斷有聲音呼喚我離開這個世界,到天國去……無法擺脫這個聽似美好、實則可怕的念頭,甚至一度想要自殺……幾次看到汽車時,都想一頭撞過去……如果按當時這種狀況發展下去,我很可能會誤入呼喊派,靈恩派之類的異端。之所以沒有,全是神的保守。
一年來,我幾乎所有的時間就在糾纏神的特殊啟示上。其實這位弟兄本身並不重要,我從來不是為情(或說為某個人)所困的女孩子。但是,卻不能不為“神”(或說對神的認識)所困——我想通過這件事弄清楚:什麼是神的特殊旨意?有無神的特殊旨意?又怎樣判斷神的特殊旨意?
其實,即使現在,我對上述問題依然不清楚,但與那時不同的是,我已經學會不去着急問、着急想、着急下結論。也許心裡還是着急的,但有什麼用呢?神是“慢性子”,這種特殊啟示更多會在時間中慢悠悠的顯明。
這是一段非常沉重的故事。借這個故事,我想說的是,我們虔誠的信仰經驗在被我們自己闡釋時,往往會有一種可怕的獨斷性思維定勢在裡面。這難道不需要理性反思麼?有位朋友說過這樣一句話:“知識分子在信主前容易理性過了頭,在信主後又容易反理性過了頭,走到靈恩論神秘論等偏差的路上去,這是為什麼?”寫出這段慘痛的的經歷(只是輪廓而已),也許你會覺得我的反思很好。但是,為了這樣的反思,我付出了怎樣苦澀的代價,即使現在想來,心裡也是抽緊的。從那時起,我特別害怕走彎路,但在信仰中,又怎麼能不走彎路呢?而且在彎路中,神也不斷領我歸正,不僅歸正我的神學真理觀,也歸正我的性格與氣質——那些偏執,那些極端,那些納粹式的非此即彼……
記得當時,所有人都說我和這位弟兄不合適,但我卻認定:“在人不能,在神卻能!”難道神的意念與人的意念是對立的麼?
記得當時,所有人勸我不要再等候下去了,但我卻認定:“千萬不可看環境,聽別人。要相信神的應許。亞伯拉罕等他的應許等了40年,我連這幾年都等不了麼?”難道信心和環境是衝突的麼?
記得當時,還有教會老一輩帶領人要為我介紹對象,但我卻認定:“愛情上的聖靈感動只可能有一次,不可能有第二次!所以,除那個弟兄,我將視一切弟兄如塵土!如果我再去考慮別人,豈不是不忠不義,讓聖靈蒙羞麼?考驗我信心的時候到了!”難道愛情不是神給我們的恩典,而是神對我們的考驗麼?
因着我如此堅定(固執)的信心,如此真誠(愚忠)的順服,我等了他,不,等了“神的應許”一年之久。以一種悲壯的決絕的孤軍奮戰的姿勢。
所以,當Story姊妹有意撮合我和利未(她見過我,也見過利未,總說我和他長得象,尤其笑的時候,說不定有夫妻相,可以成為一家人)時,我很是牴觸:“絕對不可能!”Story知道我的故事,但她是個信仰思維比較開明的姊妹,認為如果甲弟兄不是神的預備,可以再考慮乙弟兄,乙弟兄也不是,則可以繼續考慮丙弟兄……我卻不能接受這種思維角度,按我的那套聖靈感動只有唯一一次,如果甲不是,其餘都不必考慮。按此思維類推,我也無法接受一對基督徒夫妻,愛之深,情之切,一方如果意外身亡,另一方可以再娶和再嫁的事實!有道是,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這不是對聖靈不敬麼?看,我那時竟然如此極端!
所以,回北京後,一直不打算見利未,這個通信過很多次,也很談得來的弟兄。
也是在回北京後,我才得知那位弟兄正在默默地等候一個姊妹,猶如雅各默默等候拉結,雖然,我有些希望是我,好以此證明我一年前的那場哭泣真的是聖靈的感動,象徵神特殊的啟示,但我慢慢能有平常心了,常常為他和她禱告,而且,看到該弟兄對待愛情就象對待信仰一樣,那麼的忠貞專一,更是大得激勵,決定也效法他的“從一而終”, 於是向神發誓,即使那位弟兄不是神的應許,我也不打算結婚了——我要為某種崇高而悲壯的感情而放棄人間幸福,獨守終身,如金岳霖。
直到見利未的前一天,我忽然聽到一個消息,那位弟兄不打算等他的拉結了,他說他會另覓芳草,而且這樣說的時候,語氣很輕鬆,這個消息讓我非常悲憤,是的,悲憤!我無法原諒他這麼做,他本是我效法的榜樣啊!
越想越生氣的時候,忽然另一種思維角度浮上來:“可是,他追求幸福有什麼錯呢?難道,崇高感與悲壯感比幸福更重要麼?”心漸漸平和起來,很安靜,才發現自己成天把自己搞得那麼崇高啊悲壯啊的,不過是另一種英雄主義的清高,不過是屬靈的驕傲罷了!如果,真有一種平凡的幸福可以去嘗試,卻拒絕神賜的恩典,寧可活在痛苦的受苦情結中,實在不值得!
想通這點後,我給利未發了短信,問他願不願意見面,心裡想,如果神打算送給我禮物,我願意喜樂的接受,正如一年前信主一樣。
二
1月24日一大早,電話響了。
是一個略帶柔軟童音的男孩子:餵,是小魚嗎?我是利未。
啊,你是利未,聲音怎麼這麼像我一個師弟,真的,太像了!對了,他叫小政,你認識他麼?瞧,這居然就是我傻頭傻腦的第一句話。
寒暄後,竟都躊躇起來 —— 一個弟兄和一個姊妹單獨見面合宜麼?合乎聖徒體統麼?有趣的是,我們居然在電話里討論要不要再請一個教會“第三者”參與我們的第一次見面,最後,覺得這樣更傻——那種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傻。活像八十年代的鄉親規矩,非得有個介紹人媒婆什麼的做莊才穩妥,這樣一聯想,電話這頭我臉也紅了,舌頭也結了,好像他也是如此,最後,兩個稀里糊塗的小傢伙約好下午一點半在人大西門的麥當勞見面——不請“第三者”介入。
放下電話,我心裡很是忐忑不安,還帶些對未知命運的莫名激動和莫名期待,突然,我很憤怒於自己的這種激動與期待——你這水性揚花的小女人,這麼快就想移情別戀了?你對得起自己這一年來的誓言麼?那些被聖靈感動的眼淚,那些在神面前不住的禱告,那些城市曠野中的守候,就這樣,就都這樣過去了麼?
那一天,我開始明白《大明宮詞》裡薛紹的痛苦,太平公主愛上薛紹,殊不知紹有妻,且二人伉儷情深,然武則天為圓女兒之夢,強迫紹休妻再娶,無奈之餘,其妻含憂致死,紹發誓終身忠於愛妻,孰料,日子一久,竟被公主舉案齊眉之誠意感動,不知不覺間也愛上她,然紹無法容忍自己有移情別戀之心,愧對亡妻之盟,愧對自己之誓,痛苦之餘,遂自盡。
還好,我沒他激烈,雖然都是同樣極端的人,那天上午,我只是很嚴肅的向神反覆禱告:“天父,求你成全我這樁非此即彼的紅塵心願!”——說白了,就是求神讓我千千萬萬不要愛上別人。
禱告完後,心裡非常平安,激動也沒了,期待也沒了,甚至連與這個利未弟兄見面的心也沒有了,反倒後悔自己無端給自己找了個試探。唉,既來之,則安之吧,於是,馬上翻開詩篇當武器,在日記上寫了好幾句金玉良言,諸如“我的靈在我裡面發昏,你知道我的道路” (詩142:3),來堅固自己勝過下午的試探……
也因着禱告帶給我的平常心,甚至淡漠心,我居然中午還睡了一覺,利未給我發短信說到了的時候,我睡得正香,一看表,原來過了點。這足以說明我當時的敷衍心態。
匆匆趕到麥當勞,粗粗一望,一個男孩子正好也抬頭,直覺就是他了,大大咧咧一揮手:“嗨,利未!”一陣風似的過去。
記得那天,他戴一個黑色瓜皮帽(那帽子很難看的),穿一黑色夾克,一黑色牛仔褲(搭配多不協調),顯得老氣橫秋的,可卻有一張白裡透紅的娃娃臉,兩隻大眼睛還一眨一眨的,一嘴燦爛的笑,露出一個小酒窩,怎麼看都像一個卡通少年。
那天從一點半到六點,我們聊了四個多小時。大部分都在談信仰,然而不是抽象的談論,而更多是一邊描述自己的個人經歷一邊說自己在經歷中對信仰的反思,我給他講我這一年半來信主後的故事,帶着自嘲的語氣:“初信的時候,滿腦子的理想主義,對所信的這一位神都認識不清楚,就想着要為祂奉獻終生。怎麼奉獻呢?先是打算退學去農村傳福音,為此還專門買了一本《鄉村牧師講道集》,結果發現自己沒這個恩賜;接着又張羅着要作公益事業,熱火朝天在學校里組織捐獻衣服給災區,結果又覺得不是長久之策;再後來,又想去作青少年心理輔導,幫一個單親家庭的小女孩,結果不但沒幫上人家自己還特受打擊;苦苦求問神到底讓我做什麼。終於在某次自以為是的極大聖靈感動下,我堅信神給了我答案——啟示我嫁給一個鄉村傳道人。這個啟示困擾了我整整一年,實在可笑極了!”
這才意識到,我居然只用了一句話“終於在某次自以為是的極大聖靈感動下,我堅信神給了我答案——啟示我嫁給一個鄉村傳道人。”就解構了我這一年來的“偉大”愛情敘事,
想想看,反思這個東西有時也真夠殘忍的,它只注重結果的錯與對,擺出很超然很中庸的理性靜觀態度,卻不關注每一個個體在從錯走向對的過程中,所經歷的情感投入,那些掙扎,那些疼痛,那些眼淚,那些為成長所付出的辛酸代價,甚至為相信錯誤所付出的全部激情和真誠,都付笑談中了。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談中,青山依舊在,幾度夕陽紅。我除了自嘲,還能怎樣呢?
利未聽着我自嘲的反思,微笑搖頭:“你怎麼說自己可笑呢?我倒是覺得你很可愛啊!”
好,說點輕鬆的吧——途中,他問我要不要吃點什麼,我不假思索地要了一個圓筒冰激凌,好久沒有在冬天吃了,我特別開心,樂呵呵象個小孩子。
後來,他說要去參加禱告會了,那裡有湯喝,很好喝的湯。
我搖頭,光喝湯怎麼行呢?會餓的,正好,我包里有一塊威化巧克力,拿出來給他。
一同出來,外面風很大,我“諄諄告誡”他:要戴上手套啦,要路上騎車小心啦,要記得吃飯啦,完全是一個小姐姐對待小弟弟的口氣。畢竟,我比他大一個月零一天嘛!
晚上,收到他的短信,說那巧克力真好吃。又給我送了一首小詩,寫他對主的感受。我特樂,哪有給女孩子發詩的——即使是有關神的詩!就直覺他多少是有些喜歡我的,我呢?也喜歡他,這種喜歡怎麼說呢?
就象一幅卡通漫畫,一個女娃娃碰見一個男娃娃,女娃娃故意逗他:“呀,小傢伙,你怎麼長得這麼胖呀?”男娃娃不高興了,鼓起小嘴巴。於是,女娃娃又去捏捏他的胖臉頰,揪揪他的胖耳朵。
這就是我對他的感覺。雖然我們第一次見面都近而立之年——25歲半啦,但那種青梅竹馬兩小無猜的感覺,仿佛從做小孩子時就彼此熟悉的。
這種感覺從我們認識到結婚至今,更加強烈。我常常戲謔他為我們家大少爺。大少爺,吃飯啦,大少爺,起床啦,即使公眾場合,也常常不符聖徒體統的不住地捏他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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